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儒家思想对中华民族精神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应当更加理性地分析儒家思想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的主导地位,坚持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正确认识和批判地继承儒家思想中以"中庸"为基础的和谐人生理想、以"仁"为核心的和谐社会关系构建、以"天人合一"的思想看人与自然和谐关系构建等思想精髓, 最大限度地发挥儒家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推动作用。
关键字:儒家思想,和谐社会,理论价值,现实意义
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实现了四位一体的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提出,立即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关注和热烈响应,社会认同感非常强,人们盼和谐、议和谐、谋和谐,并自觉地把它付诸行动、付诸实践。这充分说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社会和谐作为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儒家传统伦理中的合和思想,曾经深刻地影响着中国这个东方大国,是历朝历代的治国方略,更是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思想渊源,继承和发扬儒家传统伦理思想中的合和思想,对构建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人则仁义”是儒家思想的生命价值基础,不仅是为人的基本价值标准,也是个体行为实践的价值准则,这对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加速和谐社会的主体培育具有理论性的指导意义。
“人则仁义”是儒家仁学思想的基本价值观,在儒家学者看来,“仁”是支撑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义”是人之所以存在的基本行为准则。这正如孟子所说:“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儒家学者之所以将仁义看得如此之重,其核心的价值就在于:仁者爱人;义者宜也。孔子在回答他的学生樊迟问仁的含义时,就曾明确指出:仁者爱人。爱人就是“克己复礼”、“修己以安百姓”。
从今天社会发展的现实意义来看,无论国际社会,还是国内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或者要求社会和谐是民心所向,社会所趋同的。从理论上说,和谐社会就是无论在国际范围内,还是在一个国家中全体公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也就是全体公民的各种社会活动基于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从实践上看,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是人,是一个社会的全体成员即公民,因此,人的基本素质的好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为此,我们无法否认儒家思想在强调和加强人的基本素质教育中的有益而积极作用。
一方面,儒家仁学的“爱人”思想把握了一个最基本的价值要素,这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和谐社会构建的实质性基础,这个价值要素的实质就是“修己”、“克己”。在儒家看来,无爱人无所以构建起和谐社会,正如孔子所说:“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另一方面,儒家仁学的“爱人”思想表述了一种最基本的实践精神,这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和谐社会构建的成功与失败,这就是志在“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这正如孟子所说:“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为此,儒家十分强调以礼待人,以利与人;不强奸民意,不强民所为;勤政勤劳,不悔不怨。中国当代哲学家贺麟先生在其《文化与人生》一书中说得好:“人生精神上最大的快乐,事业上最大的成就,学艺上最大的创造,往往都是忘怀人我,超出小己的境界所产生出来的。”忘我实则为我,奉公最终寻觅的是个人生命意义最高成就的实现。这就是儒学极力倡导“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奉公忘私”思想的最实际、最现实、最真实的意义所在,这一思想在今天对构建和谐社会,帮助人们正确认识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地位具有相当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仁则荣,不仁则辱”是儒家思想的人生价值精神,这不仅是社会对人的评价尺度,而且也是社会对人的价值需求。在今天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中,对平衡人生价值,调剂生命意义具有积极的启导作用。
在现实生活中,荣誉与耻辱是一对相对立的范畴,同时又是一对体现人生价值高低、大小的社会评价尺度。由于荣誉和耻辱表现的是,一定社会、阶级或某种集体,以及个人对人自己行为的肯定、赞赏性评价或抵毁、否定性评价,所以,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从维护自己的尊严,满足自我的需要,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出发,总是力求于在自己的生命过程中尽可能地去赢得荣誉,而清除耻辱。换句话说,人的生命意义就是在于,以什么样的生存方式,在什么样的生活状态中,在多大程度获得荣誉,摒弃耻辱。
儒学从它的创始人起,就十分注重人生过程中的荣誉追求。孔子曾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一个力求于自己生命价值高贵的人最引以为恨的,就是到死自己的名声还不被世人传颂,一个人的名声怎样才能被世人传颂呢?关键就在于一个人应去追寻什么样的荣誉。
同时,儒学思想家们还进一步指出,真正的荣誉不在于别人给予的多少,而在于一个人自己去争取、去思考、去感知。在他们看来,全靠社会所给予的荣誉,这种荣誉也很容易被人夺取,社会能给一个人荣誉,同样也能给人以耻辱。在这里,儒学更侧重于荣誉心、耻辱感的自我体验,要求人们自觉地树立荣誉心和耻辱感。正如孟子所说:“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人不可以没有羞耻心,对于应该感到耻辱的事情而不觉得耻辱,这真正是不知羞耻呀!
在这里,儒学对荣誉与耻辱的理解是具有合理性的。荣辱不仅是一种来自于外界社会根据一定的政治目的、道德义务对一个人行为选择所做出的单方面的赞赏性或抵毁性评价,而其荣辱实际上还体现着一个人根据自己的道德责任感和良心对自己行为选择所做出的赞赏性或抵毁性评价。在外界社会和自我评价的选择上,儒学更强调后者,它力图通过人们内心荣辱感的建立来实现“仁则荣,不仁则辱”的人生价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