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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振波:秦亡非尽由商鞅之法
在社会进一步发展的进程中,法律便发展成或多或少广泛的立法。这种立法逾复杂,它的表现方式也就逾益不同于社会日常经济生活条件所借以表现的方式。立法就显得好像是一个独立的因素,这个因素并不是从经济关系中,而是从自己的内在基础中例如从'意识概念'中,获得存在的理由和继续发展的根据。 尽管由于社会的急剧变化,战国时期的法律已比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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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显庆:《晏子春秋》并非成于西汉初年
《晏子春秋》的成书年代,长期存在争论。弄清这个问题,对思想史及文学史和先秦西汉有关古籍研究都有重要意义。笔者主要根据以往研究没有运用过的材料,特别是根据银雀山汉墓出土的竹简本《晏子》与今本《晏子春秋》、竹简《孙膑兵法》、汉墓帛书《经法》等四篇古佚书、《战国纵横家书》的比较,根据《晏子春秋》自身的时代特征以及它与《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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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4年新华社电稿:三号墓获大量文物对硏究汉初儒法斗争提供新资料
【新华社北京一九七四年八月十八日电】我国文物、考古工作者最近对长沙马王堆第二、三号汉墓进行了发掘。这次发掘,获得了大批珍贵文物。特别是三号墓出土的帛书,用墨把古书抄録在帛上,字体为小篆或隶书,共有十二万多字,大部分是已经失传了一两千年的古籍。这些佚书的出土,为研究我国古代历史和哲学思想,研究西汉初期的儒法斗争,提供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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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钊:法家与法治
在今天有关中国的制度建设的讨论中有两个读音完全相同,意义含混的词:法治与法制。1997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定义“法制”为:“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包括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遵守,是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方法和工具。”同书将“法治”定义为:“①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为准则,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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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明断决策,雷厉风行大智慧(13)
宋初开国,太祖能以前朝为鉴,施行中央集权,希望借此提高君权,并断绝兵变拥立的风气,使地方松弛,无力背叛中央。可惜开国政策过于着眼于扭转此弊,反而弄巧成拙,这是由于宋太祖开国政策矫枉过正,导致北宋从此力弱,长期处于被动防守状态,常遭外患入侵,契丹等常侵边扰境,兵力不足,最后不得不被外患夺去半壁江山。 宋初开国的强干弱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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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驭臣之策,正名责实弄权术(7)
获释后孟尝君一行立即驾车向齐国方向逃去,大约半夜时分赶到了函谷关。按照秦国的制度,每天早晨鸡叫后,关口才能开门放人。这时秦昭王已经反悔,派出追兵在后面赶来。孟尝君一行进退不得,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危急关头随行门客中擅长模仿鸡叫的门客站了出来,学公鸡打鸣,果然经他这么一叫,周围的鸡群也都跟着叫起来。守关的人以为开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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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琦平:锋披天下的秦国青铜兵器
华夏时报·华夏网 2006-9-26 孔子标准像从最初征稿开始,就引来很多争议,可是争议毕竟挡不住江河东流去,如今标准像出来了,一切已成定局。其实从复兴国学开始,有一些人就已经把复兴国学变成了复兴儒学,所以,到现在出来至圣先师的标准像,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中国的文化和思想流传了两千年,当然有很多有用的东西,儒学只是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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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振波: 汉《九章律》之沿革
《史记·高祖本纪》汉元年十月,沛公刘邦举兵入关,"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此后言高祖"德政"者,无不及此,研究汉代法律,也无不始自"三章之法"。那么,"三章之法"的实际情况究竟如何? 《史记会注考证》引梁玉绳曰: 《汉书·刑法志》曰:汉兴,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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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以势压人,靠势力解决矛盾(14)
成吉思汗十三年(1218),机会终于来了,成吉思汗既定燕地,逐渐感到人才的重要。这时他听说耶律楚材是位难得的人才,而且又是被金国所灭,与金国有世仇的原辽国宗室后裔,便遣人求之,询问治国大计。耶律楚材虽然修身养性过着隐居的生活,然而他时刻也没忘掉干戈扰攘、生灵涂炭的神州大地,极想倚傍靠山,伸出双手去拯救水火中的芸芸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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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以势压人,靠势力解决矛盾(7)
周桓王八年(前712),郑庄公召集兵马,在荥阳的演兵场进行操练。他让人做了一面很大的旗子,上面绣着“奉天讨罪”四个大字,意思是说他是奉了周朝天子的命令去讨伐有罪的许国。这面大旗光旗杆就有三丈三尺高,他把旗帜插在一辆战车上当做旗车。 他别出心裁地下了一道命令:要是谁能拿得动这面大旗,谁就担任先锋,而且把这辆战车也赏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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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惟法独尊,融会贯通法术势(4)
韩非欣赏墨家主张简朴实用的观点,认为君主治理国家也应从实际出发,注重实用。他举了一个反例来证明他的看法: 宋人有请为燕王以棘刺之端为母猴者,必三月斋然后能观之。燕王因以三乘养之。右御冶工言王曰:“臣闻人主无十日不燕之斋。今知王不能久斋以观无用之器也,故以三月为期。凡刻削者,以其所以削必小。今臣冶人也,无以为之削,此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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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振波:法家的伦常观念
先秦时代的儒家提倡亲亲、敬长,认为 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法家则与之相反,例如《商君书·开塞》认为: 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 《韩非子·五蠹》曾列举两个事例,一个是楚国直躬,"其父窃羊,而谒之吏。令尹曰:'杀之。'以为直于君而曲于父,报而罪之";另一个是"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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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南珂:儒家典籍的语境溯源及方法论困境
郭齐勇先生《也谈“子为父隐”与孟子论舜——兼与刘清平先生商榷》(载《哲学研究》2002年第10期)一文,很不满于刘清平先生的儒家批判。他在回到古典语境的经典解读中,努力发掘历史上的儒家的“超越时空的永恒价值与意义”,引申出一个重要而深刻的问题,那就是:该如何对待历史上的儒家?这个问题远远超出了“赞成”抑或“反对”这一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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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玉忠:反对社会主义“仁政”
就象现代西欧必然要经历古希腊罗马文明的复兴一样,今天是我们恢复大汉文明的原精神,中华法系的本来——法家的时候了——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亦将因此开始! 建立一个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是中国数千年来的治国理想,问题的关键是怎样实现这样一个社会,是通过社会主义“仁政”,还是根除两千年儒家思想积弊,建立一个法家原则构筑的新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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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石变法: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高潮
庆历新政失败以后,宋朝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并未缓和,积贫积弱的局面仍在向前发展,统治集团感到危机四伏,因而要求改革的呼声在一度沉寂之后,很快又高涨起来,终于掀起一次更大的变法活动。 王安石(1021—1086年),字介甫,江西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其父王益做过几任州县长吏,王安石在青少年时期随父亲到过许多地方,对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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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国际:商鞅变法
央视国际 (2005年11月03日 14:29)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故事与法》节目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商鞅变法的故事,我们所要讲到的商鞅变法发生在秦国,秦国是当时诸侯国之中最为落后的一个国家,那么秦国在刚刚和魏国的一次交战之中,他们遭到了惨败,把大片的肥沃土地割让给了魏国,就是在这个时候,秦国的一位年轻的国君叫秦孝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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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振波:“文法吏”的含义
关于秦汉时期的"文法吏",已有很多学者从不同的侧面加以探讨。这里主要想通过对"文法吏"的分析,以期对秦汉法律与吏治的关系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文法吏"是战国以来随着官僚制度的建立而形成的一种官僚类刑,其主要特点就是尊奉主上、晓习法律并善于合乎法律规范地处理纷繁复杂的公文和具体事务。韩非子认为:"人臣毋称尧舜之贤,毋誉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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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振波:“约法三章”的本质
《史记·高祖本纪》汉元年十月,沛公刘邦举兵入关,"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此后言高祖"德政"者,无不及此,研究汉代法律,也无不始自"三章之法"。那么,"三章之法"的实际情况究竟如何? 《史记会注考证》引梁玉绳曰: 《汉书·刑法志》曰:汉兴,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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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南废人:对<法家之法不是法治之法>的质疑
该文对法家之法有所误解,甚至张冠李戴,把儒家之礼教与法家之法混为一谈。再者,我们是否有需要完全照搬个人主义价值观作为立法基础,值得商榷。 一、如果说当代法治社会中所用之“法”,指的是“正当行为规则”,则法家之法,也是指正当行为规则。只不过是当时社会的正当行为规则而巳。法律本身就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当然属于统治手段,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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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柏杨:历史上最大的魔术——秦国变法
来源:柏杨《中国人史纲》 历史发展到现在,本世纪(前四)已过去三十余年,位于西方蛮荒的秦国还默默无闻,没有人看出这个落后而贫穷的小国有什么前途,能维持现状,不被魏国并吞,已算上等运气了。 两位伟大的政治家使历史改观,一位是秦国国君赢渠梁,一位是吴起的同乡、祖籍卫国的法家学派巨子公孙鞅。赢渠梁主持的虽然是一个贫穷的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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