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最早导源于列宁,但列宁只确定了这一理论的二元架构,并未对之详加论述,为后来的争议埋下伏笔。早期共产国际对中国社会的认识,正是以列宁的二元架构为指导。此一问题成为理论争议,乃基于对国共合作政策之检讨,于是有托洛茨基派与斯大林派之大交锋。以此交锋为背景,中共内部既发生分歧与分裂,国民党及自由马列学者也卷入进来,形成国内的社会性质大论战。而在论战中,各家均认可“半殖民地”之说,而于“半封建”歧义纷呈。经过论战,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逐渐得以彰显,而最后由毛泽东总其成。
关键词:半殖民地;半封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
“半殖民地半封建”(简称“两半”)是中共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总概括,也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研究中国近代史的根本观点,是人们观察近代中国社会的总理论。这里,笔者想就这一理论的形成过程作一点学术史的考察。
一
1932年,托派分子李季指出,“半封建”或“半封建社会”的术语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习用的。例如《法兰西内战》中就有“半封建”一词。自由马克思主义者胡秋原则认为,“半封建”一语出自马克思《资本论》。他们的考察表明,“两半论”在马恩原典中有一定的理论依据[1]。
不过,作为专门揭示中国近代社会性质的观点,“两半论”并非来自马恩,而是来自列宁。
“半殖民地”一词,原是列宁著作中的习语。在使用这个术语时,列宁有过“像波斯、土耳其、中国这一类的半殖民地国家”、“正在被人活活瓜分的国家”的讲法。同时,列宁也用“半封建”来概括中国。例如,1920年7月26日在共产国际二大作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报告时,列宁就两次使用了“半封建”。至于“半封建”的意思,列宁使用过“封建关系或宗法关系和宗法农民关系占优势”、“资本主义前的关系占统治地位”等讲法。
列宁是在阐述其民族和殖民地理论的背景下讲这些话的,而将其提炼出来专门指导中国革命,乃始于共产国际二大。当时,以莫斯科为核心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世界各地蓬勃开展,许多国家成立了共产党。在中国,不仅开始出现共产党组织,而且原有的国民党也与莫斯科建立了关系。在这种背景下,列宁的上述论断由共产国际二大以《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的文件形式确定下来,很快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革命行动指南[2]。
列宁的论述有两个基点,一是确定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地位,二是拈示出中国社会的半封建性。因此,学者们一般认为,最初指明中国之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就是列宁。
列宁著作中还散见着“半无产阶级”、“半无产者”、“半小资产阶级”、“半贵族”、“半农民”、“半附属的民族”、“半野蛮生活”、“半劳役式的剥削制”、“半中世纪制”、“半愚昧无知”、“半不自觉”、“第二半国际”一类词语。可见,“半”是列宁著作中一个常见的语式。
但是,列宁对中国社会的复杂情形,毕竟不了解。当时,在共产国际内部,也没有中国问题专家。因此,列宁的“指明”只能是“理论原则”上的,还“没有将半封建半殖民地这两个概念联系起来作为中国社会性质的一个确定的词汇”。同时,列宁也没有就两个基点的相互关系(例如主次关系)作出论述。有时,他似乎暗示中国是资本主义关系占先,有时又暗示封建关系为主。这样,就为后来的争论埋下了伏笔。
例如,1920年7月19日,列宁在共产国际二大上作报告,讲到:“目前国际形势的基础就是帝国主义的经济关系。资本主义的这个新的、最高的和最后的阶段在二十世纪已经完全确定了。”中国这类“处于半殖民地地位的国家”,乃“被最富有、最文明和最自由的国家置于殖民地附属地位”,说明中国已被纳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7月26日,列宁又讲到“落后国家的资产阶级民主运动”,说这个问题“引起了某些意见分歧”,而大家一致的意见是不使用“资产阶级民主运动”概念,而改用“民族革命运动”。列宁界定这个概念说:“任何民族运动都只能是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因为落后国家的主要居民群众是农民,而农民是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关系的代表。”尔后,共产国际二大通过经列宁同意的《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的补充提纲》,其中第一条包含着“资本主义制度占统治地位的国家(例如中国与印度)”的词句。到1923年3月,列宁甚至说,中国等国家的发展“已完全按照一般欧洲式资本主义的标准进行。在这些国家里开始了一般欧洲式的波动。”这显然是在强调资本主义关系。与此相对应,1921年6月24日共产国际三大的一次会议上,托洛茨基发言说:“印度、中国和日本的资本主义,在国际市场上并不起明显的决定性作用。但是,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及这一发展已达到的程度,对于日本、中国和印度的革命发展,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后来托派关于中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总观点,即肇端于此。
但是,列宁又非常强调“落后国家”的“资本主义前的条件”,“资本主义前的关系还占统治地位”,表示“在这方面我们的一般经验暂时还不很丰富”。列宁认为,在这样的国家可以搞苏维埃,因为“苏维埃组织的思想很简单,不仅可以应用于无产阶级的关系,而且可以应用于农民的封建和半封建的关系。”“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国家,也适用于还保留资本主义前的关系的国家。”“共产党应该立刻在全世界开始这方面的工作。”后来,托洛茨基关于土地革命中中共应组织苏维埃的思想,本于此。
列宁健在时,人们没有意识到列宁原则性论述中的不确定因素,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因此,二十年代前期的共产国际文件,在涉及中国社会性质时,只沿袭列宁的原则性论断,未作详细论证,表现出一种二元架构下的模糊状态。
例如1922年1月通过的《关于中国少年运动的纲要》,就认为中国经济有两种性质,内地乡村是旧式农业的和家长制的,边境各口岸则是近代资本主义的。前者的政治代表是北方的封建军阀,后者的政治代表是南方“方兴的有产阶级”。那么,这两种经济和两大政治代表的未来趋势怎样呢?却没有回答。
再如1922年11月通过的《关于东方问题的总提纲》,在使用“半殖民地”概念之同时,指出“殖民地国家的资本主义”“具有混杂掺合的过渡形式”,其特点首先就是商业资本占优势。由于这种形式的资本主义受到封建官僚和封建地主的严重束缚,所以外国资本主义便“利用当地社会上封建的(有时是半封建、半资产阶级的)上层人物作为其统治的代理人。”文中特别点到半殖民地国家中国、波斯,揭示出此类国家所具有的外国资本与封建势力结合的特点,可是依旧没有回答谁主导谁。
1923年5月,共产国际向中共三大发出指示,指出“中国的中心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者及其在中国的封建代理人的民族革命”,提醒中共不要忽视“反对封建主义残余的农民土地革命”,提升了“反封建”的高度。而1924年2月,孙中山首席政治顾问鲍罗廷给莫斯科发报告,将半封建与军阀、半殖民地与帝国主义划定为两组相对应的概念,说国民党“力求使整个民族摆脱半封建的地位,或者如同这里所说摆脱军阀的统治,走上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为此就必须同帝国主义进行斗争,因为它对中国的半殖民地状况负有责任。可是国民党人并不懂得这一点。”显然,在鲍罗廷看来,反帝反封建、摆脱半殖民地而步入真正的资本主义,乃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但是,这个整体内部的各因素如何协调与平衡,他没有给出答案。很明显,二十年代前期共产国际对中国社会的认识主要是基于列宁的原则而各有所变通,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统一认识。
二
列宁对中国社会的认识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对半殖民地的阐述比较充分,对半封建却着语不多。与此相应,二十年代前半期的中国,普遍接受列宁的二元架构,普遍认同半殖民地的定性,但对半封建的认识却非常模糊和混乱。
例如1924年1月发布的国民党一大宣言,三次指明中国是半殖民地。8月,国民党中央全会讨论所谓“党内共产派”问题,所作决议案的第一句话便是:“现在中国处于半殖民地之下。”一些国民党人也经常使用半殖民地概念。例如廖仲恺,1925年5月作《革命派与反革命派》,三次提到“半殖民地”。7月,在黄埔军校作《帝国主义侵略史谈》演讲,也用这一概念贯穿。学者方面,则新生命派的朱伯康明确说:“现在是帝国主义侵略下半殖民地的经济现象。”“中国现在的经济是半殖民地的经济,或者说是半殖民地下的半封建经济。”
孙中山本人虽然认为不应称中国为半殖民地,而应叫次殖民地,实际上不过是在接受列宁观点的前提下有所变通而已。自称“始终是跟着总理孙先生三民主义”走的汪精卫,直到1927年4月5日与陈独秀发表联合宣言,还在使用“殖民地半殖民地”概念。故当时有人曾说:“中山主义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为世界的中山主义”。
在国民党与莫斯科政治合作的背景下,双方意识形态上的差异和对立被有意无意地掩盖起来。三民主义所包含的反对阶级斗争的意涵,《孙文越飞联合宣言》所明确写明的“共产组织,甚至苏维埃制度,事实均不能引用于中国”的条文,虽然也曾引起莫斯科的注意乃至警觉,总体上却被乐观情绪及“革命阶段论”冲消了[3]。
托洛茨基及其中国信徒,同样承认中国是半殖民地。托洛茨基甚至说,与俄国1905年相比,中国革命的第一特点就是其半殖民地地位。他并说:“中国半殖民地的情形,就是它的经济落后。”中国托派分子严灵峰则说:“中国是个半殖民地国家”,“半殖民地的中国,一切经济的政治的实权大部操诸外国帝国主义的资产阶级之手。”任曙说:“因为中国是半殖民的国家,其前途将愈益殖民地化。”
以陈独秀为首的中共人士,观点更加明确。早在1922年7月,中共二大通过《关于议会行动的决案》,就明确指出中国是“国际资产帝国主义的掠夺场和半殖民地”。同年,陈独秀、蔡和森等人开始运用半殖民地概念,尔后大量使用[4]。1923年6月,三大有关决议继续使用“半殖民地的中国”概念,同时也使用“国际殖民地”的提法。转年5月18日,萧楚女使用了“被压在国际帝国主义之下的半殖民地”的讲法,尔后多次提到“半殖民地”[5]。7月1日,李大钊讲到“像中国这样的半殖民地国家”[6]。12月27日,罗亦农在给中央的报告中也使用了“半殖民地的中国”的讲法。1925年后,半殖民地概念在中共文献中持续出现。
但是,如何理解“半封建”,情况就复杂了。以中共系统的文献为例。《邓中夏文集》所收1924年3月22日发表的《论劳动运动》,已经使用“中国现在尚是半殖民地”的讲法,其后文章更是一再使用,但“半封建”一词始终没有出现[7]。而提到半封建的文献,时常表现出某种不确定性。如1923年《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使用“半封建主义半资本主义”一词,但针对的是“日本政治”。1924年5月,中共扩大执委会所作《农民兵士间的工作问题议决案》说:“中国享有土地及使用土地的制度在经济上有一种半封建半宗法的阶级关系。”所言为阶级关系。1925年1月四大所作《对于妇女运动之议决案》中有“立足半封建半资产阶级观念上的贵族妇女运动在中国开始得最早”的讲法,针对的是妇女运动。直到1926年7月,中共第三次中央扩大执委会的政治报告,将军阀、买办(中国资本主义之开创者)、官僚、新旧士绅(含大学教授、外国博士)均归入“半封建势力”,半封建一词之使用频率始渐增多,但依然缺乏清晰性。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中共文献在讲“封建”性时,还强调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这尤其能反映人们认识上的模糊。如1921年7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宣言》开篇即说:“资本主义在中国各大商埠的状态,和在世界上任何地方发展的状态是没有分别的,新式的生产制度一天一天的把旧的生产方法毁灭。”1922年6月15日《中共中央第一次对于时局的主张》说中国是“半独立的封建国家”,而7月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宣言》,虽然说中国“尚停留在半原始的家庭农业和手工业的经济基础上面,工业资本主义化的时期还是很远,所以在政治方面还是处于军阀官僚的封建制度把持之下”,却又说:“中国本部的经济生活,已由小农业、手工业渐进于资本主义生产制的幼稚时代”。二大《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在讲“现在世界的大势”段落中又说:“中国的资本主义,已发达到一种程度,中国资产阶级已能为他们自己阶级的利益反对封建制度的军阀了。”1923年6月,三大通过的党纲草案中说,中国旧时的宗法社会,因为受帝国主义侵略,已开始崩坏,“中国的资本主义已经稍为有一点发展”。这些论述明显掺杂着一些后来托派观点的因素。
1927年10月23日,鲍罗廷在莫斯科作中国政治经济形势的报告,曾经谈到二十年代前期莫斯科对中国的认知状况以及中共的理论水平。他说,1923年时,联共对中国的事情并没有特别大的兴趣,也“没有关于中国的任何像样儿点的书籍”;中共建党时,“即便那些读过一点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书籍的人,也不能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来解释在中国发生的事情”。几年后,有人还说:“很多中国同志对马克思主义书籍的理解只是一个字’列宁’。”为此,斯大林于1927年7月9日亲自给莫洛托夫和布哈林写信,认为“需要用汉语撰写一批比较好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书籍,这种书籍应该是有分量的,而不是由一些‘传单’拼凑而成的。”1926年7月26日,罗亦农甚至说,中共只有民族革命理论,虽比国民党强,“但没有马克思理论”。在这种情况下,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基本点与基本原则被确立下来,并成为大革命的基本理论依据,已经很不易了。这种已经确立基本点而细节上又很模糊的理论状态,在发育过程中,必然会引起争议。特别是当它在政治实践中遭遇巨大挫折时,争议更不可免。
三
围绕中国社会性质的争议,源自国共合作的政策与实践。
国共合作政策由莫斯科于1923年正式提出,当时即遭到托洛茨基等人反对。到1926年,列宁和孙中山均已去世,国共合作出现危机的症状,托洛茨基和斯大林的政治争斗日益白热化。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作为斯大林与托洛茨基政治交锋的组成部分,先是在莫斯科展开。
交锋中,两派均以列宁所确立的“半殖民地”和“半封建”架构为基点,然而却向不同方向倾斜。托派向“半殖民地”方向倾斜,直至认为中国是资本主义压倒一切。斯大林派则向“半封建”方向倾斜,直至认为封建关系在中国占优势。
由托派的观点向下引申,则中国既然是资本主义社会,其基本矛盾自然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因此,代表无产阶级的共产党和代表资产阶级的国民党不可以实行党内形式的合作。非但不能合作,共产党还应该进行阶级斗争,推翻国民党,实行社会主义革命。如果国共两党非联合不可的话,也必须采取绝对保持共产党的独立性的方式,不然就会吃亏[8]。托派的口号是:反帝、反封建、反资产阶级。
斯大林派则认为,既然中国是封建势力占优势,则其基本矛盾是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的矛盾。因此,国民党不是资产阶级政党,而是几个(四个)阶级的联盟。所以,共产党可以加入国民党,成为联盟的成员。国共两党共同反帝的民族斗争是第一位的,而由于帝国主义与中国的封建势力(军阀)密切关联,故反帝的同时要反封建,不存在“反资产阶级”的问题。基于这种认识,斯大林要求中共帮助国民党反帝,服从国民党的领导。
显然,争论的焦点不在“半殖民地”,而在如何估价中国的“封建”性。所谓中国社会性质论战,实际上是如何估价中国的封建性之战。
前文已言,托洛茨基并不否认中国是半殖民地。他由此而推演出中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观点,经历了一个过程。1923年(这一年恰好也是托派形成的年份)国共开始合作时,托洛茨基还没有对中国革命形成系统看法[9]。到1926年,托洛茨基的中国革命观点开始系统化、理论化[10]。
斯大林当然也认为中国是半殖民地,但在1926年以前,他对中国问题没有作过系统的理论思考。1926年前对中国革命作理论思考的是布哈林。布哈林观点的最大特征,就是强调中国的封建性。为突出封建性,布哈林虽然也使用半封建概念,却始终没有将中国社会定性为半封建社会。他的核心观点,在于认定中国是“封建残余”关系占优势,从而形成“封建残余优势说”。斯大林和布哈林所着力论证的,正是这种“封建残余优势说”。这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既有渊源关系,又不完全一致。
这样,争论便集中到了“封建”二字上。但是,托洛茨基也不否认中国存在封建势力或封建关系。他要质问布哈林的是,何以“残余”会占“优势”[11]。为此,托洛茨基甚至也使用“半封建”概念,只是认定它绝对不占“优势”。
1927年7月2日,由托洛茨基起草完成的“反对派纲领”写道:“农奴及半农奴关系之在中国乡村中占很重要地位,并且在城市也是这样,这是完全无可争辩的。但是商业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在中国无可争论的是有统治作用。”1928年6月,他更说过一段纲领性的话。他说:“封建与半封建的关系,无疑是强有力的”,但是,这种关系的实质却不是“封建”的(即农奴及一般资本主义以前的),而是“资本主义关系的统治”。正因如此,“我们才能够真正的说到中国无产阶级在国民革命中领导的远景”。由这种观点出发,严灵峰也曾不含糊地表示说:“中国社会长时期是沉淀在半封建制度和商业资本长期侵蚀的进化过程之中。”在中国农村“可以发现许多封建和半封建制度遗留下来的陈迹。”“我们不怕承认中国有封建和半封建的残余存在。”刘仁静(镜园)在肯定“中国经济的特质是半殖民地经济”的同时,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可见,双方争论的不是有没有“封建”或“半封建”,更不是“封建”或“半封建”的词句,而是谁起“统治作用”,谁居于主导地位。换言之,双方均握有列宁的二元架构,只是将这种架构具体落实到中国实际时,因政治上的对立而发生严重分歧。
随着争执的激化,双方对中国封建性的估计均逐渐弱化。斯大林一系由“封建残余占优势”向“半封建”演变;托派一系则由“封建占很重要地位”向“封建只是残余,乃至残余之残余”演变。
1926年11月,根据斯大林所作《论中国革命前途》报告,又经斯大林审定,共产国际第七次扩大执委会作出中国问题决议案。这个决议案是共产国际第一篇详细涉及中国社会性质的文献,中共中央政治局曾经发文说它“抓住了要害,用快刀斩乱麻的手段撇开一切枝叶问题,大刀阔斧的说明了中国革命的根本性质”。该决议两次使用半殖民地、六次使用半封建,但一些提法却与托洛茨基的观点具有契合点。如说“半封建制度的余迹,正在被革命军的压力所破坏”,“半封建的经济关系之余迹与正在发展的资本主义元素,互相密切地交缠着”,经济成分中“占优势的乃是各种形式的商业资本”。这表明,斯大林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思想还没有成熟。
斯大林的思想真正成熟起来,是在1927年下半年。这一年,莫斯科的理论大交锋达到高峰。其间,国共合作遭到失败,从而为争论涂上了浓重的悲壮色彩。
先是1927年3月,斯大林的亲信米夫发表《中国革命的性质与动力》,提出中国革命的任务是使中国从“殖民地经济制度的半封建遗迹”中解放出来,又强调中国“是不独立的半殖民地国家”。其后,布哈林对“半封建遗迹”与“半殖民地”的关系进行了详细论述,直接促成斯大林观点的成熟和系统化。
4月19日,布哈林作《中国革命问题》报告,专门就拉狄克的“资本主义说”进行批驳。在肯定中国是“半殖民地国家”的前提下,布哈林着重论述中国的封建与半封建关系。论述中,布哈林使用了“半封建的分散割据状态”、“殖民地式的半奴隶依附关系”、“束缚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中世纪羁绊”、“并不完全是通常的封建主义”等讲法。他承认中国地租中“存在着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形式同半封建主义地租形式的结合”,但强调这不是资本主义地租最新、最发达的形式,而是“半封建制度的残余”,一种“占统治地位”的“残余”。他说,“中国是一个社会经济结构五花八门,阶级内部关系千差万别的国家”,由此造成一种“极为错综复杂的情况”,但基本可概括为这样一种特征,即“十分陈腐的封建关系残余及某种形式的当地商业资本和信贷资本同最现代形式的外国帝国主义的相互结合。”布哈林虽然同时采用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讲法,但关键词不在这两个字眼,而在“封建残余”上。从内容看,他勾勒出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的一些基本点。
突然而至的四一二事变,使斯大林、布哈林一度陷入被动,但他们随即作出强烈回应。4月21日,在未经政治局讨论的情况下,斯大林代表党在《真理报》发表《中国革命问题》,即“给宣传员的提纲”,开篇即写道:“决定中国革命性质的基本事实是:(甲)中国的半殖民地地位和帝国主义的财政经济的统治;(乙)因军阀和官僚的压迫而加重的封建残余的压迫……。”斯大林还在使用“封建残余”,但突出了“半殖民地”与“封建”的二维,试图一锤定音。
托洛茨基随即于5月7日写出《中国革命与斯大林大纲》,逐条进行批驳。他认为,“封建残余”占优势的理论,无法对“四月事变”作合理说明;如果不对中国社会性质作正确定位,迅速退出国民党,流血的一页就会由汪精卫“重演一次”[12]。
斯大林又进行回击,提出:退出国民党就是退出战场,就是帮助敌人;汪精卫的武汉国民党将变成“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机关。”布哈林表示赞同:“现在,可以说特别是现在,采取退出国民党的策略是荒谬的。”
为强化自己的观点,斯大林5月13日与中山大学学生谈话,再次强调,不能低估中国的封建势力,中国农村尽管存在商业资本,但“这种原始积累型的商业资本在中国农村中是和封建的统治、和地主的统治独特地结合着的,它从地主那里袭用了中世纪的剥削和压迫农民的方法。”
斯大林、布哈林的观点在联共中央和共产国际得到确认。1927年5月4日,罗易在中共五大作关于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七次全会决议案的报告,即完全接受斯大林的观点。他说:“中国社会的结构大部分是封建的,……国民经济仍然普遍地受封建或半封建生产关系所支配。”
但是,托洛茨基并未认输,继续争持。5月18日至30日,共产国际执委会第八次全会召开,以斯大林、布哈林多数派为一方,以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季氏未准与会)反对派为另一方,以中国为议题,展开一场面对面的论战。谈及社会性质,美国的佩佩尔强烈指责托派“完全否认古老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存在,否认旧的封建残余分子和新的封建分子”。5月24日,斯大林发表演讲,痛斥反对派“欺骗”、“捏造”、“诽谤”、“歪曲”、“诡辩”、“诬蔑”、“造谣”、“下流”,继续强调:“封建残余是现时在中国推动土地革命的压迫的主要因素”,“中国农村中的封建残余和这种残余上面的全部军阀官僚上层建筑”是土地革命的基础,“封建残余是中国各省的压迫的主要形式”。斯大林还进一步阐发“封建残余”与帝国主义密切结合的特点,从而导出反帝反封建的结论。
但是,斯大林始终没有使用“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尤其不幸的是,就在他演讲“必须支持武汉国民党,共产党人必须参加武汉国民党及其革命政府”不久,传来了汪精卫背叛革命的消息。“国民党由一个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青团手挽手反对帝国主义的党,变成了一个同帝国主义串通一气反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青团、反对无产阶级的党。”国民党的领袖,无论“右翼”还是“左翼”,都成了“中国革命的敌人”。这一事变,当即成为托派分子吹捧托洛茨基“先知先觉”[13]的所谓重要依据。但是,斯大林认为,“只有正确的政策才能导致这样的结果”[14]。他最后总结自己的观点说,中国是“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半殖民地国家”;“封建残余和封建剥削制度是中国农村压迫的基本形式。”中国经济的特色,是“在封建的中世纪剥削和压迫农民的方法依然保存的条件下,中国农村封建残余的统治和商人资本的存在相结合”。
1928年,斯大林布哈林的观点完全统一了莫斯科。这年2月25日通过的《共产国际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案》,再次强调:“中国革命之最大特性,就是半殖民地的革命。”同月,罗明纳兹在《中国革命的新阶段和中国共产党人的任务》中,也继续强调“中国是个半殖民地国家”,指出“中国资产阶级还未曾切断它与中国农村的资本主义前的、半封建的血缘关系”,“革命的目的是反对外国资本的压迫,消灭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制度中那些资本主义前的半封建关系的残余。”“资产阶级地主反动势力,力求在全中国巩固和保持旧的、半封建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没落了的政治制度。”“资产阶级彻底地、毫无保留地支持地主经济和半封建的、亚细亚的土地关系。”这些论述,为后来的中共中央所扬弃,故延安时期的张如心认为,斯大林“首先明确规定了中国社会经济性质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
四
莫斯科大交锋深化了对中国国情的认识。但是,无论托季联盟,还是斯大林、布哈林,都没有作出针对中国社会性质的科学论断。论战中,斯大林采用许多不正当的手段,虽然有客观上的诸多理由,毕竟是错误的。但是,这并不表明托洛茨基一派就正确。正如吴黎平所说,托派“对于革命道路的观察非常抽象而简单”,也正如后世某些国外学者所说,如果共产党“在1922年和1923年选择单独作战而不与国民党联合,它可能干得更糟;如果它较早地为最后的决裂做好准备,它也许会干得更好。”
斯大林与托洛茨基的大交锋又是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中最关键的环节。以此交锋为背景,以大革命失败为分水岭,中国国内不仅国共两党发生分裂,而且两党内部也发生分化与分裂。而中共承继了斯大林、布哈林的线路,将“封建残余优势说”逐步修正为“半殖民地半封建说”。
五大之前,中共不存在托派,对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也很模糊。斯大林与托洛茨基争斗,陈独秀领导的中共中央自然而然地站在斯大林一边。1925年1月,中共四大作出《对于托洛茨基同志态度之议决案》,对托洛茨基提出警示[15]。大革命的失败,将陈独秀等人推向托洛茨基,也引发了中共对中国社会性质的系统思考。需要指出的是,比起任曙、严灵峰、王宜昌、李季这些托派理论家,陈独秀对中国社会性质的论述非常少,态度也比较缓和[16]。
关于“半殖民地半封建”一词在中共文献中最早出现的时间,有学者指出,1926年上半年,蔡和森在莫斯科中共旅俄支部会上作《中国共产党的发展(提纲)》,已经提到“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的中国”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17]。笔者所发现最早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字样,则是1926年9月23日莫斯科中山大学国际评论社编译出版的中文周刊《国际评论》创刊号上的发刊词。原文为:“我们长久困居在半殖民地与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受尽帝国主义与其走狗――军阀的双重压迫。”《国际评论》是当时在中山大学学习的中国学生所办的一个手写油印本刊物,中央档案馆党史资料研究室曾经整理出版。这个刊物是否与蔡和森有关系,还待进一步考察。
不过,“半殖民地半封建”一词虽然在1926年的中共文献中已经出现,但它显然还没有“进行充分的理论上的论证”,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概念。整体看,全党的认识还相当模糊。
所以,1927年5月3日,就在罗易报告的头一天,维经斯基在中共五上说,资产阶级在像中国这样的东方半殖民地国家中的作用问题,“还没有得到马克思主义的评价”,中国革命在这方面“会给马克思主义作出很大贡献”。而五大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提到井田制,说中国农民同时受“资本主义以前的(即封建制度式的)”和“资本主义式的”两种剥削。8月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任务与策略的议决案》说中国是“封建制度的半殖民地的国家”。同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土地问题党纲草案》说中国是“马克思列宁所称为亚洲式的生产方法制度”。转年2月,罗明纳兹在《中国革命的新阶段和中国共产党人的任务》中也提到,中国社会具有资本主义前的、半封建的、“亚细亚式的隔阂”。这些结论,都是过分强调中国社会封建性的结果。
中共自觉地对中国社会性质予以论证,乃始于六大。其最直接的动因,就是莫斯科的理论大交锋。
托派思想对中国党的影响非常严重。当时,一些并未沦为托派的中共领导,也或多或少地同情乃至具有托派观点[18]。正如周恩来所说,关于中国革命性质,六大时“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什么叫革命性质?革命性质是以什么来决定的?这些在当时都是问题。”
莫斯科对中共六大的召开作了精心准备。在斯大林、布哈林亲自过问下,1928年4月,瓦尔加为中共纲领草案起草了初稿,集中阐述中国的社会性质。瓦尔加的初稿写成后,又呈送斯大林、布哈林、米夫审阅。稿中有一段高度概括的话:“中国正经历由建立在简单再生产基础上并含有强大封建主义因素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经过不完备的半殖民资本主义阶段,向工农民主革命专政革命转变的时期,工农民主革命专政在中国是在走向社会主义道路上的一个必要的初始阶段。”还有一节专谈“中国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结构”,说“在帝国主义入侵以前,中国社会保留着自己的前资本主义半封建性质”,等等。瓦尔加是一位有自己独立见解的学者型革命家,稿子带有个人色彩。他虽然提到中国的“前资本主义半封建性质”和“外国资本”及“半殖民地”特点,重点却在“前资本主义”,这距离斯大林的观点,反而愈加遥远了。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共六大在莫斯科举行。六大共通过十几项决议案,其中关于社会性质的论述虽在《政治决议案》中有所涉及,集中表述却在《土地问题决议案》中。这些表述,源于莫斯科,但明显高于莫斯科。例如它说:“中国现在的地位是半殖民地”,“现在的中国经济政治制度,的确应当规定为半封建制度”;“农村的封建关系之余孽,还有帝国主义压迫半殖民地的制度维持它。”等等,可谓要言不烦,一语中的。但是,六大并未统一全党思想,许多模糊乃至明显错误的认识依然存在。1929年8月,《中央关于接受共产国际对于农民问题之指示的决议》说:“中国的土地所有制是资产阶级的方式占优势(土地可以买卖),地主对于农民的剥削关系是封建的方式占优势(如农产物交租了劳役制的残余),所以中国农村经济关系是一种半封建制度。”这“两个优势”并存的措词,是错误的。周恩来说过,六大决议对中国革命性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任务(反帝反封建)的分析是正确的,但六大也存在许多缺点。从实际效果看,六大决议的正确性,还有待于深入论证和确认[19]。
五
六大决议标志着中共在社会性质问题上有了强烈的理论自觉。但是,六大后的中共高层并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认真思考理论问题。其后,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述工作,主要是由一批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为专业的学者进行的,史称“新思潮派”。
“新思潮派”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范围。广义的新思潮派,是指直接或间接受中共领导、按照中共的思想阐述中国社会史与社会性质的所有人士。狭义的新思潮派,则指在中共直接领导下参加社会性质论战的人士。狭义的新思潮派又分前后两期。前期代表人物为王学文、潘东周,主要以《新思潮》杂志为阵地,直接受李立三领导,并以“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简称“社联”)的社团组织形式出现。1930年9月,李立三因“立三路线”错误离开中央领导岗位,瞿秋白成为中共中央总书记,新思潮派随即转入第二期,其代表人物为刘苏华、何干之。
新思潮派主要的论战对象,是中国托派(又称“动力派”),其次是以国民党改组派为背景的国民党学者(又称“新生命派”)。针对托派认为中国已经是资本主义社会,封建势力只是残余,不占主导地位的观点,以及“新生命派”认为中国是混合型特殊社会、只有国民党才能担任此种社会政治领导的观点,新思潮派的各位成员,分别从不同角度,着重论证了中国的半殖民地与半封建性质。
李立三根据莫斯科的精神写了一系列文章,其中于1929年12月撰写的《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当时中共领导人就社会性质所发表的最系统的言论。他上来便说“中国是半殖民地的国家”,然后使用了“资本主义前期的半封建的剥削”、“中国富农兼有半封建性”、“半封建的地主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兼有半封建半买办的剥削”等讲法,但没有作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概括。
李立三离开中央领导岗位后,他的某些观点也曾受到新思潮派个别成员攻击。但总的来看,新思潮派正是以李立三的立场、观点为基础,逐步将研究引向深入。
何干之在《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中说过,在中国思想界最先规定中国社会为半殖民地性与半封建性的,是王学文与潘东周。王、潘二人在肯定中国是“半殖民地”的前提下,确已大量使用“半封建”概念,从而使这两个语词具有了某种平衡性,但他们同样没有使用“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个合二为一的完整概念。
例如潘东周在《中国经济的性质》中分析“中国农村经济的半封建关系”的若干表现,文章第五小节的标题即是“半封建关系与资本主义的对比”,认为“在全国经济生活的比重上,半封建关系仍然占着比较的优势。”在另一篇文章中,“半封建”一词的出现更是频繁。他把“半封建的经济形式”界定为“封建残余的经济形式”,但也提出:“就支配全国经济的力量说,资本主义实是已经占着了领导的地位,资本主义经济之主要的表现还是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势力,因为中国是国际帝国主义的半殖民地。”这段话是潘东周的核心观点,也正是他心目中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
王学文也频繁使用“半封建”一词。如说:中国的商品生产还是“封建的半封建的生产方式的生产”,中国的商业资本与高利贷资本与“封建的半封建的小规模的商品生产”关系最为密切,“封建的半封建的经济关系”在中国有许多具体表现,地主对农民的劳动榨取“形成中国封建的半封建的剥削的特征”,“中国主要的经济是封建的半封建的经济”,“中国经济实在是帝国主义侵略下的一个半殖民地的封建经济。”中国经济的封建性“严密说来便是半封建性”,等等。
此外,向省吾在使用“半殖民地”的同时,也几次使用“半封建”,李一氓则使用了“半封建资产阶级”概念,伯虎更明确写道:“半封建的势力,封建的余孽,至今还统治着中国。”
新思潮派的侧重点各有不同,观点也不尽一致,但无不凸现了“半殖民地”与“半封建”的二柄。特别是王学文《中国经济的性质是甚么》一文,提出观察中国经济必须从“半封建性”与“半殖民地性”这“两个性质”入手,且须看到二者“有交互作用的关系存在”,实已将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提到了呼之欲出的程度。
需要说明的是,瞿秋白1932年5月撰写《唯物辩证法的合法主义化》,曾经使用“半殖民地的半封建的中国社会”的讲法,却未出版。而早在1929年,李达出版《中国产业革命概观》和《社会之基础知识》,使用了“半殖民地的半封建的社会”、“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的民族,同时又是半封建的社会”的讲法,但没有引起注意。1934年4月,吕振羽发表《中国经济之史发展阶段》,划定鸦片战争以后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李立三、瞿秋白(何史文)、张闻天(刘梦云)是直接介入论战的中共最高领导。
“半殖民地半封建”被概括为一个为社会所广泛认知的概念,新思潮派的反对者起了很大作用。论战中,新思潮派的观点被反对者一致批评为“半殖民地半封建论”,客观上为这一概念的传播起了推广作用。
如陶希圣,至少两次明确表示反对半殖民地半封建观点[20]。托派的严灵峰则嘲讽:“中国的民粹派要否认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掩蔽自己的错误,现在已绝口不说‘封建制度’的中国了,现在是所谓‘半封建和半殖民地’的中国了。”意思是说,由“封建优势说”到“两半说”,中共的观点发生了变化。李季则提出,“半封建社会”就是仅剩有封建残余的社会,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时代”,半封建社会“这个名词只能应用于秦汉以后和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社会”。胡秋原认为,中国是“国际帝国主义殖民地化的先资本主义社会”,或曰“次殖民地的封建社会”,或曰“半殖民地化的封建社会经济”[21]。基于此,他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概念,一是有“语病”,二是“机械将两者分离,而不知对立物之统一”。上述批评表明,“两半论”观点虽还没有最终确定下来,但其概念已经得到广泛传播。
六
《新思潮》杂志于1930年7月被查封。尔后,刘苏华、何干之等人在前期新思潮派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论述。
刘苏华在批评严灵峰、任曙时,对前期新思潮派和郭沫若也有程度不等的批评。他认为,中国经济的“特质是半殖民地的半封建经济”。这里“半殖民地”是作为“半封建”的定语出现的,还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所以他又说:“中国经济的特质是半封建经济”,社会的性质“尚是个半封建的社会,即是和经济的特质一样,带有半殖民地性的半封建社会。”[22]这显然深化了前期新思潮派的认识,强化了对“半殖民地”与“半封建”二维的突出。
何干之于1934年9月出版《中国经济读本》,自称:“始终企图以半殖民地性半封建性这个主题为经。”并说:“半封建性半殖民地性是中国经济的特点。”但是,何干之依旧没有将“两半”看作一个完整概念,没有就二者的结合及统一性展开论述。何著的第二章为“中国经济的半殖民地性”,第三章为“中国经济的半封建性”。如此分别论述,使他对中国社会性质做整体概括时,说中国是“半殖民地化的半封建社会”。
但是,何干之的观点还在继续深化。1936年11月,他写的《中国过去、现在和未来》(第二年初改名为《转变期的中国》)出版,提出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现阶段革命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新的民主革命”。此时,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在他那里已经形成。第二年,何干之又先后出版《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中国社会史论战》两本小册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观点愈加明确。
何干之1937年秋到延安,毛泽东曾有意请他做秘书,故一般认为,何干之的研究对毛泽东发生过直接影响。
毛泽东至少在1926年9月发表的《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中已经确认中国是半殖民地,同时认为革命的最大对象是“乡村宗法封建阶级(地主阶级)”。1935年到延安后,毛开始系统进行理论建构。其中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思想,至少在1938年3月即已成熟。这年3月20日,毛泽东对抗日军政大学第四期第三大队毕业学员作过一个简短演讲,专门论述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的意义和价值,是他这方面思想已经成熟的标志。演讲中,毛泽东不仅完整地使用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而且对这一概念的阐发十分清晰,超过了先前的所有论述。
1938年11月和1939年12月,毛泽东又在《战争和战略问题》、《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23]中,继续阐发这一理论,从而最终完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的建构。之后,“半殖民地半封建”成为毛泽东经常使用的概念[24],并为中共高层一致接受[25]。
最早明确运用这一理论、以这一理论作指导来分析中国现状的是陈伯达。陈伯达1939年初在一篇批判陈独秀的文章中,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作了正面阐述。其后,陈伯达还曾发表《由封建的中国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等文,开始将这一理论与中国近代史研究结合起来。
1941年,张如心最早将毛的论述看作是毛泽东“在中国问题上发展创造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个“例证”。同年7月,叶蠖生指出,有了毛泽东的论述,“谁也不会再去争辩中国的社会性质是否半封建半殖民地性的了”。可见,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在延安时期已经成为延安学者的研究指南。
注释:
[1]按马恩还使用过半野蛮半文明、半封建半官僚、半农奴一类词语,其对于中国社会经济结构的看法主要在于认为中国是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结构。
[2]按1941年,张如心即明确说,列宁的“民族殖民地问题全部理论和策略,都是解决中国问题的科学指南。”
[3]按类似宣言中的这种词句,均为托洛茨基反对中共加入国民党之理据。
[4]1923年4月,陈独秀发表《资产阶级的革命与革命的资产阶级》,约4500字,半殖民地概念凡六见。12月,完成《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约8000字,半殖民地一词出现21次。蔡和森1922年9月明确指出,鸦片战争后,中国成为半殖民地。
[5]按萧和谭平山也偶尔使用“次殖民地”,亦可见它与“半殖民地”概念不矛盾。
[6]此前,李大钊似未公开使用过“半殖民地”一词。其公开使用,当始于1925年撰写的《土地与农民》。至于“半封建”,则未见使用。
[7]邓中夏也强调,中国的经济基础差不多完全是农业、封建剥削严重。持二柄而不偏枯,但终未偏重封建关系之分析而拈出“半封建”之名。
[8]列宁1920年说:“共产国际应当同殖民地和落后国家的资产阶级结成临时联盟,但是不要同他们融合,甚至当无产阶级运动还处在萌芽状态时,也绝对要保持这一运动的独立性。”是托派的重要理据。
[9]按1923年1月12日共产国际执委会关于中共与国民党关系问题的决议,要求中共不能取消自己独特的政治面貌,必须保持原有的组织和严格集中的领导机构,应当在自己原有的旗帜下行动,与托派观点相交合。
[10]中国托派的代表人物彭述之也承认,虽然托洛茨基自称1923年就坚决反对中共加入国民党,但系统提出关于中国革命的观点,却始于1926年8月30日给拉狄克的信。
[11]托洛茨基曾说:“幸而就一般言,残余是不能占统治地位的。”
[12]托洛茨基说:汪精卫不可避免地要背叛,将以十倍的努力同蒋介石联合起来。
[13]大会发言时,托派分子伍伊维奇大声叫喊:“你们还在执行那种为蒋介石的政变做嫁衣裳的错误的、犯罪的政策。这一次将是国民党左派中动摇不定的领导人和武汉国民党将领的政变。”而在1927年1月,拉狄克曾说:“中国革命的最终命运将在武汉而不是在上海决定。”托派信徒多奉托氏为先知,其最著名的传记即名为“先知三部曲”。
[14]按周恩来说:“中国革命失败,反对派攻击斯大林更凶。斯大林在1927年,连写了几篇文章驳反对派,其中对中国革命的理论的分析,形势的估计,许多是不合实际的。”
[15]按托派郑超麟说此决议是走过场的结果,而谭平山1926年12月11日则说:“托洛茨基主义一产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青团就马上一致通过了反对托洛茨基主义的决议。虽然那时共产党的理论修养还很浅,但它立即意识到,如果托洛茨基主义搬到中国来,它会给中国革命造成何等损失。”
[16]陈独秀最激烈的看法,可参看《我们的政治意见书》(1929年12月15日),里面明确反对“中国还是封建社会或半封建社会,或封建社会势力占优势”的观点,并说:认为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在中国不占绝对优势地位,只是常识的判断,而不是科学的观察。意思是说,斯大林等人没有遵循理论思维的逻辑。
[17]按蔡和森1928年11月1日发表的长文《中国革命的性质及其前途》,又分别使用了“半封建半农奴制”、“半殖民地”的词语。
[18]如张国焘,自称三大前即与马林激烈争论,认为除国民革命外,还有阶级斗争。又说:“封建制度已在没落之中”。郑超麟则说,激烈反托派的瞿秋白,也曾相信过不断革命论。
[19]按张国焘认为六大对于中国革命性质的确定,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蓝本。
[20]按陶希圣的通盘看法,请参见拙文《陶希圣及其中国史观》,载《白云论坛》第2卷,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
[21]按胡秋原此说最接近新思潮派的方亦如(伯虎)。后者在《中国经济问题》(1932年4月)中说:“中国的社会,是半殖民地上的衰落时期的封建社会”,而瞿秋白曾作文公开批评方。
[22]按沈志远1935年7月发表《现阶段中国经济之基本性质》,提出:“中国经济是半殖民地性的半封建经济”,措词与刘苏华完全相同。
[23]按王明说该文为中央宣传部杨松等人起草,曾经张闻天、王明修改,再交政治局全体审阅通过。
[24]如1940年2月20日在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成立大会上演讲《新民主主义的宪政》,指中国为“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
[25]如张闻天1940年1月5日在陕甘宁边区文化界救亡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作《抗战以来中华民族的新文化运动与今后任务》,说:“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
作者投稿,原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学术论坛2003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