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陈明老师曾对我说:“我觉得内生性是一个很重要的关键,因为它意味着民族与文化的互动关系或结构。这是与自由主义、原教旨主义区别开的理论要害:只看到生命,则忽视儒学与生命的血脉渊源,只看到文化,则忽视生命必然在情境推移中日新日日新的要求、可能与必要。”在审阅修订此稿时又说:“只是内生一词本身并非“不言而喻”,生命儒学、文化儒学,容易误解,也容易交流。实际重要的是把思路论证清晰坚固,名者实之宾,留给别人去叫吧。”]
陈明作为大陆新儒家的代表人物,被学界认为见长于“文化儒学”。“文化儒学”的称谓,可能缘自陈明“儒学是一种文化而不仅仅是知识”的判断与进路,又或许是基于与蒋庆政治儒学、康晓光策论儒学等相比较区隔的背景和考量。但在我看来,“文化儒学”之名,似乎还不足以统摄陈明对儒学之理解、阐发的全貌与精要。要找寻一个比较适合的替代方案,“内生儒学”或许是个可以考虑的选择。用“内生儒学”取代“文化儒学”,不仅可以反映陈明儒学致思的关键与根本――总是在文化系统与民族生命内在关联和二者的双向生成中来把握现实问题的解决与儒学形态的构建,也可以消解“实用主义”、“无本之体”诸多误读的可能性疑窦――以中国历史文化发展之一贯性、儒学与民族生命存在之内在性,给民族生命意志需要之内在规定性、可能性(体)赋予中国历史文化以开放而确定的情境性、动态性意蕴。
一
国家民族主干性文化话语系统缺位的现实问题,是内生儒学的真实起点。思想的论域当然建基于理论的需要,理论的需要当然建基于现实的问题,现实的问题则建基于内在生命的感受。陈明儒学建构的真实起点正是今日中国的现实问题――中国缺乏一套民族主干性话语系统以实现国家民族文化自我确证、自我表达的需要。这一文化危机产生于近代而延续至今,在世界性殖民运动中处于弱势被动的中华民族,在“保种”(所谓救亡)的努力中,国人最终将挨打的原因归咎于孔夫子遗留下的儒学,并以对它的否弃当作“最后之觉悟”(陈独秀)。
真实的情况果然如此吗?如果一个走过而立之年但却穷困潦倒的成人,将自己百事不如人的困厄归咎为祖辈的贫瘠与无能,无疑会遭人耻笑。但这种笑料,转换到了一个走过数千年历史的国家民族那里,居然被学界包装得几乎成了真理。其实这种遗产决定论的荒唐逻辑在当下还颇为流行,文化传统不还常常被当作落后贫弱的替罪羊吗?这种论调“只注意到了文化对人之行为的影响塑造作用”,而忽视了文化在根本上的受动性(人之主体性活动过程中选择与创造的一面),“从而在夸大文化功能的同时掩盖了问题的真正症结所在”(《儒者之维?在北京大学研究生座谈会上的讲稿》)。
那么,我们今天所面临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对此,《即用见体初说――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及“西体中用”为背景》开篇就给出了一个堪称经典的陈述:“我们今天所面临的问题不是哲学的,而是文化的;不是文化的,而是生命的。这一问题的本质,可以表述为在我们的生命存在中,作为民族主干性文化话语的系统处于缺失或缺损状态。其症候,抽象点说是我们已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具体点说,则是在现代性和全球化的冲击下,我们对中西、古今诸关键性问题无力或未能做出系统有效的理论回应。”
应该如何回应?陈明认为“如果要对来自以知识论为中心、以价值无涉为标榜的所谓现代学术的批评做出有效回应,要从古代儒家和儒学的传统中开掘出精神的源泉、建立起理论的支点,这应该是我们的前提和方向”(《儒者之维?自序》),这种前提和方向的建立与开掘,与把儒学理解为文化而不仅仅是知识的判断与进路互为表里互相呼应――所谓文化儒学,其要义应该也就是在这里吧?
二
儒学超越知识系统的文化定位,是内生儒学的逻辑入口。“儒学是一种文化而不仅仅是知识”(《儒者之维?<士族与儒学>的主题演讲》),历史上的中国如此无疑,近现代的中国实际上也确然如此,只是这种真实被思想学术界的主流话语所遮蔽。当中国近代以来的落后被思想学术界归结为文化传统的过错,似乎就注定了儒学被剥离于国家民族生命体之外而成为物像化纯粹知识的命运。儒学这种被纯粹知识化而在学人自觉意识中游离于生命体内生性因素之外的命运,又被知识论中心倾向的西方学术范型以所谓学术国际规范的姿态,在一种真-假判断的标尺下进一步强化、沦落。在知识论话语形式中,作为知识标准或极致的真理成为丈量一切的尺度,而文化所承担的价值规范、文化认同、身心安顿诸功能则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和公正的评价。
陈明在这种学术风气中别开生面,认为“由知识中心的话语思维范式转向文化中心的话语思维范式是一种值得考虑的选择”(《儒者之维?学术规范与知识论中心取向》),指出知识是描述性的(从认识的角度说),是超主体、超时空的共相(从社会的角度说);文化是建构性的(从认识的角度说),是有主体、在时空中的殊相;知识无国界,文化有立场。知识是人作为旁观者对世界(包含人自身)的认知及成果,在人身之外是物态化的文本(文字影音),在人身之内是“知”的单维(单纯对应于人身“心理/情感-意志-认知”复合系统中认知结构这一个功能维度);文化是人作为参与者对世界(包含人自身)的活动及成果,在人身之外是客观性的行为及成果,在人身之内是“知”、“意”、“心”(“情”)的复合。可见,文化包涵知识,知识仅仅是文化的一个层次与一个维度。
陈明在《士族与儒学》的主题演讲中,给出了文化与知识之间的联系与区别:“知识是对世界的认知,是一种反映性的、求真的东西;而文化要复杂得多、深刻得多。我认为文化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它包括这个世界的图像,就是指知识、规律等;第二,是表达,即主体的意志、需要,第三,是方案,当然它是广义的,即根据主体的需要、知识,来落实力求有用的方案,比如制度,以及一些非制度的设计、规划等等。显然文化比知识的范畴要大。此外,文化还有一些维度,它是历史性的,情境性的。”
儒学的知识形态是复合的,应当从文化的视角从整体上把握儒学。“儒学,它在知识形态上是复合的,有结构的,跟火药一样。简单地作哲学、宗教或伦理学的解读,就像把它理解为硫磺、木炭或硝一样,是一种不当化约。同时,儒学作为历史上主干的文化系统,它像一座完整的大桥,有一组桥墩,承担着政治建构、文化认同、社会组织、身心安顿等系统性功能。如果仅仅从某一个角度出发对儒学整体否定或肯定过度,往往会遮蔽问题的其他方面,妨碍整个系统的调整改进。”陈明既不满比附西方学科体系的儒学知识化诠释路向,又不满原教旨主义对儒学的僵化顽固立场,指出:“知识化实际上是分解,是不尊重儒学的整体性,因而无法理解儒学的真正意义和价值。相反,信仰的进路则是不加反思地接受。”,“儒学并不是某种描述客观世界的知识,或者规定某种基本价值的宗教(当然,它并不排斥此二者),而是一种因应生活问题,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真正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儒者之维?在北京大学研究生座谈会上的讲稿》)
“文化之树的生长,也必须将其慧根深植于生命的沃土,因为作为观念系统的文化并非封闭、自足,而需要与生命互动。”(《儒者之维?英雄、豪杰与圣贤》)实际上,儒学超越知识系统的文化定位,不过是陈明儒学理论进路的逻辑入口,对文化系统与民族生命的连接才是其重心与根本。
三
文化系统与民族生命的复合互动,是内生儒学的理论关键。(一)文化与人有着内在关联、双向生成的复合关系。“文化与生命的互动,一方面是理念对人性的升华,另一方面则是人性对理念的滋养。”(《儒者之维?英雄、豪杰与圣贤》)人只有在特定历史情境中经过文化熏陶浸润而将文化渗入生成为人体内在的身心意知结构(身体-心理/情感-意志-认知)倾向性系统时,人才由生物意义上的人而生成为社会意义上的人。在此过程中,人又在被动接受文化的浸润内化生成自己的同时主动(自觉地、非自觉地)甄别、选择、建设、创造、丰富、生成着文化;文化在塑造/表达着的人的生命同时,人的生命也在表达/塑造着文化。“人作为生物体来到这个世界,经过文化的涵泳才成为社会群体一分子,因而可以说文化相对于个体乃是被给定的,是一种‘决定性’的存在。但是,这并不能动摇群体之人相对于文化的主体性。人之对效率的要求,决定了物质文化的进步;对正义的渴望,推动了制度文化的变迁;对精神需要的憧憬,导致了观念文化的发展。”(《儒者之维?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文化》)
就文化整体的共时结构而言,人的生命活动是文化结构的枢轴。“文化在外部描述中呈现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三个块板。但三者并非由表及里的同心圆,更不是铁板一块,它们只是经由人这个文化主体才获得其统一性或结构关系。物质文化对应于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制度文化对应于人的社会分工与合作的需要;精神文化对应于人追求理想渴望永恒的需要。因此,三者间并不直接决定,彼此间的互相影响,均需通过人这个中介环节才能展开完成。”(《儒者之维?反思一个观念》)陈明批评那种物理学式把器物、制度、价值理解成一环环相扣之自足系统的文化整体主义,“诚然,从外部视角看,一国或一族之文化明显地呈现出某种共同的风格特征。但是,这决不意味着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伦理价值观念即是三位一体”,进而从文化与人的复合关系出发认为“文化乃人类在生存活动中为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而创造出来的功能性符号系统。器者应于物,法者生于事,道者得于心,三者只是通过人这一枢轴而获得某种相关性。”(《儒者之维?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文化》)
就文化整体的历时发展而言,正是人的生命存在即由当下连接了历史与未来。人在当下的生命存在意识到历史给定的情境资源约束与指向未来的意欲需求,“应感起物而生”,在约束与需求互动中,在不断解除他者预先给定的可能性集合对自身所应有当有实有的可能性集合的涵盖性遮蔽中,开掘丰富的生命潜质以创造性活动来接续历史、充实当下、开创未来。“实际近代史的主题与数千年来的主题与每一代人的生活主题并无根本的不同,首先应该从存在的人文性角度来把握。即每一代人总是从历史给定的情境中,从有限的生命存在中,调动自己全部的心智力量,使自己所属的生命共同体战胜挑战,蓬勃生长。”(《儒者之维?反思一个观念》)
(二)社会结构组织与儒学文化系统。儒家文化系统与中国社会结构组织,经由中国人的生命活动,呈现出一种内联互生的复合关系。不仅文化整体的共时结构与历时流动只有通过人这一枢轴才能真实获得其相关性,社会组织结构(群体-阶层、秩序-制度)与文化符号系统各自状态和变迁,及其互动关系,也只有通过人这一枢轴才能获得发生的真实基础动因与可靠的学术话语透析。“实际上离开对人与人的诸种关系的探讨,将特定社会结构变迁的问题化约转换成观念文化变迁的问题,只会导致对问题之真实性的遮蔽,可能永远也找不到问题的症结。”(《儒者之维?反思一个观念》)
关于儒学系统与中国社会结构组织自发秩序的内生互动,陈明在《<唐虞之道>与早期儒家的社会理论》中认为,儒学不同于那种“由哲学家的玄思编织而成的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之网”的西方哲学体系,而是中国人“对历史经验和伦常日用之道的理论总结和抽象思维”。从发生学上说,它是从习惯、礼俗发育生长起来的,是与当时社会生活秩序及中国人情感意志相对应的话语符号、表达塑造。而正是儒学文化系统的主干作用,又促进了中国社会结构组织自发秩序的强化与延展。“儒家文化的正义观念主要通过对权力的合理运用这个中心加以展开的――这种历史主义的进路(即世界是一个发生的实然)与中国文明的原生性或连续性有关。”(《儒者之维?在北京大学研究生座谈会上的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