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太炎全集》(第一辑,8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4月版
关于编辑、刊行《章太炎全集》的重大意义,其实不必多言。十年前,我在《胡适全集》出版座谈会上已提及,晚清及五四两代学人中,起码有二十位值得出全集。而其中最让我牵挂的是“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至今没能完工”的《章太炎全集》(陈平原《“大家”与“全集”》,《中华读书报》2003年9月17日)。近几年,因国家经济实力提升,以及文化政策的转向,各出版社热衷于为诸多近现代“大家”编印全集。这自然是大好事——但好事必须用心做,才可能有好的效果。本文借助《章太炎全集》第一辑的刊行,谈论编印“全集”的宗旨、体例、陷阱以及可能性。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针对的,主要是近现代文人学者。编陶渊明或李白、杜甫的全集,当然是多多益善——即便残篇断简,也都弥足珍贵。近现代人物不一样,因保存资料及传播言论的途径相当多样,取舍之间,最好仔细斟酌,避免“拣到篮里就是菜”。至于将讨论对象局限在“文人学者”,那是因为,政治家的“全集”,某种意义上属于“个人档案”(如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刊行的共2800万字的《李鸿章全集》),至于那些文字是不是他本人所撰,或属不属于“著作”,均可忽略不计。
在我心目中,章太炎既是个“有学问的革命家”(鲁迅《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也是个“有思想的学问家”(陈平原《当年游侠人——现代中国的文人与学者》58—65页,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适合于拿来跟已刊的《蔡元培全集》《鲁迅全集》《胡适全集》等,以及诸多正在编辑的全集做比较。也就是说,本文之谈论为何以及如何编全集,眼光并不局限于章太炎一家。
在正式讨论之前,先说一个小问题。此次上海人民出版社推出的《章太炎全集》第一辑共八卷,虽说是旧书重刊,但经过了精心校订,仍然值得期待;只是删去了原先的卷数,徒增日后引证的困难,实在不应该。我猜想,出版社心里没数,不知道总共能出多少卷,也无法保证依次推出,于是采取这种“模糊战术”。其实,本就不是编年文集,最后附上年表以及索引即可,没必要如此缩手缩脚。不写卷数,三四种书合刊的,勉强还可以描述;日后那些诸多篇章集合而成者,真不知道该如何征引。建议上海人民出版社从长计议,还是为《章太炎全集》加上卷数,以方便读者及学界。
好,闲话休提,言归正传。本文连评论带建议,准备讨论“‘全集’为谁而编”、“编者的努力与权限”、“演说与报道”、“书札与题跋”、“翻译与编书”、“个人著作还是专题档案”等六个问题。
一、“全集”为谁而编
全集为谁而编?当然主要不是为作者。除了“蒙冤受屈”或突然冒出来的怪才,一般情况下,够格编全集者,其著作大都已经刊行过。后人为其编全集,不外将全部著作及文章集合,加上日记、书信及若干“未刊稿”。对于作者来说,如此“泥沙俱下”,不仅不加分,反而可能“有损光辉形象”。因此,常有眼界很高的作家或学者临终前要求烧毁手稿,也常有遗嘱执行人违背诺言,在作者身后源源不断地推出未经作者本人审定的“遗作”。如此近乎“背叛”的行为是否值得嘉许,见仁见智。
我多次以清人全祖望的《奉九沙先生论刻〈南雷全集〉书》为例,说明编全集的难处。全祖望称,黄宗羲前面的文集好,是他自己编的;后面的文集不好,因生前来不及校订,弟子又不敢删改,难免玉石杂陈,可惜了。古人出书难,编纂文集或全集时,多少有所取舍。现在不一样,出书太容易了,于是各家文集及全集遍地开花。说是“文化积累”,可对具体作者来说,出全集不一定是好事。把能找到的东西都放进来,表面上很丰富,实则因其过分芜杂,反而降低了水准。
不允许悔其少作,不允许掩盖瑕疵,不允许修正错误,甚至不允许保护个人隐私(这世界上或许真的有“事无不可对人言”者,但并不可爱),全都一股脑给“全集”了,这其实是很残酷的。“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的编者,自认为是作者的功臣;殊不知,弄不好就成了作者的敌人。
作者身后管不了,就这样被后人有情或无情地“全集”了,这到底是祸还是福?编者之所以不遗余力,非要穷尽所有资料不可,有时是不忍埋没天才,有时是基于学术判断,有时则只是为了显示自家迥异常人的见识或韧性,当然,也不乏借此牟利的。不管出于何种考虑,编全集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完善作者的“光辉形象”,而是为了满足专家型读者的研究兴趣。
既然编全集主要是为了方便专家学者的研究,那么,若同一著作有多种版本,编“汇校本”是个好主意。如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实践论》、《矛盾论》,还有《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等,前后版本有很大差异,若加以汇校,显示作者修订的足迹与用心,对学界很有意义。可这么做,作者本人愿意吗?毛泽东的著作有点特殊,不是谁想编校就能编校的。文人学者呢?记得钱锺书曾起诉刊行《〈围城〉汇校本》(四川文艺出版社,1992年)的出版社及编者。怎么看这件事?这涉及现代文学和古代文学的一个重大区别。古代作家编集子,大都是晚年自己或门生帮助定稿,然后刻印流通。现代文学不一样,基本上是随写随刊。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很多人“悔其少作”,但又对那些泼出去的水无可奈何。
作者有权提供最权威的版本,甚至在版权保护期内,拒绝重印已被替换的初版;研究者的立场不一样,他们希望了解你原初的思考及表达。各有各的立场,也各有各的苦衷。我的看法是——只要曾公开出版或发表过的,编者就有权将其收入全集(在不违背版权法的前提下)。比如,同题著作或文章,若有较大差异,且都值得重视,不妨以汇校本或并置的方式入集。就像此前《章太炎全集》第三卷收入《訄书》初刻本、《訄书》重订本与《检论》;同理,东京国学讲习会本(秀光舍印刷)及章氏丛书本(浙江图书馆刊)《国故论衡》,可以携手进入全集。至于“先校本”那二十五处改订该如何呈现(参见周振鹤《关于章太炎〈国故论衡〉的“先校本”》,《国学茶座》第一期,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3年9月),再议。
太炎先生文章颇有初刊杂志,日后修订成书的,如1902年《新民丛报》第五、第九、第十五号刊载的《文学说例》,即《訄书》重订本《订文》第二十五所附之《正名杂义》,二者立意相同,但有很多增删;1906年《国粹学报》第二十一至二十三期所刊《文学论略》,日后改订成《国故论衡》卷中《文学总略》,也有许多变化。这种情况,建议兼收并蓄。
这么说,估计不会有太大争议。你能钩稽出多少佚文,只要证据确凿,编全集的照单全收,学界也乐观其成。问题在于,作者生前未刊,且很可能不愿意公布的资料,编者有没有权力将其收入全集?
二、编者的努力与权限
凡编全集的,都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报刊上辑佚,书籍里爬梳,档案馆里搜寻,加上亲属的翻箱倒柜,尤其重视那些从未面世的“手稿”。如此劳作,固然体现编者的职业精神,可是否需要考虑作者本人的意愿?盗版是一种侵权,强迫作者接受的著作,是否也属于“侵权”?除了去年发生的杨绛诉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举办“钱锺书书信手稿专场”,还有一件并未尘封的往事——1997年5月,钱锺书、杨绛起诉大连出版社未经授权,在《记钱锺书先生》(牟晓朋、范旭仑编著)一书中擅自刊出钱锺书书信108封,诗73首,手迹65件。国家版权局裁定:停止发行该书,封存并销毁库存,对出版社罚款1万元。
因为杨绛的极力抗争,那些散落各家的钱锺书信札无法公开发表或结集出版。杨先生去世以后呢,后人编钱锺书全集时是否有权将其收入?不是真假的问题,关键在于作者的意愿。私人信札中,口无遮拦,发表出来很得罪人;还有另一种可能性,本就是应酬的客气话,所有评价都做不得准。若这些都进入全集,当事人很不情愿。原因是,一旦进入全集,日后的研究者必定大量引用,且不考虑语境与文体等。如今检索这么方便,研究者断章取义,胡乱发挥,是常有的事。为了防止冤枉好人或被“有心人”利用,钱锺书、杨绛夫妇决定用法律手段自我封存这批东西。作为读者,我们是否需要尊重他们的意见?
还有另一种“手稿”,在我看来也不值得整理出版——那就是作者在长途跋涉中留下的零星足迹。已经有完整的成果呈现,除非蕴含某种机密或有重大变故,否则那些阶段性的思考没必要保留。当初为王瑶先生编全集,我拿到不少师母提供的有关中古文学研究的手稿。一开始很兴奋,可仔细比对,稍成规模的,或修改后进入了《中古文学史论》,或在别的文集中使用了,或本身就没有什么价值,最后一篇都没用上。虽有点沮丧,但我以为这么做是负责任的。目前各家全集之被诟病,漏收之外,更包括很多不该有的“重出”,以及没有多少必要的“刻意打捞”,这恐怕与编者“贪多求全”的心态有关。在我看来,编全集不仅是辑佚的功夫,更包括学术判断。以为既然编全集,那就事无巨细、只言片语都收录,这种编辑思路,我不认同。
十年前撰写《“未刊稿”及其他》(《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4年3期):我提及编《王瑶全集》时,要不要收他的检讨书,我有过挣扎。关于这个问题,我是少数派,少数服从多数。但我始终认为,这些明显属于违心之作的“检讨书”,应该作为史料单独刊行,或放在图书馆、档案馆里供人查阅,而不该收入全集。我当然明白,这些东西对研究者很有用,可我们是否需要尊重作者的意愿?我记得很清楚,王瑶先生生前说过好几次,1972年香港波文书局影印《中国新文学史稿》,附录《批判王瑶及〈中国新文学史稿〉专辑》,收入12篇北大学生的批判文章以及他本人的《〈中国新文学史稿〉的自我批判》,对此他非常气愤——说盗版也就算了,还让我背黑锅,实在不应该。这些批判文章取自北京大学中国语文学系编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刊行的《文学研究与批判专刊》第三册,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已经公开发表的“自我批判”尚且如此,那些躺在档案馆或家属手中的检讨书,是否有必要收入全集,我确实很犹豫。有时候想想,作为研究者,我们是否太自私了,为了自己的研究方便,而不太顾及作者的感受。随着档案的日渐公开,还有私人收藏的浮出水面,很多当事人不愿意刊行的“手稿”(尤其是牵涉个人隐私者),难道都有必要整理且收入全集?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文章其实已经刊出过,只是作者出于某种原因,不太愿意提及。这个时候,全集的编者确实有权力将其钩稽出来,呈现给读者。比如《太炎先生自定年谱》及《太炎先生自述学术次第》都避而不谈1910年刊载于《教育今语杂志》的多篇白话文,日后被张静庐编辑成书,以《章太炎的白话文》(上海:泰东图书局,1921年)之名刊行。这册小书因错收了钱玄同的《中国文字略说》、漏收了第四册上署名独角的《论文字的通借》,加上各文入集时改动了题目,曾引起很大争议(参见陈平原《关于〈章太炎的白话文〉》,《鲁迅研究月刊》2001年6期)。但撇开书名,这些文章还是应该进入全集的。
三、演说与报道
编全集碰到的最大困难,很可能是如何处理各式各样未经作者本人审定的演说。“演说”确实存在,可“记录稿”未必可信——入不入全集都是个问题。
先说两件趣事,以见“演说”入集之不易。1917年1月出版的《新青年》2卷5号,刊有《蔡孑民先生在信教自由会之演说》及《蔡孑民先生之欧战观——政教会欢迎会之演说》二文。两个月后,《新青年》3卷1号的“通信”栏里,出现蔡元培致《新青年》记者函,称这两篇记录稿错漏百出,让他坐立不安,“不能不有所辨正”。此信让既是北大文科学长、又是《新青年》主编的陈独秀狼狈之至,赶紧以“记者”名义附言:“本志前卷五号,转录日报所载先生演说,未能亲叩疑义,至多讹误,死罪死罪。今幸先生赐函辨正,读之且愧且喜。”引领学界风骚的《新青年》尚且如此,其他报章的情况可想而知。
查有记载的鲁迅演讲达五十多次,可收入人民文学出版社版《鲁迅全集》的只有16篇,不全是遗失,许多是作者故意删去。在《〈集外集〉序言》中,鲁迅称:“我曾经能讲书,却不善于讲演,这已经是大可不必保存的了。而记录的人,或者为了方音的不同,听不很懂,于是漏落,错误;或者为了意见的不同,取舍因而不确,我以为要紧的,他并不记录,遇到空话,却详详细细记了一大通;有些则简直好像是恶意的捏造,意思和我所说的正是相反的。凡这些,我只好当作记录者自己的创作,都将它由我这里删掉。”(《鲁迅全集》第七卷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近几年有编者及出版社不明就里,编“鲁迅演讲全集”,增收不少作者明白表示删去的篇章,实在不应该。严肃的做法是,像朱金顺《鲁迅演讲资料钩沉》(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或马蹄疾《鲁迅讲演考》(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那样,只做考据与辨析,而不将其收入鲁迅著作或全集。
最理想的,莫过于都像《蔡孑民先生言行录》(新潮社,1920年)那样,所有“演说”都经过作者本人的校订与认可。可实际上做不到,让后世编全集的人犹豫不决的,正是这些未经作者审定但又有明确记载的“演说”。
1922年章太炎的上海讲学,有三种不同的记录整理本——《申报》的摘要本、曹聚仁笔录《国学概论》(上海:泰东图书局,1922年)、张冥飞笔述《章太炎国学演讲录》(上海:梁溪图书馆,1925年)。在“本埠新闻”版摘要介绍章太炎每回的讲演内容,这已经是天大的面子了,对《申报》本不好苛求。真正需要比较的,是曹、张二本。张书错漏百出且乱加按语,封面上还赫然写着“长沙张冥飞、浙江严伯梁批注”,难怪章先生极为愤怒。据太炎先生晚年弟子沈延国称:“又先师曾谕延国云,昔在江苏教育会演讲,曹聚仁所记录(即泰东书局出版的《国学概论》),错误较少;而另一本用文言文记录的,则不可卒读。”(参见沈延国《章太炎先生在苏州》,载陈平原、杜玲玲编《追忆章太炎》394页,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7年)。年仅21岁的曹聚仁,其记录整理本为何能得到一代大儒章太炎的赏识?除了曹本人所说,听得懂余杭话,事先读过《国故论衡》和《检论》,故熟悉章太炎的学术思路,还有就是曹使用的是白话,更能传达太炎先生讲演时的语气与神态。对比张冥飞那蹩脚的文言本子,你会发现,章太炎很有个性的语言,以及许多精彩的表述,全被现成的套语弄得面目全非(参见陈平原《有声的中国——“演说”与近现代中国文章变革》,《文学评论》2007年3期)。具体到编《章太炎全集》,我主张收入曹聚仁笔录的《国学概论》,只是需要略加说明。
章太炎晚年在苏州讲述国学,有诸多弟子记录整理,流传也很广。如1980年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室编印的《章太炎先生国学讲演录》,以及近年刊行的各种《国学讲演录》(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年;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年;长沙:岳麓书社,2010年)。出于对太炎先生的尊重,以及保存史料的需要,此书可以进入全集,但必须说明,这并非章太炎本人著作。太炎先生晚年弟子汤炳正称:“当时,应全国学术界的要求,每一门课讲毕,即将听讲记录集印成册。先生以精力不给,付印前皆未亲自审校。因此,在听讲记录出版时,他坚决反对署上自己的名字。”(参见汤炳正《忆太炎先生》,载陈平原、杜玲玲编《追忆章太炎》462页)
至于各种新闻报道中引述的“只言片语”,一来真假难辨,二来脱离特定语境,很容易产生理解的误差,故我不主张辑录并入集。这方面的工作,应留给考据学家、传记作者或年谱长编去处理。
四、书札与题跋
编全集的人最倚重且最花工夫的,是整理日记,因《章太炎全集》没有这个问题,故从略,转而谈论题跋与书札。
因在北大图书馆里多次撞见胡适题跋的藏书,曾呼吁相关人士“尽早编纂并出版胡适藏书目录及胡适藏书题记批语”(陈平原《关于建立“胡适文库”的设想》,《中华读书报》1998年9月30日)。很可惜,胡适藏书被打散,重新集合并不容易,目前虽有若干成果面世,但离“野无遗贤”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我很庆幸暨南大学图书馆入藏章太炎藏书300余种,经过多年努力,共辑录章太炎题跋批注近八百条,成书《章太炎藏书题跋批注校录》(济南:齐鲁书社,2012年)。此书以及朱希祖、钱玄同、周树人笔记,王宁整理抄录的《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我以为均可进入全集。批注及题跋如何入集,也是个难题。比起中华书局马上刊行的《王国维批校〈水经注签〉》,我更倾向于《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的做法。前者全彩影印,定价6000元,属于纪念版,不适合进入《王国维全集》。
除了钱锺书这样明确反对刊行自家信札的特例,一般编全集的,征集或搜罗书札都是重头戏。可这里有个明显的误区,编者为了体例统一,颇有按日期编排信札的;这样一来,忽略了作为特定文体的“书”与日常生活的“信”的差异。若《太炎文录初编》收录的《与人论文书》、《与人论朴学报书》、《与邓实书》、《与王鹤鸣书》等,都是不可多得的好文章,更不要说《驳康有为论革命书》这一政治史或思想史上常提及的雄文了。如此“文章”,应该在文集中露面,而不该与讲述日常琐事的信札混编。怎么厘定二者的边界呢?以作者生前是否公开发表为标准——凡作者生前公开发表并认可的,均作为文章看待。比如编《鲁迅全集》时,1933年上海青光书局初版的《两地书》,就应该作为著作收录。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鲁迅全集》虽保留了《两地书》的完整性,但将其与其他书信合成一卷,我对此不以为然。
另一种情况比较特殊,虽说是后人编辑而成的书信集,但因专题性很强,值得整体保留。如汤国梨编《章太炎先生家书》(中华书局,1962年;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年刊《章炳麟论学集》(吴承仕藏),建议收入全集时不要打散。
五、翻译与编书
如果是著名翻译家,若傅雷、朱光潜或周作人,编全集时,当然要收译作。但如果其翻译与从事的专业没有关系,要不要收入,则属于两可。
作为专业造诣很深的语言学家,高名凯翻译罗素的《哲学大纲》或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教程》,都在情理之中;但你很可能没想到的是,他还是著名的巴尔扎克小说翻译家,有二十种译作,集中刊行于1946-1954年间。我曾因此撰文讨论语言学家的文学兴趣(陈平原《语言学家的文学事业》,《中华读书报》2011年4月27日)。与此类似的,还有王力(了一)留学巴黎期间,翻译许多法国文学名著(左拉、莫里哀、乔治·桑、纪德等)。最初是为了解决生计,可译着译着,译出了兴趣,译出了经验,也译出了名声。但如果编全集,是否需要收录这些翻译小说,值得斟酌。山东教育出版社1984至1991年刊行的《王力文集》(20卷),除专业著述外,兼收序跋、书评、杂文等,但不收译作。近期中华书局准备推出新版《王力全集》,据称25卷36册,且收入“译著二十余种”。这么说来,其早年译作有望“登堂入室”了。
编全集时收不收译作,学界历来有争议。就以鲁迅为例,1938年印行的《鲁迅全集》由鲁迅先生纪念委员会编辑,收鲁迅著作、译文和部分辑录古籍,共20卷。1956至1958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编印的《鲁迅全集》,只收作者著作及部分书信,共10卷。197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刊行20卷的《鲁迅全集》,第11至20卷包含鲁迅早期译作《月界旅行》、《域外小说集》、《爱罗先珂童话集》、《苦闷的象征》,以及后期译作《毁灭》、《死魂灵》。等。198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推出的16卷本《鲁迅全集》,是最为流行的权威版本,此版除鲁迅本人作品外,古籍辑佚或外国译作只收序跋。2005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刊行18卷本《鲁迅全集》,基本保持1981年版思路,只是增加了若干佚文及注释。为了与人民文学出版社竞争,2012年光明日报出版社刊行的《鲁迅全集》及2013年中国文联出版社推出的《鲁迅全集》,都声称涵盖了鲁迅创作、翻译、古籍辑校和科学普及四个方面的所有著述。最勇敢且规模最大的《鲁迅大全集》(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11年),共33卷,约一千五百万字,但其不分青红皂白,一锅乱炖,学界大都不以为然。相对来说,我更倾向于在创作及学术的《鲁迅全集》之外,刊行《鲁迅辑录古籍丛编》(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以及《鲁迅译文全集》 (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年)。
与王力、高名凯的情况不一样,鲁迅的翻译与创作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译作不管今天看来有多少毛病,都值得整理与重刊。问题在于,用什么办法重刊,是收进全集里,还是单独印行。我之所以主张让译作及辑录古籍“单飞”,是考虑到《鲁迅全集》发行量很大,没必要让非专业的读者“闲置”大半部全集。
这就说到了《章太炎全集》,我主张收入英国斯宾塞尔著、曾广铨与章太炎译《斯宾塞尔文集》,以及日本岸本能武太著、章太炎译《社会学》。章太炎的外语水平如何,是独立翻译还是仅起润色作用,这都不在我考虑之列。我关心的是,此举起码表明章太炎的文化视野及学术兴趣。至于《太炎先生著述目录后编》(《制言》34期,1937年2月)中提及,章太炎曾译有《希腊罗马文学史》,“此书译自日文,与前书(《儒书稽古录》)同归长沙章氏”。不知道此“未刊稿”是否尚存天地间,若真能找到且整理出版,对学界来说无疑是福音。
为“大家”编全集时,收不收其编选的书籍,这不能一概而论。一般仅收此类著作的序跋,以见编者旨趣;但也有例外的,如钱锺书的《宋诗选注》,就可以进入全集,因作者将其作为著作来苦心经营,且确有自家面目。只是这样的好事并不多见,故谈及“编书”是否进入全集时,我倾向于从严掌握。
六、个人著作还是专题档案
编“全集”的最大困惑是,这到底是“个人著作”呢,还是“专题档案”?很多分歧其实是由此而生。举个近在眼前的例子,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1998年刊《蔡元培全集》,总共18卷,之所以比高平叔编、中华书局1984-1989年刊《蔡元培全集》的七卷本多出这么多,有钩沉辑佚的功劳,但很大程度在于增加“当时由他主持制定或以其名义发布的重要公文、法规等”。凡从政者,每天都在签文件,这些东西该不该收入全集,是个棘手的难题。当初夏晓虹编《饮冰室合集集外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就曾为此事纠结很久。我曾参与讨论,最后敲定的方案,便是《编辑凡例》所说的:“附录部分收入由梁启超签署之公文,以备研究者参考。因数量过多,凡编者以为意义不大者,仅作存目,不列原文。”章太炎没有这个问题,可如何看待其民国以后的各种通电,是否将其全部收入全集,同样值得考量。
还有读书笔记以及类似读书笔记的短文,到底该不该进入全集,这得看编者的眼光及评价尺度。说句玩笑话,今天的“大家”,去世前若不认真清理硬盘,后人编全集,不知道将闹出多少“冤假错案”。因为读书笔记与短文之间,有时很难分辨。在这方面,杨绛非常明智——与商务印书馆签订协议,将钱锺书的全部读书笔记影印出版。这套《钱锺书手稿集》,共分《容安馆札记》、《中文笔记》、《外文笔记》三部分,前两部分已于2003年、2011年出版,篇幅最大的《外文笔记》最近也已陆续刊行。说好这就是读书笔记,不是个人著作,“钱迷”们尽可在里面翻江倒海,其他人则不妨敬而远之。
这样明确区分,对于作者及读者来说,都是大好事。既保留了资料,也避免了误伤。以此类推,我倾向于全集就是“个人著作”,至于“专题档案”,不妨另外编印——后者针对的是专家中的专家,或有特殊癖好的读者。将两者混为一谈,必定使“全集”功能紊乱,变得越来越复杂,规模也越来越大,最后的结果就是远离一般读者,只能藏身于图书馆。
我心目中的《章太炎全集》,应该是一套可读、可藏、可信赖、可把玩的好书。
(此文据作者2014年6月10日在“纪念章太炎先生诞辰145周年暨《章太炎全集》(第一辑)出版座谈会”上的发言整理而成,2014年6月16日定稿于京西圆明园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