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在孔子以至儒家思想体系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范畴,而过去研究孔子思想的人,对这一范畴似乎没能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直”的基本内涵
“直”的基本含义是正直,其反义词是“枉”。枉即邪,即扭曲、不正。孔子曰:“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论语·颜渊》)樊迟不解其意,子夏解释说:“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汤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不仁者远矣。” (《论语·颜渊》)舜举皋陶而不仁者远,汤举伊尹而不仁者远,因为民众由此而知,舜、汤之为仁君,重用皋陶、伊尹等正直之臣,断事公允,理事得当,仁者得以升迁,不仁者无可乘之机,遂洗心革面,从善如流,所以说:“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
“直”是事物之常态,也是人心理之常态。作为常态,自然可以得到普遍的认同和接受。所以当鲁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正直之人当政,是即是,非即非,是者得其褒奖,非者得其惩罚,如此,社会安康太平,民众安居乐业,是为民之所服;邪恶之人当政,是不是,非不非,正直之人遭受压迫,邪恶之人得以重用,民众虽无力改变现状,但内心里却无法认同这种现实,是为民之所不能服。
“直”是事物之常态,也是人行为之常理。孔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论语·雍也》)何晏《论语集解》引马融之言曰:“言人之所以生于世而自终者,以其正直也。”又引包咸之言曰:“诬罔正直之道而亦生,是幸而免。”人之所以生,人之所以得其长寿而善终,就在于以正直为法,遵行事物之常理,恪守人生之常道,是是而非非。不守常理、不行常道,颠倒黑白,文过饰非,也许可以免死。所以免死,并非出于事物之常,而是由于侥幸。君子直道而行,其所得,为事态之常;其所不得,并非事态之常而是出于不幸。小人不守常理,其所不得,为事态之常;其所得,却非事态之常而是由于有幸。故李充有言曰:“君子无幸而有不幸,小人有幸而无不幸。”(皇侃《论语义疏》引)现实生活中,君子常有其不幸而小人常有其所幸。颜渊四八而夭,而盗跖则得以享其天年,即是不幸有幸之别焉。
“直”作为事物之常态,作为人行为之常理,不仅具有正直之义,亦具有正义之义,具有“应当”、“本当如此”之义。“直”与“义”是有亲密关系的。韩愈曰:“行而宜之之为义”(《原道》)“义”的基本含义是“应当”,是超越个人利害考虑的正当性。“直”之为直,即具有“本当如此”、“应当如此”的性质。子张问孔子曰:“士何如斯可谓之达矣?”子曰:“何哉,尔所谓达者?”子张对曰:“在邦必闻,在家必闻。”子曰:“是闻也,非达也。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在邦必达,在家必达。夫闻也者,色取仁而行违,居之不疑。在邦必闻,在家必闻。”(《论语·颜渊》)在这里,孔子严格区分“达”与“闻”的不同。达者质性正直,其所好者义也,其所行者正道也、正义之事业也。闻者假仁之名而无仁之实,其所好者一己之名也,不务实而专务名者也。达者德立而行成,行由德之所自发,其行为是质性正直之外在显现;闻者但求务名,其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博取名声,故有名而无实。《汉书·王莽传》曰:“王莽始起外戚,折节力行,以要名誉。宗族称孝师友归仁。及其居位辅政,成哀之际,勤劳国家,直道而行,动见称述,岂所谓‘在家必闻,在国必闻’、‘色取仁而行违’者耶?以莽之奸邪,亦是好为闻人,故谗说殄行,不免震惊朕师也。”达与闻的区别就是务实与求名的区别。务实是在质性上做功夫,是强调行为本身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其核心是“直”、是“义”。闻者但求其名之彰显隆烈,所作所为并非出于心之直、义之正。所以,凡闻者必无其实而必有其伪。有鉴于此,程颐谆谆告诫曰:“学者须是务实,不要近名。有意近名,大本已失,更学何事?为名而学,则是伪学。今之学者,大抵为名,为名与为利,虽清浊不同,然其利心则一也。”(朱熹《论语集注》卷六引)达者务实,闻者务名。达者必直,闻者作做。
二、“直” 与“诚”的关系
“直”不仅与“义”相关联,亦与“诚”相关联。心直是以心诚为前提和基础的。“直”的本义是正直,而正直是事物之常态,亦是人之心理之常态。作为人之心理之正常状态,“直”所体现的正是人的心理的真实状态。如实反映、呈现心理的真实状态,即是所谓的“诚”。《中庸》曰:“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朱熹注曰:“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心之所思、言之所发、行之所为,以一贯之,无所差失,是即是,非即非,无虚伪、无造作、无邪妄,即是所谓“诚”。《大学》所教之“八条目”,其一目曰“诚意”。何谓“诚意”?“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 “诚意”是“自慊”而“毋自欺”。“自慊”是内外相符、表里如一,如人之好好色、恶恶臭,不待一点造作,不加一丝虚妄。“自欺”则是心里本来如此想,但却不敢承认,而以一种好听的招牌做幌子,以掩盖自己之真实想法。所以,“自慊”是“诚”而“自欺”是伪。孔子深责“乡原”,曰:“乡原,德之贼也。”(《论语·阳货》)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乡原”之伪而不“诚”,在于“乡原”之似是而实非。何为“乡原”?孔子无有解释,孟子解释曰:“阉然媚于世也者”,又曰“非之无举也,刺之无刺也;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众皆悦之,自以为是,而不可与入尧舜之道,故曰德之贼也。”(《孟子·尽心下》)“阉然媚于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同乎流俗”、巧于饰伪、似是而实非,是“乡原”之基本特征。孔子“恶似而非者:恶莠,恐其乱苗也;恶佞,恐其乱义也;恶利口,恐其乱信也;恶郑声,恐其乱乐也;恶紫,恐其乱朱也;恶乡原,恐其乱德也。”(《孟子·尽心下》)因为“乡原”伪而不“诚”,似是而非,有乱德之象,故为孔子所深恶。
“直”以“诚”为基。“诚”是内,“直”是外;“诚”则“直”,“直”则“诚”;“诚”必“直”,“直”必“诚”。“诚”的基本含义是真实无妄。真实无妄即是不造作,即是表里如一。心如是想,口如是言,身如是做,即是“诚”。儒家强调“诚”,正在于突出心理与行为的一致性,突出行为的真实性。
“直”是“诚”的外在显现。在孔子时代,“诚”还不是儒家学说的重要范畴。强调“诚”,在儒家那里,是由孟子发其端的。而孔子当时,所强调的只是所谓的“直”。孔子曰:“孰谓微生高直?或乞醯焉,乞诸其邻而与之。”(《论语·公冶长》)有人以为微生高为人正直,孔子以为非也。何以知其非?有人向其乞醋,其无有,却不敢言其无有,转而乞诸其邻而与之。是曰是,非曰非,有谓有,无谓无,之为“直”。是不敢言其是,非不敢言其非,有不敢谓之有,无不敢谓之无,何“直”之有?微生高乞诸其邻以应求者,亦只是曲意奉迎,掠美市恩。其内心所不能放弃者,只是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如此,又何以谈得上正直?乞醋本来是一件小事,人乞我,我有则与之,我无则可以明言之。不敢明言己之无有而乞诸于邻,是怕借者以为己有而不与也。怕人误会而乞诸于邻,是心存芥蒂而不坦诚也。明言己之所无,人或乞之他人。今不敢明言己之无有,转而乞之于邻以应求,不仅委曲了自己,亦是夺邻人之美而自居也。本来简单的人际关系,如此以来反而复杂化了。在现实生活中,如此事态并不少见。我或曾求于人,今人来求我,虽难以办到,也不敢拒绝,单怕落个忘恩负义的名声。看来要做到胸怀坦荡,做到正直,既不委曲自己,也不奉迎他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孔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论语·公冶长》)华言巧语,文过饰非;满脸堆笑,以取悦他人;毕恭毕敬,超过正常限度。如此之人,处心积虑,用心邪恶,孔子与左丘明以为可耻也。本来对某人深为怨恨,但出于个人利害的考虑,把自己的怨恨收藏起来、掩盖起来,反而以友好的态度对待他人。如此之人,不惟虚伪,更献其媚,孔子与左丘明以为可耻也。微生高乞诸于邻以应求,只是不诚实而已,并未对他人造成太大的危害。然而如果任其发展,必然会做出“巧言、令色、足恭”、“匿怨而友其人”这般可耻之事出来。所以,孔子教人,最是从细微处入手。人之“直”与不“直”,亦可从细微处看出。
三、孔子“直”论的人格要求
道家有所谓“以德报怨”的理论。老子认为,“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老子》七十九章)“以德报怨”,在老子那里,是一种政治上的策略。而在孔子这里,则是一种个人修养的功夫。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以德报怨”当然优于“以怨报怨”。“以怨报怨”,怨怨相报,永远无法了结。然“以德报怨”,用意过于显露。你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我一定要做一件对得起你的事,让你自己去思量,让你自己去反省。如此之“德”,带有极强的工具性。因其带有极强的工具性,此“德”亦不可谓之真正的德。德之为德,就在于自然而非出于强迫。老子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老子》三十八章)“上德不德”,并非无德,“不德”是不以德为求,不以施德为直接目的,其行为不过是内在心性之自然显发。如孟子所谓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孟子·公孙丑上》)人见孺子将入于井,而生怵惕恻隐之心,并非想要由此而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亦非想要因此而誉于乡党朋友,否则其行为就不具有道德价值。所以,“以德报怨”不若“以直报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