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想学好中国法制史,或者对某一次变革有一个比较深刻的认识,比较好的方法就是阅读一些古代法律思想家的代表著作。他们的语言精悍、篇幅短小、论述精辟,是最好的
学习资料。所以,我给大家提供翟青写的一篇文章,名字叫“读韩非的《五蠹》篇”。 韩非是战国末期法家的杰出代表。他总结了新兴地主阶级在变革实践过程中的正反面经验,彻底批判了反动的孔学,从理论上完整地形成了法家的思想体系,直接为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作了理论准备。《五蠹》是韩非有代表性的一篇文章。因为这篇文章写成在七十年代,所以希望大家批判地领会一些观点。
读韩非的《五蠹》篇
翟青
对法家的历史作用给予必要的历史的肯定,对法家的著作进行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和分析,这是批林批孔运动深入发展所提出的思想战线上一个重要的任务。韩非是战国末期法家的杰出代表。他总结了新兴地主阶级在变革实践过程中的正反面经验,彻底批判了反动的孔学,从理论上完整地形成了法家的思想体系,直接为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作了理论准备。在韩非十多万字的著作中《五蠹》是有代表性的一篇。这篇重要的政治论文,对各种阻碍新兴地主阶级前进的反动思想进行了革命的大批判,提出了地主阶级对奴隶主阶级实行全面专政的政府纲领。搞清楚这一点,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看清林彪尊孔反法的极右实质。
法家思想的从形成到成熟,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曲折的过程。司马迁认为韩非的著作是“观往者得失之变”的产物。这话说得不错。韩非的法家理论,是新兴封建阶级从春秋到战国时期进行长期社会变革的实践经验总结。公元前五三六年郑国子产所刑法铸在鼎上,公布全国,晋国保守他妇叔向写信公然干涉;公元前五一三年,范宣子为晋国也创制法律,并把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又遭到了孔子的反对。到了战国初期,法家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已分别在魏、楚、秦、韩等国实行变法,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胜利。但是,各国没落的贵族奴隶主一有机会就进行反攻倒算。法家在前进的道路上,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有流血的斗争,也有不流血的斗争,从而积累了极其丰富的斗争经验。韩非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理论代表,要为本阶级的继续前进提供完整的思想武器,就必须总结以往“得失之变”的经验,建立完整的法家理论。
破旧不彻底,立新也就难。这是韩国变法道路艰难和步子缓慢提供的教训。韩国,是韩非的故乡。韩国自公元前四0三年“三家分晋”以后,政治变革的斗争一直十分激烈。所谓“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就是新旧势力激烈争夺的写照。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它就不倒。从公元前三五五年开始,韩昭侯起用法家申不害为相,对“晋之入故法”和“先君之令”实行了改革,“内修政教,外应诸侯”,达十多年之久,然而牧效甚微。申不害是讲究“术”的,要韩王注重驾双臣下的权术,但是他没有提出强有力的专政措施来贯彻执行“韩之新法”和“后君之令”。这样,那些没落贵族就可以利用“故法前令”和“新法后令”的不统一的弱点来破坏地主阶级的变法措施。司马迁说,申不害的变法“卑卑”不足道,这个估计是对的。所以,韩非指出:“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则奸多。”韩国的没落贵族奴隶主为什么敢于不把“新法后令”放在眼里呢?这是因为韩国当时的政权机构中有他们的代表人物。韩非从这里看到了建立地主阶级专政的极端重要性。
在申不害于韩国变法的同时,秦国的商鞅变法出现了燎原之势。商鞅是卫国人,曾经到过魏国,对法家李悝在魏国的倡导“尽地力之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成了李悝的学生。他进入秦国后,在秦国国君秦孝公的支持下,从公元前三五九年开始,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改革。在政治上,他坚决摧毁贵族奴隶主的特权,主张“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赏厚而信,刑重而必”;在经济上,他主张“废井田,削阡陌”,巩固和发展地主阶级的封建经济;在思想上,商鞅痛斥儒家“法古无过,循礼无邪”的倒退复辟思潮,提倡厚今薄古。商鞅本人固然在秦孝公死后的贵族奴隶主反攻倒算中遭到了牺牲,但商鞅变法使得秦国“兵革大强,诸侯畏惧”,成了秦国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的历史转折点。“秦行商君法而富强”,韩非对于商鞅在秦国封建制代替奴隶制过程中所建立的丰功伟绩是何等地向往啊!
《五蠹》篇是韩非在对秦国和韩国变法过程中的不同道路、不同效果进行了比较的基础上写出来的。他明确地指出:“夫慕仁义而弱乱者,三晋也,不慕而治强者,秦也。”原因呢?是由于“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因此,变法必须彻底。如果半途而废,就必然会导致倒退复辟。
后来者居上。法家的理论是随着当时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韩非的政治眼光比商鞅要更远大一些。商鞅注意的是在秦国发展和巩固地主阶级的经济利益,而韩非则强调要在全中国的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封建主义集权国家。他称自己所面临的时代是个“大争之世”和“多事之时”,实质上也就是个大动荡、大改组、大分化的时代。“当今争于气力”,这就是说,只有全面地建立和巩固地主阶级的专政,才能保证建成地主阶级的一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