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震论“人性”,是展示其进步伦理观和思想启蒙意义的重要方面,是其义理之学的核心内容。戴震从元气实体的本体论观点来规定人性,反对宋儒以所谓“天理”来“凑泊附著以为性”,把其人性理论建构在坚实的“血气心知”基础之上。戴震论“性”,已不单纯局限于“性”之自身,而是具有超越“性”自身的人类学或伦理学的含义。本文将从人性的生成阶段、人性的自然结构和社会结构等方面对戴震的人性结构模式学说做一番梳理,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把握戴震人性思想的核心内容。
人性的生成阶段
戴震论“性”,首先把“性”描述为一个生成的过程。戴震的这一思想完全是来源于《周易》。《周易·系辞上》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戴震通过对《周易》这段话的诠释,实则表达了自己的思想意愿,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戴震是借由疏证、诠释儒家典籍来表达展露自己的思想。从这种借由“经言”外衣来表达自己思想的形式来看,戴震与中国所有思想家并无本质的差别。
对《周易·系辞上》的这段话,戴震认为它正好表征了人性生成的三个阶段。对“一阴一阳之谓道”,戴震这样说:“一阴一阳,盖言天地之化不已也。道也。一阴一阳,其生生乎,其生生而条理乎!以是见天地之顺。”[①]何谓“顺?”戴震解释说:“言乎自然之谓顺”,“上之见乎天道是谓顺”。由于戴震认为性本之于天道,所以把“天地之顺”看着是人性生成的第一阶段,生命现象的存在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内容。如何解释“继之者善也”这句话?戴震认为“天地之常”是“继之者善也”的内容。所谓“天地之常”是指阴阳二气的变化,是一个由天道蕴涵“性”内容之变化演化到人生内容之变化的过程。戴震说:“生生,仁也,未有生生而不条理者。条理之秩然,礼至著也;条理之截然,义至著也,以是见天地之常。三者咸得,天下之懿德也,人物之常也”。[②]戴震在这里是以“生”释“仁”,“仁”是人生命存在的道德内涵,有生命便有条理,有生命便衍生出仁、义、理等道德内容,道德的存在是这一阶段的主要内容。人性发展的最后阶段是其进入社会领域,戴震认为人性生成的第三阶段是“天地之德”。他说:“言乎人物之生,其善则与天地继承不隔者也。有天地,然后有人物;有人物而辨其资始曰性”。[③]人性的内容就存在于日用事为之中,日用事为即指社会生活。戴震认为,人的社会性是人性生成第三阶段的内容。这三个阶段,既是戴震对《周易·系辞上》这段话的新的理解和诠释,也是戴震对人性生成阶段的概括和总结。因此,戴震便由“性”的生成进到了对“性”的结构的剖析。
人性的自然结构模式:才、性、命的内在统一
“性”作为沟通与连接天道与人道的中间环节,从逻辑上说,它必然在内在结构上既包含有天道方面的一般特性,也包含有人道方面的一般特性。
才、性、命是戴震自然人性理论的三个重要概念。戴震义理之学之主旨核心即在于“理欲之辨”,而自然人性论正是其“理欲之辨”的理论基础。戴震把才、性、命称之为“天性”,他说:“所谓性,所谓才,皆言乎气质而已矣”,才、性、命,“合而言之,是谓天性”。戴震的自然人性思想所探讨的是人的自由与外在客观必然性的关系问题。何谓“才”?戴震说:“才者,人与百物各如其性以为形质,而知能遂区以别焉”、“据其体质而言谓之才”。[④]所谓“才”就是指人与百物依据各自不同本性所呈现的自然形质和知觉能力,是指人自身的材质及功能;何谓“命”?戴震说:“气化生人生物,据其限于所分而言谓之命”,“凡命之为言,如命之东则不得而西,皆有数以限之,非受命者所得逾”,还说:“论气数,论理义,命皆为限制之名”。[⑤]所谓“命”就是由阴阳五行所分得的不同规定性,是人得之于天者;就像金锡的器皿要受金锡的本性限制一样。在才、性、命三者中,戴震论“命”颇异于孔孟,也不同于程朱,戴震把“命”理解为人得于天者,戴震有时又把人的这种规定性训释为“分”。他说“《大戴礼记》曰:‘分于道谓之命,形于一谓之性’。分于道者,分于阴阳五行也。……各随所分而形于一,各成其性也。”[⑥]针对彭允初与之论性反复强调“天命”的重要性,戴震举例予以反驳:“譬天地于大树,有华、有实、有叶之不同,而华、实、叶皆分于树。形之巨细、色臭之浓淡,味之厚薄,又华与华不同,实与实不同。一言乎分,则各限于所分。”不但人“分”于天地之气,就是动植物也是“分”于天地之气。[⑦]何谓“性”?前面已言之甚详,此不赘引,简言之就是“据其为人物之本始而言谓之性”。[⑧]所谓“性”即源于阴阳五行所构成的个人特质。在戴震看来,才、性、命是一个具有内在必然性的有机整体,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人性的自然本质属性。“成是性,斯为是才。别而言之,曰命,曰性,曰才;合而言之,是谓天性”。[⑨]才、性、命共同构成了人性的自然本质。戴震以器具为喻,形象地说明了三者之间的辨证关系。他说:“犹金锡之在冶,冶金以为器,则其器金也;冶锡以为器,则其器锡也;品物之不同如是矣。从而察之,金锡之精良与否,其器之为质,一如乎所冶之金锡,一类之中又复不同如是矣。为金为锡,及其金锡之精良与否,性之喻也;其分于五金之中,而器之所以为器即于是乎限,命之喻也;就器而别之,孰金孰锡,孰精良与否,才之喻也”。[⑩]在才、性、命三个范畴中,性是最基础、最根本的东西。“性,言乎成于人人之举凡自为。性,其本也”。关于“性”、“命”关系,戴震认为,“性”具有主动性,而“命”则具有受动性,是得之于天的必然性。在“性”、“命”关系上,戴震基本认可孟子的观点,并没有做太多的发挥,关于“才”、“性”关系,戴震虽取之于《孟子》却有较大的发挥和超越,并提出了“性善才美”说,即“人之性善,故才亦美”,“性善则才亦美”。[11]在《孟子字义疏证》中,戴震用了两章篇幅来说明它们的内涵。他引用孟子的话说:“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12]戴震对此评论说:“孟子所谓性,所谓才,皆言乎气禀而已矣。”[13] “性”是构成人的最初始的本质,是隐含在事物之中的内在抽象的东西;而才则是性所显示出来的形体气质,是显露于事物之外的外在的可见的东西。所以,“性以本始言,才以体质言也。”[14] “才质者,性之所呈也”,人的才质如何,于性之损益皆无关联,“才之美恶,于性无所增,亦无所损”。在戴震看来,人的才质如何,与人性善恶也没有直接联系;戴震还认为,“禀受之全,则性也;其体质之全,则才也”。[15] “性”是禀受阴阳五行之气之全,而“才”则是禀受体质之全,“性”之与“才”,犹本质与现象之关系不可或分,无“性”则“才质”无以依附;无“才质”则“性”无所显现,“言才则性见,言性则才见”,性的如何决定了才质的如何。“分于阴阳五行而成性各殊,则才质因之而殊。”那么,如何解释人与人之间才质所出现的差异?戴震认为关键是后天“习染”的缘故。他说:“人之初生,不食则死;人之幼稚,不学则愚。食以养其生,充之使长;学以养其良,充之至于贤人圣人,其故一也”。[16]人不食则必死,人不学则必愚,成圣成贤,并非先天可得,乃后天学习所使然,犹如人身因饮食而获得滋养一样。“试以人之形体与人之德性比而论之。形体始乎幼小,终乎长大;德行始乎蒙昧,终乎圣智,其形体之长大也,资于饮食之养,乃长日加益,非复其初;德性资于学问,进而圣智,非复其初,明矣”。[17]戴震在其人性的自然结构中,认识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不在自然性上,而在社会性上。后天的习染和学习是人性由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转化的必然契机。
人性的社会结构模式:欲、情、知的内在统一
如果说戴震从“性”的自然层面论述了才、性、命的内在统一,那么,对欲、情、知的内在统一,戴震则是从社会的层面来论述的。较之于性的自然层面,戴震对性的社会层面论述得更为详尽。戴震指出,人性的社会结构模式由欲、情、知三个不同的层面构成,他说:“人生而后有欲,有情,有知,三者,血气心知之自然也。给于欲者,声色臭味也,而因有爱畏;发乎情者,喜怒哀乐也,而因有惨舒;辨于知者,美丑是非也,而因有好恶。声色臭味之欲,资以养其生;喜怒哀乐之情,感而接于物;美丑是非之知,极而通于天地鬼神……。是皆成性然也。”[18]可以说,人性欲、情、知三个层面的构成与人性生成的三个阶段是一致的,它们之间具有相互对应的关系。戴震把它具体为三对对应关系:第一层次是“性之事—自然—欲”;第二层次是“性之能—必然—情”;第三层次是“性之德—本然—知”。关于第一层次,戴震指出,“人与物同有欲,欲也者,性之事也。”[19]人与物皆有生理欲求,此人与物同者;然人与物由于禀阴阳五行之气不同,形成各种本质差异,此人与物异者。“性之能”处于人性的“自然”阶段。关于第二层次,戴震指出,“人与物同有觉。觉也者,性之能也。”[20]人与物皆有感知功能,但人、物之感知功能不同,人的感知的延伸也就有了“情”即“喜怒哀乐之情”,“性”之发为“情”,是“性”发展演化的必然逻辑结果。“性之能”处于人性的“必然”阶段。关于第三层次,戴震指出,“欲不失之私,则仁;觉不失之弊,则智;仁且智,非有所加于事能也,性之德也。”[21]此所谓“德”即指“言乎本然之谓德”。人之欲望不沉溺于私欲,人之感知不被外物所蒙蔽,即是仁与智。“智”所涵盖的内容就是“美丑是非”,是“情”的更高层次的发展。无论是性之事、性之能、性之德,皆本之于“五行阴阳以成性”,是建构在实性的基础之上。“性之德”处于人性的“本然”阶段。
戴震对人性社会结构的描述更多是受到荀子的影响。因为荀子认为天生就的“性”是最根本的,“情”不过是“性之质”,是在“性”的基础上表现出来的。而“欲”又是“情”对外物的感应产生的,是“情之应”。由于情与欲都是在人性的基础上表现出来的,人性恶便可能导致情欲恶。为了改变人性恶,就要通过“化性起伪”、“解蔽”的过程即通过外在环境、道德磨砺及后天学习,以达到改变人性恶的目的。荀子的人性学说给了戴震两方面的启示:一是强调了人性是一切社会存在的基础;二是强调了后天学习对改变人性的重要性。对于戴震与荀子之间的关系,近现代已有不少学者看到了这一点。章太炎就指出:“极震所议,与孙卿若合符”。[22]钱穆也指出:“今考东原思想,亦多推本晚周,……而其言时近荀卿。”[23]容肇祖也肯定地认为“戴震的学说,多渊源于荀子。戴震说‘解蔽莫如学’,而荀卿则有《解蔽篇》,又有《劝学篇》为《荀子》一书的冠首。”[24]
对于戴震人性学说的进步意义,最早给予关注和认同的是蔡元培先生,他在《中国伦理学史》中对戴震的人性学说与西方功利派的伦理思想做了比较,指出,“至东原而始以人之欲为己之欲之界,以人之情为己之情之界,与西洋功利派之伦理学所谓人各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为界者同”。[25]而胡适在《戴东原的哲学》中也指出戴氏的主张与边沁、弥尔一派的乐利主义相近。[26]戴震的人性学说,确实是反映了当时社会正在成长壮大的市民阶层追求个性自由与解放的目标要求。戴震的自然人性思想是戴震由天道思想转向其新伦理思想、新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戴震义理之学的最精华内容之一。但戴震并主张放任人性的无节制发展,他认为人的情欲应有一定的限度,合理的做法应该是“君子使欲出于正而不出于邪,不必无饥寒愁怨、饮食男女、常情阴曲之感。”把人的情欲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从这一点来看,戴震的人性学说与传统的儒家人性思想一脉相承。这一思想对当今社会如何调节、疏导人们的感情欲望,使之处于一种平衡适度的状态,仍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启迪意义。
戴震从人的本能欲望、感知能力及道德理性三个层面阐明了人性的社会结构模式,认为三者之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人的本能欲望和感知能力符合最高准则,便是“善”,便是“中正”。所谓“善”,所谓“中正”,并不是如理学家所言是道德本体,而是根源于人的本能欲望和感知能力并由此延伸发展的必然逻辑结果。由于“五行阴阳”是“天地之能事”的基础,若人的本能欲望、感知能力与天地本性相协调,人的行为就完满自如,就会顺应时令而无所违拗;若人的本能欲望、感知能力与天地本性相背离,只顾得“遂己之欲”,就必然会伤害仁义等道德原则。因而戴震提出了要使人性沿着正常的方向发展,要使社会达到和谐稳定的局面,就要做到“体情遂欲”,“以情絜情”、“情得其平”,这一思想是戴震从自然人性论向其新伦理思想过渡的重要方面,其具体表现就是戴震在社会伦理、政治领域中阐述的理、欲思想及自然、必然思想。
--------------------------------------------------------------------------------
[①] 戴震:《原善》卷上,《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8页。
[②] 戴震:《原善》卷上,《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8页。
[③] 戴震:《原善》卷上,《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9页。
[④]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才》,《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195页。
[⑤] 戴震:《答彭进士允初书》,《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357页。
[⑥]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性》,《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180页。
[⑦] 戴震:《答彭进士允初书》,《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357—358页。
[⑧]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才》,《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195页。
[⑨]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才》,《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196页。
[⑩]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才》,《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195页。
[11]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才》,《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198—199页。
[12]《孟子·告子上》。
[13]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才》,《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196页。
[14]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才》,《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198页。
[15]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才》,《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196页。
[16]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才》,《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199页。
[17]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理》,《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167页。
[18]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才》,《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197页。
[19] 戴震:《原善》卷上,《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9页。
[20] 戴震:《原善》卷上,《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9页。
[21] 戴震:《原善》卷上,《戴震全书》卷六,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9页。
[22] 章太炎:《释戴》,转引自《戴震全书》卷七,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338页。
[23] 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94页。
[24] 容肇祖:《戴震说的理及求理的方法》,转引自《戴震全书》卷七,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434页。
[25] 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145—146页。
[26] 参见胡适:《戴东原的哲学》,转引自《戴震全书》卷七,黄山书社1995年版,第4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