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中国正义论是一个源远流长、而被现代学术长久遗忘的传统。汉语“正义”与西语“justice”之间存在着可对应性和非等同性,这就为中西对话与比较提供了前提。中国正义论的总体架构是:仁→利→智→义→知→礼→乐。中国正义论的主题是礼的“损益”根据问题,即是赖以进行规范建构及其制度安排的正义原则问题。中国正义论的论域是利的问题,即是由仁爱中的差等之爱所导源的利益冲突问题。然而同是仁爱中的由推扩而溥博的一体之仁却正是解决利益冲突问题的保证,即保证对他者私利、群体公利的尊重。这里存在着两条正义原则:正当性原则(公正性准则、公平性准则);适宜性原则(地宜性准则、时宜性准则)。正义原则其实是正义感的自觉的理论表达,而正义感则是在当下生活中获得的一种直觉的智慧或良知。根据正义原则来进行制度规范的建构,还需要理智或理性。正义的最终目标不仅是礼,而是礼乐,即是差异和谐。
【关键词】 中国正义论 正义原则 礼 规范 制度
本文意在旗帜鲜明地提出“中国正义论”、并给予一个概要性质的阐述,以此作为更进一步研究的纲领。所谓“中国正义论”(Chinese Theory of Justice)并不是说的关于“中国正义”的一种理论,而是说的关于一般“正义”问题的中国理论,即:中国文化传统中的正义思想、尤其是儒家的“义”或者“正义”观念、及其在当代语境中的阐释。
一、中国正义论的提出
严格说来,中国正义论在这里并不是“提出”,而只是“重提”而已,因为正义论从来就是中国文化、尤其是儒家传统的一个主题,那就是关于“义”或“正义”的系统论说。但遗憾的是,自近代“西学东渐”、尤其是“五四”以来,中国正义论便随着“打倒孔家店”、“全盘西化”而被遗忘了。其严重结果是:今日中国处处充斥着西方正义论,再也没有了中国正义论的踪迹;不论是在学术研究的文本中,还是在政治生活的言论、日常生活的言谈中,中国正义论都成为了一个空白。这是一种“集体失语”:人们实际上往往只是在那里津津乐道地传达着西方的正义话语、转达着西方的正义观念、甚至表达着西方的正义立场。正因为如此,必须明确地重提“中国正义论”。这显然是一个不仅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意义、而且具有特别重大的现实意义的课题。
但“中国正义论”并不意味着它仅仅是一种地域性的学说。事实上,任何一种正义论建构都是一种普世性的正义诉求,其理论意向都是一种“普遍正义论”或“一般正义论”,西方正义论如此,中国正义论亦然。这里需要作出一种严格区分:正义问题的普遍性——人类社会普遍地存在着正义问题;正义观念(正义问题之理解与解释)的特殊性——不同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及其现实生活方式在正义观念上体现出其不同的特质。如果面对问题本身,那么从古到今,不仅西方存在着西方的正义问题、中国存在着中国的正义问题,而且人类社会存在着一些共通的正义问题,或者说正义问题的存在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的现象;但就问题的解决方式、甚至叙述方式、乃至提出方式而论,对于普遍的正义问题,不同民族国家都会有自己的区别于其他民族国家的观念形态及其言说方式。因此,这里所说的“西方正义论”、“中国正义论”,并非就问题本身而言,而是就对于问题的理解与解释而言。所谓“中国正义论”,就是对于正义问题的中国式的提出方式、叙述方式和解决方式。
不仅如此,再就不同民族国家对于正义问题之理解与解释的差异而论,也并不是只管自说自话、“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是可供人们在两者之间加以比较而进行选择的。我们提出中国正义论,就是供人们将其与西方正义论加以比较而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