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5年,朱熹与陆九渊相会于江西铅山鹅湖寺。“鹅湖之会”作为理学与心学宗师的当面交锋,不仅成为宋明理学发展历程中的标志性事件,而且在中国思想史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后世关于“鹅湖之会”的诠释集中于“朱陆异同”的问题。对此,儒者表现出不同的倾向,大体可以分为“立异派”与“求同派”。“立异派”强调两者学术立场的根本对立,沿用“博”与“约”、“道问学”与“尊德性”对朱陆思想的差异加以界定,具有这一倾向的往往是捍卫师说的门人弟子,如朱门的陈淳、陆门的傅梦泉等人。“求同派”力图调和晦翁与象山的思想,以求会通,其重要原因是元代以后朱子学的官方化,迫使学宗象山的儒者采取此种策略以获得某种合法性。
20世纪以来,这场学术公案依然影响着思想史的演进,现代新儒家对于“鹅湖之会”的不同诠释深刻地揭示出这场争辩的哲学意蕴。就现代新儒学思潮而言,依然有“立异派”与“求同派”的立场分歧,前者以牟宗三为代表,后者以钱穆为代表。
牟宗三在《心体与性体》中,将朱熹定位为儒家道统的“歧出”、孔孟之教的“别子”,提出了关于宋明儒学演进的“三系说”。《从陆象山到刘蕺山》对朱陆之辩予以专章讨论,尤其对陆九渊“鹅湖之会”所作之诗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在他看来,象山之学是纯正的孟子学,朱陆之间不是“博”与“约”、“道问学”与“尊德性”的修养方法分歧,而是哲学义理架构上“横摄系统”与“纵贯系统”的根本对立。朱子执著于“理气二分”、“心性情三分”的思想框架,将“理”视为“只存有而不活动”者,将“心”视为形而下者,工夫以“格物穷理”为核心,走上“顺取”“静摄”之路,其哲学呈现为认识论式的主客平列模式;象山继承了孔孟易庸以降的“一本之圆教”传统,将“心”、“性”、“理”体会为“即存有即活动”的实体,“天道性命通而为一”,工夫以“逆觉体证”为路向,其哲学表现为本体论式的立体直贯模式。牟宗三对于朱陆之争所作的这番诠释,是一种“判教”式的疏解,实际上是为自己的“道德的形上学”体系建构奠定基础。更深层次原因,是力图在儒家文化传统之中为“事实”与“价值”二分重建一个超越的形上价值世界。为此,他从儒家资源中开掘出一种圆融高妙的道德哲学,将以认知的方式讲道德的朱子路向排斥于道统之外。
钱穆在《朱子新学案》中认定朱子“乃及孔子以下学术思想之大成”。在他看来,朱熹的思想本无门户之限,兼治经史考据与性理思辨,“欲绾儒林、道学之两途而一以贯之”。尽管朱子思想导源于宋代道学传统,但也继承了汉唐儒学的传统。陆九渊则囿于道学传统而鄙视训诂考据之业,于道学之中又有偏执,不及朱子的包容与综合。门人后学往往执其一端,是此非彼,形成了朱子不尊德性、象山不读书的错误印象,导致尊陆者讥朱学支离、尊朱者斥陆学近禅。钱穆深刻地意识到门户之见对思想史研究的弊端,本着一种平正、客观的立场梳理朱子思想,在详尽细密的文献梳理基础上,得出“朱陆两家所持义理,实本同出一源,其间多有相通”,“南宋理学界无不导源二程,朱子则扩之使大,象山则别之使精,打归一路,豁然贯通”。
作为哲学家的牟宗三与作为史学家的钱穆,对八百年前“鹅湖之会”那场公案所作的现代诠释,无论是“立异”还是“求同”,都与其学术立场与精神气质紧密相关。“鹅湖之会”作为中国思想史上的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符号,将会被后世学者赋予更为丰富的意义。
(作者:卢兴 单位:南开大学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