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周本纪第四》载: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螈,原为帝喾元妃。姜螈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弃之隘巷,马牛过者皆辟不践;徙置之林中,適会山林多人,迁之;而弃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原以为神,遂收养长之。初欲弃之,因名曰弃。
弃为儿时,屹如巨人之志。其游戏,好种树麻、菽,麻、菽。及为成人,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穀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帝尧闻之,举弃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帝舜曰:“弃,黎民始饥,尔后稷播时百穀。”封弃於邰,号曰后稷,别姓姬氏。
——摘自《国学宝典》
姜螈与后稷
后稷,姓姬,名弃,传说是周的始祖,也是中国农业生产的始祖。后稷母亲是有邰氏女,名姜螈,为帝喾之妃。传说姜螈在郊野践巨人足迹怀孕生下他,以为不吉,先弃之不管,后见其不死,复又抱回抚养,因此起名为“弃”。弃在儿时,就喜种五谷麻菽,长大之后,精于农耕。如果说神农氏“尝百草”发明了农业,后稷则是大大推动了农业种植的发展,培育了黍、稷等作物,被尧舜封为农官,使“天下得其利”。
《诗经·生民》是记载后稷最早的文献,“厥初生民,时维姜螈。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诗篇描述了周始祖后稷神奇的降生,体现了父系时代流传下来的早期观念,并保留了母系时代的某些社会遗俗。
后稷作为农神的形象,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多阶段的演变过程。这一形象的演变,反映出黄河流域远古人类对农耕的依赖和对农神的崇拜。中国神话大多以部族神话为主体,具有地域性和部族的差异性,有各自不同的产生区域和传承范围,后稷则是周未取代商以前的周民族的部族神。《生民》开篇云:“厥初生民,时睢姜螈。……载生载育,时睢后稷。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即有邰家室。”齐思和先生认为:“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为国家的象征,可见周民族与稷的关系的密切。稷是谷名,而周人以为始祖,稷大概是周人的图腾。按古书的记载,稷盛产于西北,周本是西北民族。稷的艺植,可能是始于周民族。”
黍稷
稷,是一种谷物。《说文》:“稷,五谷之长。”《汉书·郊礼志》“稷者,百谷之王,所以奉宗庙,共粢盛,人所食以生。”《尚书·尧典》:“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播时百谷。”稷除了作为一种重要的谷物可被食用外,还是重要的祭品。抗战前,北平研究院在陕西省凤翔县斗鸡台,发掘新石器时代的遗址,在一个瓦鬲中发现发现了谷子(稷)粒。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陕西西安半坡村新石器时代遗址中,也发现已经炭化了的一小罐谷子,还在一个纂葬的陶钵里,发现了同样的谷子。这些考古资料证明周人在原始社会已经开始种植谷子(稷)。由于稷这种作物本身耐旱而又相对高产,因此得以在在关中地区得以广泛种植,成为周人最主要的农作物。《周礼·小宗伯》郑玄注:“祭之用谷、黍、稷为多。”由此,稷的形象逐步从谷物发展成谷神,得到人们的崇拜。
灵星舞
后稷死于稷王山,后人为了纪念他的功绩,在他教民稼穑的稷王山建了稷王陵和稷王庙,又在庙东南建了稷王塔,刻有“后稷明堂”四字。明初开始,每年农历四月十七都要遣官致祭。清代稷王庙也是如此,以示人们对这位农业始祖的怀念。今稷山县有后稷陵、姜螈墓。
文章来源:参考李玉洁编《黄河流域的农耕文明》,科学出版社2010年3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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