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笔”之说,始自一句玩笑。《隋书.郑译注》载:上令内使令李德林作诏书,高颖戏谓(郑译)曰:“笔乾(干)。郑译答曰:“不得一钱,何以润笔?”上大笑。
其实,古时的“润”与财务、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商人分红曰:“分润”,官员的俸禄叫:“禄润”。用在“润笔”时,“润”变成动词,与(乾)相对,有:“滋润”、“润泽”之义。文人借口“笔干了”需要“滋润”比直接开口要钱要委婉得多。此说法不仅维护了文人轻财重义的面子,又迂回地得到了钱,而且言语幽默风趣,连当时的皇帝听了都觉得好笑。这一笑,使得“润笔”一词便成为创作文章、书画等换取财物的代名词。
史载:“灵帝(汉)好书,时多能者,而师以官为最。”,“时或不持钱诣酒家饮,因书其壁”,让前来观赏者为他付酒钱。灵帝的字肯定是值钱的,但他不直接要钱,而是让观赏者替他付酒钱。王羲之为山阴道士书经半日,因性好鹅,只是笼鹅十余而归,可见书圣不肯拿书法去换钱。欧阳修请蔡公谟写字,以大小龙茶,惠山泉等物为润笔,蔡公谟高兴地收下了。在那时,这些礼物清雅而不俗气,如果说到钱,双方都不高兴,这都是受君子“不言利“的思想影响,不直言银两之事,可谓“儒雅”之举。
南朝萧子云曰:“尺牍之美,远流海外”曾为百济国求书使者花三天时间,写了三十纸,“获金数百万”。开创我国书法换取外币的先例。柳公权在世时,“公卿家碑志,非其笔,人以为子孙不孝”。故求书者甚多,收入“累巨万”。以至“主藏奴盗之,不复诘”。有“外夷人贡”,也特具“货贝”曰:“此购柳书。”这是有史可考的国际书法买卖。
明代文人桑思元曾告之求文者“暂且把一锭白银摆置在我的书案上,让我随时可以看见它,以激起我写文章的兴致,等文章写完了再将白银还给你。”这分明是讨要“润笔”费的巧妙战术,文章写好了,求文者还好意思要回银锭吗?“润格”即润笔的规格,也就是写字、作画应得的报酬。古时侯,没有现在这样由国家出版部门制定的统一规定。“润格”适用于民间,在交易中买卖双方很难确定共认的价格,于是书画家便自定“润格”,以达交易顺畅之目的。
清代书画家郑板桥曾自定“润格”:“大幅六两,中幅四两,小幅二两,条幅对联一两,扇子斗方五钱。凡送礼物食物,总不如白银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送现银则心中喜,书画皆佳。礼物既属纠缠,赊帐尤为赖帐。年老体倦,亦不能陪诸君子作无益语言也。画竹多于买竹钱,纸高六尺价三千。任渠话旧论交接,只当秋风过耳边。乾隆已卯(1753),板桥郑燮。”[1]可见,这时的“润格”已经成为明码实价的书画报酬,不象“润笔”那么含糊其辞了。有一次一个富商求郑板桥写对联,郑板桥开价一千两银子,商人讨价还价五百两。郑板桥提笔挥毫写下了颇有讽刺意味的上联;“饱暖富豪讲风雅”后,转身就走,富商上前拉住他,请他写完下联,郑板桥曰:“你付半价,我只写上联,货真价实,何须要下联。”富商无奈只好再付五百两,郑板桥才写下“饥馑华人爱银钱”的下联。郑板桥出身微寒,一生爱贫讥富,他不因收了富商的高价,而改变其刚正不阿,秉才击俗的人品,在对联中仍然对富商施怒骂之情,这正是他受到后人崇敬的重要缘由。
1944年,闻一多为生活所迫,在昆明公开挂牌售印,并贴出收取润资的广告,名噪一时。特务将他的招牌砸了,他仍然照常治印。云南代主席李宗黄以丰厚润资请他刻一大石章,闻一多不为之所动,拒不收款,也不接活。同年柳亚子先生定出润格买字,在重庆、成都、桂林、昆明等地都有收件处,还注明“先润后墨,劣纸不书,磨墨费加一成。”书法家以自己的劳作换取钱财,有什么可非议的呢?随着时代的发展,“润笔”逐渐地演变成“润格”(润例),尤其是“五四”以后,人们的观念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公开的贴出润格,为自己的作品标价,虽然被视为贫寒之举,但渐渐为人们所接受,被书画法家所沿用。
时至今日,“润格”以成为书画家作品买价的代名词,看到“润格”二字,便知,某书画家在为自己的作品叫买。时下,书画家不必用婉转之词讨要其价,甚至可以借助报端、网络大张旗鼓地登出“润格”,寻求天下的购买者。孰知文人的生财之道这么艰难,经千年的演变,方有现在这样一种表现形式。写到这里自然想起一句古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愿今日的书画家,不仅爱财,而且取之正道。
用笔的天趣,发于无意之笔,所谓“好笔、好墨偶然得”,是一种顿悟,灵感突发。求笔的天趣,固然与画家的才能有关,更重要的是需依靠平时的学识、修养和长期的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