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购置这所与他原住房相近的房产,我在二、三十年前看《周作人日记》时就注意到了,周作人在1941年10月5日曾记下“为定买西院后十五号房屋,付定钱百元。原价五千元”,最后能砍价到一千多元,很牛!据说这是他为可能回京居住的女儿静子一家买的。购房本是平常事,旁人无须说三道四。但令人瞩目的是,在此前后周作人家置业破土修房诸事不少。
如1941年初换室内地板,从高岛屋购地毯廿四尺,156元;8月又经市财政局批准收买门外公地,约有半亩,价二千三百十五元,不久即建成西跨院瓦房12间,灰脊平房8间,廊6间(据1987年周丰二先生应我之请绘制的八道湾11号说明);同时请匠人来折改东屋,建小楼藏书;至年底付木厂钱即达一万五千元;1942年9月又购西邻13号宅,地约一亩,房十间半,价一万三千二百元。不久打通四处院落,加上原宅11号的四亩地,八道湾周家俨然成了大户。此外还几次添置狐皮衣裘领等,加起来也近二千元。(以上金额系敌伪时期发行的联准票,一千元相当于旧法币一百元)凡此等等都说明此时的周作人已非1937年“七七”事变日本侵占北平后他自称的“每月有200元就可维持生活”的“苦住”者苏武了(分别见周作人1937年8月26日致陶亢德,1938年7月10日婉辞促其南行的叶公超语),因为他果真成了人们所担心的李陵。
周作人自1939年1月1日遇刺后,即成惊弓之鸟,不仅接受了伪警察署侦缉队三人进宅护卫,且在7日接受了伪北大图书馆馆长职,辞去月薪只有百元的燕京大学客座教授。1940年12月19日被汪伪国民政府任命为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暨常务委员,兼教育督办,次年1月出任督办职,即此一任,就收到政委会交付的六个月特别预备费,每月五千元。此后他接连兼任伪华北文艺协会顾问、伪东亚文化协议会会长、伪北京图书馆馆长、伪华北综合调查研究所副理事长等职。及至1943年2月他被其他汉奸排挤掉督办职后,仍保留其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和俸给二千元(有时折实为1825元),3月他又得到汪精卫电,被追任为伪国府委员,每月俸禄二千三百元;4月接受汪的邀请,赴南京晋见并讲学游览,汪赠六千元。所以不算其他众多虚虚实实职务的各种名目俸给津贴,仅华北政委会委员和国府委员二职,其所得已远远超过原来所需的200元了。
那时,他的子侄都已工作(唯在中学读书的周丰三也在1941年3月24日自杀身亡),所以他把收入的部分资金投入购置房产和建屋装修中。我真不知道他要那么多房产干吗?回想1944年当他看到其兄鲁迅遗孀朱安因战局通邮不便,与上海的许广平失去经济联系而生活困顿时,竟出馊主意——出售鲁迅藏书,闹得沸沸扬扬。其实,原八道湾11号房产的三分之一应为鲁迅所有,他若代为出租,朱安依靠宫门口和八道湾两处出租房的租金,生活也可维持,不会比在上海无房产需付昂贵租金,又遭日寇逮捕、监视,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许广平母子差多少,更不致债台高筑。但是他给大嫂出的竟是下策,无非是要出鲁迅和许广平的“丑”而已。但最后的结果是,在抗战胜利后他本人被关进南京监狱,家产被抄,他名下的房产没收充公。诚可谓“一枕黄粱”,由此观察周作人的思想、心态及人生,不由人兴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