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老师:
某媒体中说:“李希凡后来坦诚,当年对王蒙文章的批评的确有失偏颇。”请问“有失偏颇”的说法是否妥当?谢谢。
读者 言川
言川读者 :
“有失”是指在某方面有失误或欠缺,例如:
(1)到了国外要时刻记得自己是一个中国人,不要做任何有失国格的事情。
(2)这些人的这种做法,是有失人格的,应当对他们予以批评教育。
(3)那位排球运动员在这次比赛中的表现跟他平时的水平比较起来,实在是有失水准啊。
(4)他听了这些话,很生气,说了些有失风度的话,过后想想,又有些后悔。
而表示失误于某方面,则宜采用“失之……”的说法。例如:
(5)小刘不听大家劝说,结果把事情办坏了,希望他以后不要再犯失之执拗的错误。
(6)好几个人都采取了相同的做法,老李也跟着采取了这种做法,结果失之盲从,耽误了事儿。
(7)这位领导没有全面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仅听了其中一方面人的意见,就作出了决定,结果导致不良后果,实践证明,他失之偏信,希望他能深刻吸取教训。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有失”后面跟的词语,一般是中性的或褒义的,而“失之”后面跟的词语一般是贬义的。这是二者明显的差异。因此,“当年对王蒙文章的批评的确有失偏颇”宜写成“当年对王蒙文章的批评的确失之偏颇”。
《语言文字报》原主编 杜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