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研究中,对传统消费观的专题研究似不多见。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古代思想家对消费问题的系统论述较少,另一方面学者对此似缺少关注。惜其常弃而不论,本文就孔子与老子的消费观试作阐述,以期拾遗补缺。同时,用比较的方式进行研究,以揭示儒道消费观的异同。
一
中国传统消费思想以儒家的等级消费观为主流,孔子是其代表人物。孔子是社会等级统治论者,他主张政治上的等级统治、经济上的等级占有与生活上的等级消费。他认为人有名分之分,社会有等级差别,名分、等级决定一个人的政治地位、经济利益和消费状况。由此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社会等级统治秩序。针对春秋末期“礼崩乐坏”的现实,孔子提出了贵贱有序,贫富有差,消费有别的等级消费观。
礼:等级消费的社会规范
孔子消费观的核心是以“礼”的等级名分来规范社会成员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所谓节用以礼。
孔子重“礼”,认为“礼”是国家的纲纪,主张“为国以礼”(注:《论语?先进》。)。“礼”讲等级名分:“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贵有常尊,贱有等威,礼不逆矣”。(注:《左传》宣公十二年。),孔子把其归结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注:《论语?为政》。)。在礼制下,社会成员依据各自的血缘宗法关系,形成贵贱有序的社会等级网络。政治上:“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注:《左传》桓公二年。);经济上:“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官宰食加”。(注:《国语?晋语》。)由此可见,不同的阶级与阶层其政治地位与经济利益具有严格的等级差别。
从“礼”的等级名分规定出发,孔子主张社会成员在消费上应遵守礼制。处上者与居下者在消费行为和消费内容上都应该体现出尊卑之别。这一思想孔子在抨击鲁国执政季氏时说得十分明白:“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敦不可忍也!”(注:《论语?八佾》。)按“礼”的等级名分规定,八佾系天子的娱乐消费规格,季氏为大夫,只能享用四佾。以大夫的身份潜用八佾,违反了“礼”的等级消费规范,孔子因而很是气愤,对季氏的行为十分不满。
在孔子看来,这种等级消费规定是与人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利益相一致的。由此,孔子不但对“非礼”的经济占有状况进行痛斥:“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攻之可也。’”(注:《论语?先进》。)季氏为大夫,周公系诸候,位居其下却富在其上,这就违反了“礼”的等级名分规定。冉求是孔子的学生却替季氏聚敛财富,破坏等级分配制度,孔子十分气恼。显然,季氏的这种“非礼”的消费行为和经济占有状况,直接破坏了社会等级政治秩序。所以孔子说:“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注:《论语?季氏》。)
孔子认为等级消费秩序的确立,关键在于各级统治者必须遵循“礼”的等级名分规定,规范自身的消费行为,自觉实行等级消费。“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管事不摄,焉得俭?’然而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敦不知礼?’”(注:《论语?八佾》。)管仲是春秋时期齐国著名政治家,曾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有“尊王攘夷”之大功。对此,孔子曾倍加称颂:“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至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注:《论语?宪问》。)尽管如此,孔子对管仲“非礼”的消费行为并不赞同。认为管仲身为大夫而享用诸侯的待遇,是不知“礼”,是奢侈。在孔子看来,是“礼”而不是经济条件决定一个人的消费行为。“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注:《论语?学而》。)一个人即使富有,他的消费行为同样不能偏离“礼”的等级名分规定,其消费行为与方式要符合自己的身份。
此此相应,孔子对“失礼”的消费行为也不赞成。“子贡欲去告朔之忾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注:《论语?八佾》。)在孔子看来,告祭祖庙时省去一头羊,虽说是节俭之举,但不符合“礼”的要求,不可取。
对等级消费孔子是身体力行。“颜渊死,颜路请子之车以为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注:《论语?先进》。)颜渊与孔子有师生之情,孔鲤与孔子有父子之爱,即便如此,孔子认为他作为“从大夫之后”,按照“礼”的等级名分规定“不可徒行也”,所以拒绝了颜渊的父亲“请子之车以为椁”的请求。同时,孔子亦不赞成厚葬颜渊。“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门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注:《论语?先进》。)杨树达先生按:“孔子丧颜渊若丧子。而门人不从孔子之言,厚葬颜渊,孔子之志不行。故云予不得视犹子,所以责门人也。”(注:《论语疏证?先进》。)显然,在孔子看来厚葬颜渊不光是奢俭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这样做违反了“礼”的等级名分规定。以颜渊的身份本不应享有厚葬的待遇。
仁义:等级消费的道德约束
孔子认为对物质财富和生活享受的追求是人的自发欲望,这种欲望及其追求当然不符合“礼”的等级名分规定。由此,孔子一方面主张确立社会的等级占有与等级消费秩序,对个人的物质欲望和消费行为作必要的强制性规范;另一方面又大力提倡道德约束。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日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注:《论语?里仁》。)“君子”是孔子的理想人格,简言之,即道德高尚的人。“仁”被孔子誉为一种极高的道德境界。道德约束主要表现为人通过对仁义的追求,抑制自身的自发欲望,并使自己的行为与“礼”的等级名分规定相一致。“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注:《论语?述而》。)在这里孔子把人的消费行为与道德追求结合在一起,认为合于义,至乎礼,虽苦亦乐。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孔子大力颂扬安贫乐道的“颜回精神”。“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注:《论语?雍也》。)颜回是孔子最得意的学生,被孔子认为最有仁德。“子曰:‘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其余则日月至焉而已矣。’”(注:《论语?雍也》。)颜回虽有仁德,但无爵位,无官职,因而只能蜇居陋巷,贫苦度日。孔子认为颜回的可贵之处正在于他自觉恪守“礼”的等级名分,处贫贱不求富贵,不图享受,安贫乐道。
显然,以道德来约束自身的行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注:《论语?里仁》。)在孔子看来只有“君子”才能做到这一点。“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注:《论语?学而》。)“君子”兼有道德与阶级的双重含义。在孔子看来,统治者应该以仁义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维护等级消费秩序。并以此来影响社会风气,教化民众。此所谓“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注:《论语?颜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