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智慧100讲》(上海人民出版社即出)大体反映了我三十多年来关于《老子》研究的较新的成果和体会,也包含了一些无法写入正式学术论文中的想法,这些想法对我们如何更好地面对和改善真实的生活世界可能更有参考价值。书稿完成后,虽然非常欣慰,但总感觉还有一些新的想法未能收入,于是想借后记的机会做一个简要的概括,主要是关于人文自然的实现问题。
有些朋友认为自然科学和人文学科历来是相对或相反的不同领域,把这两者放在一起是否为了标新立异。其实,用这样的表达实在是因为找不到更好的语词来概括我所看到的老子思想的精髓,即憧憬人类文明社会中自然而然的和谐、和睦与和平。老子的这一自然完全不同于其后庄子、荀子、韩非子、王弼、郭象等古代思想家所说、所用、所想的自然,也不同于近代以来翻译nature一语的自然,这种语词含义和用法的演变使得老子之自然与现代汉语之自然的常用义几乎无关,甚至现代汉语之自然的词义反而成了我们深入理解老子之自然的干扰源。
老子讲“道法自然”,讲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郭店本),讲“百姓皆谓我自然”,这都是将自然放在最高的、整体的道、圣人、万物和百姓的层面上加以强调,借以突出自然的价值和意义。这是提倡人类文明社会中的自然而然的秩序,与原始状态、原始社会无关,也不是直接的对个体存在的关注,而是希望通过整体的自然而然的秩序来保障个体的自然、自在和自由。这样看来,说老子的自然是人文自然也可能是难以替代的最好方案。
人文自然的理想如何才能实现呢。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不敢为天下先、知雄守雌、战胜而以丧礼处之等等论述都是通向人文自然之理想的建议、原则和策略。不过,我认为还有更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老子包容天下的襟怀和向往。这一点是通过老子之思想与西方现代宽容理论的对话而发现的。这也要感谢新西兰奥塔哥大学(University of Otago)组织的世界不同文化传统中的宽容概念的比较讨论会。那次国际性讨论让我认识到,在中国文化中虽然没有类似于西方的宽容(tol⁃eration)的概念,却有一种包容天下的理想和主张,可能与西方的宽容理论有类似的、甚至更高的价值。
西方的哲学家对他们的宽容理论有一些清晰的梳理。第一,实践宽容原则的人常有一定的优越地位,比如,异性恋的人是大多数,而同性恋的是少数;因此,异性恋者对同性恋者似乎有一种更优势的地位。第二,实践宽容原则的人本来有可能轻视、歧视、批评甚至改造被宽容的人,如异教徒,但他自觉地不去那样做。第三,宽容的对象往往是相对具体的人、行为或事件。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似乎没有如此清晰的关于宽容的理论。比较接近的就是老子的“报怨以德”的主张。老子说:“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63章)“报怨以德”似乎也是一种宽容,但没有具体对象,似乎是一种广泛的包容,没有任何排他性,所以称之为包容天下的主张和襟怀更为合适。
简单地说,西方宽容理论中的宽容对象总是比较具体的,而老子包容天下的理论则是没有具体对象的,是要包容一切人和事的,甚至包括不善的人,以及战场上的敌人。从人类社会来说,我们需要个人之间的具体人、具体事上的谅解,但更需要整体上的和谐、和睦与和平,这是整体意义上的自然祥和,高于具体人和具体事件上的宽容。
要实践包容天下的原则,就要警惕过多地、过度地强调彼此是非的差别,不要将世界看成是众多黑白对立的概念。《老子》一书中没有任何具体地名或国名,这应该不是偶然的。《老子》的作者没有站在任何一个地域或族群的角度思考和发言,他的思考是观天下的眼光,超越了国别和族群。在这种襟怀和眼光下,没有你我彼此远近亲疏的差别。在这种胸襟和眼光中,没有辩论是非、区别敌我的眼光,更不要问开什么车,穿什么牌子的衣服,吃不吃狗肉之类的琐事了。
多年前我出过书,强调要避免两极化的思维方式。我的一次经历让我意识到,我本人的思维方式中已经种下了两极式思维的种子。一个终身难忘的场景是1988年我到哈佛后,东亚系的史华滋教授(Ben⁃jamin I. Schwartz,1916-1999)邀我到他家吃晚饭,另一位客人是哲学系的普特南教授(Hilary W.Putnam,1926-2016)。席间他们曾热烈讨论批评在经济严重下滑、医疗费高昂、普通人看不起病的情况下,美国和加拿大的保险公司竟然保持着百分之二十多的利润率。
我当时刚到美国不久,听他们这样批评美国的社会医疗和保险制度,我就贸然问道:你们这样批评资本主义,是否认为社会主义更好呢? 事后想,我为什么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很简单,因为我的脑子里已经被两极化的思维定式支配了。A和甲总有一个好,一个不好。不是A好,就是甲好,说A不好,就等于说甲好。这种思维习惯往往不符合客观世界的真实情况,也不可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但是这种思维习惯却伴随了我们很久的生活经验,后来我逐步看到老子哲学中包容天下的心态,并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限于篇幅,我只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老子的包容天下之心胸。第31章中说:“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这里首先是一般性地反对战争,尽可能避免战争,不得已参加战争也要“恬淡为上,胜而不美”。
为什么不应以战争的胜利为乐事? 根本原因就在于所有的生命都是值得珍惜的,包括己方和敌方的生命。所以有些功勋卓著的将军、元帅都不愿意提起自己打胜仗的光荣历史,因为“杀人众”。老子甚至明确主张,打了胜仗也应该以丧礼的心情和仪式哀悼死亡的将士,因为杀人太多,这里所杀之人既包括自己人,也包括敌人。从某种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或许是混淆敌我,但是老子那个时代的战争双方往往是有共同亲缘关系的族群或邦国,本来不该以死亡的代价来解决冲突。内战往往是同文同种之间的战争,即使是国际之间、种族之间的冲突引起的死亡,归根结蒂也是人类的生命。珍惜所有人的生命才是老子包容天下的襟怀,是人文主义的立场,人道主义的关怀,永远值得我们思之、念之,珍之、惜之。
(本文为《道德经智慧100讲》后记,有删节。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