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遗孤五岁,偶病。其乳母以亥字问吉凶,余曰:“亥 乃孩不见子之象,上是六不全,中是久不得,下是人不长;本 月三十日是月尽,亥为时尽,此儿殆难矣。”复以一字再问, 余曰:“一乃生字之终,死字之始,则生从此尽,死从此至矣。 况是半个十字,禄命止于五乎?”其师又以水字参决,断曰: “水字之形,不能永之象。五行之数,土数五。土能克水,难 过五日矣。”至九月初五果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