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经验与知识的普遍法则之一就是,具体的理解开始之前,某些先定的因素已经存在了,诸如文化社会背景、传统观念、风俗时尚、特定时代的知识水平、精神状况、价值尺度、心理结构等,都在制约着人的感知与认识活动。恰如对乌鸦的认识:从生物学的角度,乌鸦就是一种鸟,雀形目,鸦科。但在生活中、文学中,它就远远不是一只鸟那么简单。因为形象丑陋,叫声嘶哑,好食腐肉,总是群体盘旋于暮色昏黄的天空,乌鸦在中国民间总是被视为不祥的征兆,而西方的寓言故事里,也充满了这种动物愚蠢、贪婪的传说。所以,当乌鸦进入文学领域,尤其是以意象丰富著称的中国诗歌时,乌鸦已经不是一只简单、单纯的鸟,它的身上,承载了一切不祥与这不祥的衍生物。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这种情况:文学作品叙述的乌鸦已不是真正的乌鸦,而是人眼中的乌鸦,不是乌鸦在叙述,而是带着偏见的人在叙述。在乌鸦进入诗人的视野之前,一切社会的、历史的、文化的、心理的、民俗的因素形成厚重的潜背景,一种叙述乌鸦的前提,这就是说,当诗人看见乌鸦之前,乌鸦已经以固有的形态存在于诗人的认识背景中,诗人对乌鸦的叙述,无非是前人经验的重复,它既不是真正的不带任何偏见的乌鸦,甚至也不是诗人真正认识到的乌鸦。在这个意义上,乌鸦已经成为词语的黑洞,一种认识上的真空。
其实不仅仅是乌鸦,对中国诗人而言,这样的黑洞太多了,传统诗歌的辉煌成就既饱含丰富的乳汁,也会形成巨大的压力。春花秋月,小桥流水,风霜雨雪……凡是传统诗歌中写过的,在今天的读者与诗人的心中已成为一种心理的定式,一种情绪的导引,一个语言的陷阱。正如诗人任洪渊所说的:“在屈原抱起昆仑落日以后,你已经很难有自己的日出。在庄子飞起他的鲲鹏之后,你已经很难有自己的天空和飞升。在孔子的泰山下,你已经很难成为山。在李白的黄河苏轼的长江旁,你已经很难成为水。晋代的那些菊花一开,你生命的花朵都将凋谢。”①前人的辉煌成就、民间的心理定式形成一个又一个意义的陷阱,令后来者举步维艰。这时,要摆脱语言的陷阱,诗人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寻找前人还未叙述过的,如郭沫若的大海,闻一多的死水,李金发的弃妇;一是面对前人已经说烂说透的耳熟能详的事物,放弃一切已有的意义、象征、隐喻,力图回到词语本身。于坚《对一只乌鸦的命名》就属于后者。
“当一只乌鸦栖留在我内心的旷野/我要说的不是它的象征它的隐喻或神话/我要说的 只是一只乌鸦”。这两行诗无疑道出了诗人的全部企图。全诗都是这种企图的表白和努力过程。“从看不见的某处/乌鸦用脚趾踢开秋天的云块/潜入我眼睛上垂着风和光的天空”。一开始,秋天作为愁闷的一种符号,就被乌鸦用脚趾轻蔑地踢开,这个动作,似乎向我们暗示:回到乌鸦本身就必须抛弃那些与之俱现的浓重氛围,不带一点暗示,一点隐喻。诗人幼年的手曾经征服过鸦巢,但这一次,“它爬上另一棵大树要把另一只乌鸦/从它的黑暗中掏出”。这一次,另一棵大树已不等同于幼年攀爬过的树,而是语言或诗歌的另一种说法,而另一只乌鸦也不等同于曾被“我”捉过的具体的乌鸦,而是一种未曾被人真正叙述过的乌鸦的本真。这种叙述是艰难的,因为“从童年到今天 我的双手已长满语言的老茧”——知识的积累,语言技巧的熟练把握,对多种事物的习以为常,使“我”已经渐渐缺乏了对事物本原的自我认识,已习惯于从习惯中打量外物。然而,作为一个诗人,就意味着必须拥有自己的语言与思维特色,人云亦云是可耻的,熟视无睹是可悲的,而面对乌鸦,又有多少人说出了诗人的语言呢?所以,这种对乌鸦的“叙述愿望”、说的冲动,其实也源于诗人对自身的考验。这是一种极富挑战性的考验,它意味着诗人在通向语言的途中必须洗涤一切先于语言存在的潜在性知识背景,一切历史的、文化的、地域的、心理的形形色色的影响,而还原出语言最初的形态。也就是说,当乌鸦第一次被称为乌鸦时的原始的形式,那种未受到形而上学污染,可以使人直接聆听那“存在之音”的初始语言。
第三、第四节诗人开始了对乌鸦的正式叙述。有意思的是,整个叙述的句式或思维不是以人们习以为常的“××是××”的肯定句式出现,而是以“××不是××”的否定句式出现。诗人是以否定的方式一路横扫语占道路上的障碍,试图把乌鸦从一切背景中抽取出来,成为抽象的然而又是真实具体的乌鸦。对乌鸦的命名在这两节经历了两次否定。
第一次否定来源于对“黑透”的否定,这一次否定主要是针对已有的对乌鸦的偏见。“黑透”在这里的隐喻显而易见,它跨越了乌鸦的形态特征直指世界对乌鸦的“孤独与偏见”“迫害与追捕”,在世界臆造的罪名前,乌鸦已丧失了作为乌鸦最为本质的存在——“它不是鸟,它是乌鸦”。因为罪恶、不祥,乌鸦被抛出鸟类,成为一种罪恶的符号。任何对它的追捕和迫害不仅无罪,而且是正义的化身。这看似充满逻辑错误的一句,实在可以激发出太多的关于人间社会的联想和思考。出乎意料的是,这只应该抱头鼠窜的乌鸦面对整个世界的指责却是如此不卑不亢,它决不虚伪,也不逃窜,既不摆出高傲的鹰的雄姿,也不混迹于蝼蚁之问隐姓埋名,“它只在它的高度乌鸦的高度/驾驶着它的方向 它的时间 它的来客”。这一只快乐的大嘴巴的乌鸦在世界臆造它的罪名之时,也在臆造着世界,对它而言,这个世界,不过足一个巨大的乌鸦的粮仓,因为没有什么能逃过死亡,没有什么最终不是一堆堆腐肉。这时,诗人的喜悲渗透在对乌鸦的想象中,乌鸦的不卑不亢、自足自信本身就是对人类偏见的否定。这是两个无法对活的世界:乌鸦以及对它臆造罪名的人们。
对传统的否定使乌鸦成为一只黑箱,一个丧失了内容的空洞形式。那么,什么才足真正的乌鸦呢?这一次,涛人对已有的传统叙述进行了一次逆向思维,一次彻底的颠覆。乌鸦变得崇高、虔诚、纯洁、明亮,它“更接近上帝”,它是“永恒黑夜饲养的天鹅”,然而,这一系列令人眩晕的荣誉立刻令诗人感到尴尬:批判与褒扬,只是态度、内容上的差异,就思维方式而言,都是一致的。乌鸦就是乌鸦,它不是别的,“我把‘落下’这个动词安在它的翅膀之上/它却以一架飞机的风度‘扶摇九天’/我对它说出‘沉默’它却伫立于‘无言’”。乌鸦拒绝意义的命名,它扶摇九天,是自由于宇宙之间的生动精灵,它摆脱了先天的、后天的意义生成,它无言于这个世界,但无言并不等于沉默,因为沉默也是一种真实的言谈。无言,你无从判断它是思想空洞无言以对,还是千头万绪无从说起,或者就是一种沉默,以静观动,以不变应万变。这只无法无天的巫鸟以这样的方式拒绝被命名,拒绝成为意义的符号,拒绝诗人对它的再一次臆造。什么才是关于乌鸦的动词呢?有一瞬间,诗人感受到了,“我看见它们在天空疾速上升 跳跃/下沉到阳光中 又聚拢在云之上/自由自在变化组合着乌鸦的各种图案”。这一瞬问,诗人真正达到了与乌鸦的心灵沟通,认识到乌鸦本真的形态,诗人的内心震撼了,因为“我说不出它们”。任何语言的表达都会落进既有的意义的陷阱中去,都会在出声的那一瞬问失去它的本真。
这两次否定,前一次指向世俗偏见的先验,后一次指向诗人对先验的反拨,那么是不是用来否定前两者的乌鸦才是真正的乌鸦呢?比如那一只快乐的大嘴巴的乌鸦,比如那扶摇九天无言的乌鸦……不,诗人的第三次否定就是对它们的否定,它们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乌鸦,它们的身上浸淫着诗人的心思。“当它飞翔就是我在飞翔”,这时的乌鸦也不再是乌鸦,而是诗人对乌鸦的全部想象,它的身上充满了诗人的主体情感,价值取向,审美需求,人格理想,在某种意义上,它是诗人灵魂的一部分,或者说,诗人成为乌鸦灵魂的一部分,这怎么可能还是事物的本初、原始与真相呢?对乌鸦的任何规定性都将使它丧失那广袤无限、深不可测的特征。如何才能抵达乌鸦之外,把它捉住,“我”没有做到。
接下来的诗句,诗人显得那么惶惑、无奈,像孩子似的无助。他回避了对乌鸦的命名,重新回到写作本诗的动机。这一次,诗人回到童年,回到时间模糊的某一日,一颗少年的心,一只受难的乌鸦,一串串不祥的叫喊共同合成一种忧伤、凄凉、深远而不知所终的氛围,这时的诗人丧失了“叙述的愿望”、说的冲动,他不再是一个诗人,只是一个手足无措的少年。面对一个残忍巨大和一无所知的世界,怯懦而又渴望说出自己。这样的结尾有两层意义:一,诗人无法给一只乌鸦命名,无法抵达乌鸦的本真;二是在诗人抵达语言的途径中,他抵达了自我生存的本真状态。这是全诗最意味深长的一节,这里不仅有对否定的否定,不仅有宣告词语还原企图的失败,更重要的是,诗人在这个过程中丢失了自己的全部自信、想象、修辞、夸张,回到了一个少年起初打量世界时的懵懂眼光,稚嫩神情。
在即将结束本文之前,我想以另两首诗来证明本诗的特色,这两首诗是张继的《枫桥夜泊》和胡适的《老鸦》。《枫桥夜?白》中,“月落乌啼霜满天”奠定了全诗忧郁、愁闷的基调,乌鸦的啼声与客船中旅人的孤独相映衬,与夜半钟声相应和,渲染了郁闷揪心的情绪。这时,乌鸦作为一个意象,其含义仍与其作为不祥之鸟息息相联;胡适在《老鸦》中,塑造了一个自我独立,绝不人云亦云、卑躬屈膝的乌鸦形象,其实是诗人的夫子自道。这两只乌鸦虽然在精神意象上有巨大差异,仍旧不过是借乌鸦抒发内心的块垒,沉湎于乌鸦的意义而非乌鸦本身,思维方式是相近的。而于坚《对一只乌鸦的命名》更关注的不是乌鸦的意义而是乌鸦本身,诗人自我渴望与乌鸦保持一段认知的距离,既不借乌鸦说自己的话,也不愿隐身乌鸦之中,他渴望自我能以客观者的冷静、清醒,用人类童年时的天真语言说出真正意义的乌鸦,他作了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好像都失败了。然而,如果这种语言的本真真的存在,那么毫无疑问,于坚的乌鸦是离乌鸦最近的乌鸦。
①任洪渊·找回女娲的语言,诗潮,1990(3—4)。
于坚(1954- ),出版的诗集有《诗六十首》(1989)、《对一只乌鸦的命名》(1993)、《一枚穿过天空的钉子》(1999)。
于坚,著名当代诗人,1954年立秋生于昆明。幼儿时期注射链霉素致弱听,14岁辍学,在故乡闲居。16岁以后当过铆工,电焊工、搬运工、宣传干事、农场工人、大学生、大学教师、研究人员等。其间曾漫游云南高原及中国各地。20岁开始写诗,25岁发表作品。是第三代诗歌的代表性诗人,以世俗化、平民化的风格为自己的追求,其诗平易却蕴深意,是少数能表达出自己对世界哲学认知的作家。著有诗集《诗六十首》、《对一只乌鸦的命名》、《于坚的诗》,文集《棕皮手记》等十余种。与诗人韩东、丁当等创办《他们》文学杂志,影响很大。曾获得“华语文学传媒大奖”2002年度诗人奖。
曾与同学创办银杏文学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