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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的菲命论与天道观
本网:墨客网 | 阅读次数:2577次 | 更新时间:2017-09-15 12:45:37
墨子的阶级思想有“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的命题,其社会思想有被统治者小窃与统治者大窃同为不义的命题,他主张“贱人亦可窃货而书竹帛”,因此,他的非命论就有这样的命题,“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术”。(非命下)
墨子的非命论与尚置的人类观点、兼爱的社会观点,都是光辉的学说,而非命论因了没有理想主义的掺杂,更为名贵。
墨子的非命论与孔子的天命论相反。孔子烈为君子知命,小人不知命;墨子以为所谓“作命”者是统治阶级,而“术”命者(“术”与“述”通)是被统治阶级(穷人)。作之者有利,而述之者备受其欺骗。他说:
“昔者暴王作之,穷人术(述)之,此皆疑众迟朴!”(疑众即骗众,迟也是疑的意思,即骗老实人。)(非命下)
这样看来,天命是统治阶级欺骗人民的工具,有利于统治者而不利于被统治者,因此统治者就必须把天命观散布于民间,所谓“执有命者以杂于民间者众”(非命上)。天命观既然形成了一种统治阶级骗人的理论,墨子就把反对欺骗众人的命定论作为为他的学说的主要部分。他说:
“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天则天,虽强劲(勤力)何益哉?以上说王公大人,下以驵(阻)百姓之从事(劳动),故执有命者不仁。”(非命上)
墨子反对天命的论点是基于古代的人道主义出发的,但在客观上他的论点却针对了古代的阶级制度。在他的认识里,不论上至王公大人,下至百姓农夫,其富贵与贫贱的区别,应以一个“强”字作标准。他说:“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贵,不强必贱;”“强必荣,不强必辱”,“强必饱,不强必饥”,“强必暖,不强必塞”(非命下)。这是一种国民阶级的自由竞争论。如果人们不图“强”,而信有命,失败者必不说“吾罢不肖,吾从事不强”,而说“吾命固将穷”,墨子即斥之为“三代伪民”!因此,他用三表法,证明古代的兴衰无命也,人民之情无命也,国家万民之利无命也。他所引徵的历史证据实际上是编造的(第一表),但他所持的人性论和社会论却在客观上强调了斗争。这意义即他说的“力”字,因为和命对立的意思就是“力”,也是孔子所不语“怪力乱神”之力。墨子的斗争就是这样:
“昔者禹、汤、文、武方为政乎天下之时,曰:必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乱者得治。……夫岂可以为命哉?故以为其力也!今贤良之人,尊贤而好功(攻)道术,故上得其王公大人之赏,下得其万民之誉。……亦岂以为其命哉?又以为力也。”(非命下)
“岂可以为命哉?故以为其力”的命题是光辉的。他又以命之为物是唯心主义者所虚拟的,命在那里呢?
“我所以知命之有与亡者,以众人耳目之情知有与亡。……生民以来者,亦(有)尝见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尝有也。”(非命中)
因此,他问贤能者之所以得赏誊在于什么呢?
“天下皆曰:其力也。”(同上)
而暴乱者之所以受罚受刑又在于什么呢?
“必不能曰,我见命焉!”(同上)
“命富则富,命贫则贫”的命题是统治阶级骗人的手段,反之,墨子的强力论却得出了“有命则富而可贫,无命则贫而可富”的光辉的命题。他在这里,发展了变风变雅的悲剧思想,做了国民阶级的喉舌。
他既说“执有命者,此为天下之厚害也”,所以在命的学说上公开地反对儒家。他说这一点是“不可不明辨”的:
“公孟子曰:‘贫富寿天,(错)然在天,不可捐益’,又曰:‘君子必学。’子墨子曰:‘教人学而执有命,是犹命人葆而去亓(其)冠也!’”(公孟)
“有强执有命以说议曰:‘寿天富贵,安危治乱,固有天命,不可损益,……人之知力,不能为焉。’群吏信之,则怠于分职,庶人信之,则怠于从事。吏不治则乱,农事缓则贫,贫且乱,(倍)政之本。而儒者以为道教,是贼天下之人也!”(非儒下)
如果说孔子的知命而不语“力”的论点是前期儒家调和思想的表现,则墨子的主“力”而非命的论点是前期墨家改革思想的标帜。调和与改革的分歧点,集中地表现在儒墨有关天命的理论上。
墨子反对天命,为什么在天道观上又主张着主宰的上帝、赏罚的鬼神呢?墨子的天鬼论无疑地是其学说构成的落后部分,他批评儒家说“执无鬼而学祭札,是犹无客而学客礼”,那么他自己执无命而信鬼神是不是“犹无客而请客”呢?这里,便涉及到儒、墨思想的历史背景。孔子重视贵族君子“敬”的主观情操,墨子重视庶民“利”的客观价值,他们的学说体系都有矛盾,这就须从历史背景去研究。
如果说孔子先王观的学说保留西周的传统,则墨子先王观的学说把西周的传统附了条件。我们在中外的古代学说中,没有能够找到一个头尾都能扫清传统思想的,很多学者常把传统的思想附以条件的规定。因而他们的思想体系,就出现了传统的形式与进步的方法之间的矛盾。
墨子的先王观,是在氏族制度束缚的历史中产生的,他所称的先王之道,明显地是西周的传统思想,然而我们却需要阐明墨子的先王观已经把先王改变了性质,先王不但是地上人中的一个贤仁者,而且是墨子理想主义中兼爱尚贤的担负者,先王不是先天的配天者,而是一个平等思想家。
同样地,墨子的天道观的上帝(天),也保留下传统精神上的主宰性,如天志上说“顺无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无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这个能赏能罚的天,无疑地有宗教的性质。然而,墨子的天道思想同时又不是西周以来无条件的上帝,他在“天”的性质上附加了使天老爷也难接受的条件,那便是天等于一个“方法”。哲学史的发展常不是创造新形式,而是在过去的传统形式上给以某种改造,因此,墨子所改造的可怜的上帝形式,的确是破天荒的。他说:
“子墨子之有天之(志),辟人(之)无以异乎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也。今夫轮人操其规,将以量度天下之圆与不圆也。……此其故何?则圆法明也。匠人亦操其矩,将以量度天下之方与不方也。……此其故何?则方法明也。故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上将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为刑政也,下将以量天下万民为文学出言谈也。观其行,顺天之意谓之善意行,反天之意,需之不善意行。观其言谈,顺天之意谓之善言谈,反天之意谓之不善言谈。观其刑政,顺天之意谓之善刑政,反天之意谓之不善刑政。故置此以为法,立此以为仪,将以量度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与不仁,譬之犹分黑白也。”(天志中)
墨子冲破了春秋以来的社会仪法,他自己照他的理想成立了另一个仪法。墨子的新上帝,叫做“圆法”或“方法”,好像工匠的一把尺度。这把尺度是平等的,可以量度王公大人,也可以量度百姓庶民,这已经不是西周的“绝天地通”的贵族享有物了。尺度在人类社会,是尚贤、兼爱的,但墨子惟恐人们把这原则认成他一个人的私见,于是他把它还原到天上而上帝化,那便成了公意了。他说:
“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之所不欲也。……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又欲上之强听治也,下之强从事也。……顺天意……则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百姓皆得暖衣饱食。”(天志中)
这样看来,墨子的理想是古代式的平等,而尺度的形式却是传 统的宗教(天鬼)。用近代语讲来,这个“天志”便是“主义”,墨子的兼爱论如果加上“天志”,即等于说“兼爱主义”,尚贤论加上“天志”,即等于说“尚贤主义”了。但,“天志”之附以主宰力又与主义有别,这便成了附有主义条件的上帝。因此,上帝便成了空话。
我们知道,从周代的社会史看来,祀天者为贵族所享有。同样的,祖先鬼神也为氏族贵族所专有,庶民无姓,便没有祭鬼的必要,孔子还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著者认为这是土地国有制在宗教意识上的反映。一直到春秋时代,土地国有制(不得买卖)尚支配着生产关系,因而在意识形态也难以解脱族姓的束缚,例如子产是一个春秋的进步思想家,但他论贵族伯有之为鬼,还说,“其用物也弘矣,其取精也多矣,其族又大所冯厚矣,……能为鬼,不亦宜乎!”(左传昭公七年)可见物宏(土地)族大(氏族贵族)者宜(当然)为鬼。至于庶民“恃手而食者”即“不得入宗庙”(荀子)。
墨子的“天志”观既然主张有天大家顺,则其右鬼论也就主张有鬼大家祭了。这固然是“得愚民之欲,不合知者之心”(王充论衡),但在中国古代思想家中有几个敢于左袒人民,得“愚民之欲”的?是的,墨子的“明鬼”是一落后的思想传统,尤其他为了明鬼之有无,引经据典,强辩甚多。然在古代,争取鬼神,谁知道又是一种斗争呢!我们成历史主义地研究他的宗教观而避免纯粹的抽象法。
墨子的有鬼论和“天志”是同样的,鬼神是懂得他的学说的赏罚者,都是照前面所讲的道理,“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明鬼篇和其他各篇有点区别,其他各篇的推论没有在自己命题之上让步到命题的否定,而明鬼下篇末段,却从无鬼的假定以说明有鬼的理由:没有鬼更好,没有鬼谁也没有,则“犹可以合欢聚众,取亲于乡里。”他说:
“先死者非父则母,非兄而姒也。今吉(洁)为酒醴粢盛,以敬慎祭祀,若使鬼神请(诚)有,是得其父母姒兄而饮食之也,岂非厚利哉!若使鬼神请亡(诚无),是乃费其所为酒醴粢盛之财耳,自夫费之,非特(直)注之汗壑而弃之也;内者宗族,外者乡里,皆得如具饮食之。虽使鬼神请亡,此犹可以合欢聚众,取亲于乡里。”
因此,这和他的节葬论是不相违背的。拿些酒食来做祭品,如果没有鬼神,那些酒食还在,大家合欢而饮食,岂不是一种乡下人的娱乐么?这倒是为乡下人的一个奇特设计,一方面从贵族把鬼神争到手里,他方面又说没有也罢,反正有一顿酒肉饱吃。
墨子是主张以斗争方式来改革社会的人(真好天下者),其尊天鬼而非命,在理论上实在是有矛盾的,但如果我们把天命的否定作为内容,把天、鬼的承认作为形式,则他的思想中的优点显然是存在于内容实质中的,而抽空了的神鬼,实际上便成了空话了。其次,非命的斗争说和天鬼说怎样在他的思想中统一呢?他以为这里有一种“规矩”,规矩就在夭、鬼本身,因此,天鬼便成为“方法”性的手段。他把西周以来的天与命,第一步分做二截,以命为欺骗众人的工具故弃之,以天鬼为庶民所不能享有的形式故置之;第二步复分而合,使无命的条件附加于天鬼的意志中,而成为没有命定的天鬼,一按他的“方法”执行赏罚。这样看来,他的无能不是形而上学,而是方法,所以,天鬼的法则成了他自己的理想的法仪。墨子的天道观已经含有义理之天,不仅是宗教之天了。
他对于鬼神信仰既然作为手段来处理,那么如果有人惟对鬼神求百福而不自求,他就要反对的。例如他说:
“虽使我有病,(鬼神)何遽不明?人之所得于病者多方,有得之寒暑,有得之劳苦。百门而闭一门焉,则盗何遽无从入?”(公孟)
研究墨子的思想应寻其要领,不能因为他的天鬼说,就给他戴上一顶反动的帽子。汉代王充的唯物主义的自然史观连老子形而上学的“道”都取消了,这是进步的思想,然而他却在社会方面得出墨子所反对的命定论来,我们也自然不能说王充的思想是反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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