先秦诸子时代,是我国历史上读书人人格相对独立,思想最为活跃的时代,也是一个异彩纷呈,硕果累累,学术上最为辉煌璀璨的时代。在当时涌现出许多思想主张互不相同的学派,其中影响最大的有两个:一为孔子开创的儒家,一为墨子开创的墨家。《韩非子·显学》篇记载:“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从时间上看,墨家产生于儒家之后,墨子原为儒门弟子,后因不满儒家学说而另立一派。可以说,墨家学说乃是墨子对儒家学说进行反思和批判的产物,因此,二者必然同中有异,异中有同。本文将对儒墨两派的代表人物孔子和墨子的哲学思想在以下四方面进行比较:
一、“从周”与“背周”
在中国文化史上,孔子最早注意到了文质关系问题。他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孔子眼中的君子是自然才智与后天修饰、内在修养与外在行为的合一。孔子在注重人的内在本质的同时,更加重视外在手段尤其是礼乐文化对人的教化作用,认为一个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在历史的礼仪制度中,孔子对周礼情有独钟,他的主要理由是周礼借鉴了夏礼和殷礼,并做了应有的损益,在文化上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他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孔子认为,通过学习周礼,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过一种符合道德要求的生活,为政者找到一种长治久安之道。尤其是在春秋末年,“礼坏乐坏”,天下失序,在孔子看来恢复和弘扬周礼显得尤为重要。孔子在当时虽然也意识到了周礼所面临的危机,主张对周礼进行一些损益,但是孔子对传统文化基本上抱一种同情的态度,总是力图用伦理的言辞来论证它的合理性。所以他对周礼进行的只是输血式的改造,只有量变而鲜有质变,使这种损益蒙上了浓重的温情主义和维新主义的色彩。
同样在文质关系问题上,墨子与孔子的观点不同,墨子主张先质后文,讲究功利实效。墨子说:“故食必求饱,然后求美;衣必求暖,然后求丽;居必求安,然后求乐。为可长,行可久,先质后文,圣人之务。”墨子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他思想的立足点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子对儒家从周代继承下来的礼乐文化等进行了大量的批判,这在《墨子》书中的《节用》、《节葬》、《非乐》等篇章中随处可见。他认为这些表面形式劳民伤财,奢靡不实用,力求以简单有效的方式来代替它们。《墨子·非儒》中说:“孔某盛容修饰以蛊世,弦歌鼓舞以聚徒,务趋翔之节以观众。博学不可以议世,劳思不可以补民,累寿不能尽其学,当年不能行其礼,积财不能瞻其乐。繁饰淫术,盛为声乐,以淫遇民。其道不可以欺世,其学不可以导众。”在《墨子》书中夏禹被塑造成与儒家所宣传的礼乐文化背道而驰的古代圣王,以此来压服儒家所声称的祖师爷文王、周公。墨子以大禹吃苦耐劳、热心救世的精神与实践为榜样,来要求自己并创立墨家学派。《淮南子·要略训》上说:“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其烦扰而不悦,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身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
由此可见,墨子的“从夏”与孔子的“从周”格格不入,冯友兰曾指出:“墨翟虽然没有明确地从根本上批判‘周礼’,但上面所说的墨子这些主张的实际意义,就是反对和批判周礼。”
二、“仁爱”与“兼爱”
“仁爱”和“兼爱”分别是儒墨两家的代表性理论和核心范畴。从总体意义上来看,儒家的“仁爱”是一种爱有差等的爱,即要求以对父母兄弟之爱为同心圆的圆心,层层外推,逐渐扩充到对宗族、国家和社会的爱,其中“亲亲”之爱最真实,最浓厚,即“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而墨家的兼爱则是一种爱无差等的爱,要求人们抛却血缘和等级差别的观念,爱人如己。用墨子的话说就是:“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以此达到“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的良好的局面。下面着重从二者动因的差异来比较两种思想的不同。
孔子“仁爱”的第一种心理动因是“报恩心”和“同情心”,报恩心主要指孝道,孝就是爱父母,这是人最真实、最基本的情感,是其他情感的基础。因为人一出生首先享受到的就是父母的怀抱之爱,个人最基本的利益是父母给的,不孝就会心不安。个人的一部分利益又是社会和他人给的,只不过父母给我们的利益多,而他人给我们的利益少罢了。这样,如果能爱父母,便能推而广之爱其他人,如果不能爱父母,那又怎么去爱那些给我们的利益少于父母的人呢?所以孝乃为仁的根本。关于为仁的方法,孔子推崇“忠恕”之道。即己欲立则立人,己欲达则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也就是孔子的同情心理论。孔子认为只要及人,以同情心待人,便可达到仁的境界。孔子的仁爱是层层外推之爱,是植根于人的本性的,是人心自然而然萌发出来的。但是,同样自然的是,别人对我的爱总要少于父母对我的爱,所以爱父母总要胜于爱其他人,爱是有差等的。“仁爱”的第二个心理动因是完善自我品德之心。孔子认为“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据,所以,为了完善自己的道德品质,实现人之为人者,就必须实行仁。可见,孔子仁爱的心理动因,无非两种感情,一种是源于个人需要的感情,是为了完善自我道德,满足自我道德需要。一种源于个人非道德需要的感情,人所以有爱人之心,一方面是因为他有报恩心,他懂得个人利益是他人给的,另一方面是因为他有同情心,能够推己及人。
与孔子强调爱的心理动因不同,墨子的兼爱强调的是功利动因。墨子的兼爱是基于功利主义的,是主体以自爱之心去爱与我相对待的客体。最终实现“投之以桃,抱之以李”,即唤起对方爱自己的目的,“夫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墨子·兼爱中》。
另外,他的“兼爱”也是为了消除当时“国之与国相攻,家之与家相篡,人之与人相贼”的混乱局面。他说:“视人之身若其身,谁贼?”“视人之家若其家,谁乱?”“视人之国若其国,谁攻?”。那么,用什么来作为兼爱的保证呢?墨子认为博爱无私、没有亲疏远近、贫贱贵贱的天是兼爱的保证。天有意志,人顺之得赏,违之得罚,天志是衡量人间善恶的惟一标准和最高依据。而儒家不仅关注天,更重视人,注重人的内在修省即道德意识的苏醒和自觉,贯穿着道德的主体精神。儒家的仁爱除了以天作为外在的保证之外,还有内在的保证,更有一套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的环环相推的可循之路。可以说,儒家的仁爱是天道、人道相融合,内在与超越相统一的爱。而在这点上,墨子是有欠缺的,他只注重人的超越层面和现实性的探讨,而忽视了对人的内在心性的探究。因此,儒家的仁爱易转化为实际,而墨家的兼爱作为一种博爱,虽然是对仁爱的超越,但在血缘关系起重要作用的中国社会,就难免流于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