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儒家学说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学问,是封建专制国家赖以统治的理论基础。孔子被中国封建帝王尊为“大成至圣先师”、“万代帝王师”。儒家学说与中国社会政治有密切的关系,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也是空前的。研究儒家学说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和作用,扬其精华、弃其糟粕,是当今学术界的重要任务。
一、儒家学说的内涵与发展
儒家学说是在“周礼”的基础上的。孔子一生都主张恢复周礼。他说:“一日克已复礼,天下归仁矣。” “周礼”就是周公所制定的礼乐制度,儒学的核心是礼和仁的思想。
周礼的核心是宗法制度和敬德保民的思想。宗法制度就是一种人为的等级。宗法制度下,周天子之位由嫡长子承继,是天下的大宗。周王的其他庶子分封到诸侯国为国君,相对周天子为小宗。国君在诸侯中为大宗,其位由嫡长子承继。国君的庶子被封到采邑为采邑主,相对国君为小宗。大宗为尊贵,小宗相对大宗为卑贱。宗法制度就是这样一个以“亲亲尊尊”为原则的等级制度。
礼和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所谓礼,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礼记?坊记》曰:“子云:夫礼者,所以章疑别微,以为民坊者也。故贵贱有等,衣服有别,朝廷有位,则民有所让。子云: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示民有君臣之别也。”儒家所说的礼,与周礼中的宗法制度一样,也是一种标志尊卑贵贱身份等级的制度。
所谓仁,就是以仁德之心对待人民。儒学礼和仁的思想,与周礼中的宗法制度与敬德保民思想的内容在实质上是一样的。儒学以建立起鲜明的等级社会,建立维护天子、国君利益和绝对权威的社会秩序为目的。
儒家学说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又融入了法家学说和阴阳学说,从而更有效地为封建国家的政权服务。
先秦时期,激烈的争霸战争和兼并战争使儒家学说无法发挥作用,儒家的仁政、礼制都被视为“迂阔”,于是一些儒家弟子开始产生法家思想。《吕氏春秋?当染》云:“子贡、子夏、曾子学于孔子。田子方学于子贡,段干木学于子夏,吴起学于曾子。”子贡、子夏、曾子皆为儒家弟子,而其再传弟子田子方、段干木、吴起皆为持法家学说的政治家。还有一些受儒家思想熏陶的思想家和政治家亦具有法家思想的倾向,他们是承儒启法的思想家。
荀子是儒家学派的大师。《韩非子?显学》云:自孔子之死也,儒分为八。“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其中的“孙氏之儒”,就是荀子一派的儒家。因汉宣帝名曰刘询,为避帝王的名讳,故自汉代以后,荀子在有的史籍中被称为“孙子”;“荀氏之儒”,又称为“孙氏之儒”。荀子是儒家的后代分支“孙氏之儒”的代表,又是法家学者韩非与李斯的老师。法家学说当出自儒家。荀子说:“至道大形,隆礼至法则国有常。” 荀子主张以礼、法治理国家。
梁启超先生说:“法家者,儒道墨三家之末流嬗变汇合而成者也。其所受于儒家者何耶?儒家言正名定分,欲使名分为具体的表现,势必以礼数区别之。”
董仲舒的汉代新儒学又是儒家学说与阴阳学说的成功结合。董仲舒的新儒学是为了维护加强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度而创立。 董仲舒提出了 “三纲五常”的学说。
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一种道德准则。五常对于巩固封建社会的秩序起了积极的作用,认为君主应该以仁爱之心对待百姓,即要施行仁政。
董仲舒还提出君权神授和“天人感应”的理论。《汉书?董仲舒列传》中记载:董仲舒在其为皇帝上的“对策”中说:“臣仅观《春秋》之中,视前世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为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出灾害以遣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 董仲舒把儒学与阴阳五行学说相结合,提出谶纬学说。西汉时期,儒家与法家、阴阳家等对统治者有利的学说已经合流。
宋代二程、朱熹提出理学、明代王阳明提出心学,二者建构并丰富了儒学的哲学体系,但在政治学说上并没有提出新的理论。从孔子到董仲舒,儒家学说已完全与封建王朝的政治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