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书法,书法一词从何而来?几乎没有几人能说清楚。
《辞源》强调其一为书写 ,一为艺术。《辞海》指出其为艺术,进而界定其为毛笔书写,内容为汉字,法为法则。辞海的解释相对完善些,但流于片面,都没有指出书法的本质特征。
古人对现代意义上的“书法”多称“书”或“法书”。此例甚多,不必赘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中的“书”大概就是早期艺术意义上的书法了,而称“书法”者却少之又少。
考其“书法”一词,“书法”始见于《左传宣公二年》载:“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后来唐刘知己在《史通惑经》中云:“故知当时史臣各怀直笔,斯则有犯必死,书法无舍者也。”宋谢采伯《密斋笔记》中:“论记书法之严,即春秋书法也。”明刘基在《春秋明经郑伐许郑伯伐许》中:“盖与郑伐许郑伯伐许之书法同矣”。此皆是指古代史官对材料的处理,史事的评论、人物的褒贬各有原则体例,非艺术意义之上的“书法”。
艺术意义上的“书法”一词始见于南朝梁代萧衍著的《观钟繇书法十二意 》、萧子显在其所著《南齐书周禺传》“——少从外事车骑将军戚质家得卫恒散隶书法,学之甚工——”、其后唐有徐浩的《书法论》,韦续的《五十六种书法 》;宋代钱缅《钱氏私志》中:“元章书法之妙,今日可谓第一”。元有苏霖的《书法钩玄》、佚名的《书法三昧》;明有项穆著的《书法雅言》、潘之淙著的《书法离钩》、汪挺编著的《书法粹言》、宋啬编著的〈书法纶贯》、宋曹著的《书法约言》、清有冯武著的《书法正传》、蒋衡著的《书法论》、蒋骥著的《续书法论》、戈守智著的《汉溪书法通释》、刘墉著的《书法菁华》、蒋和著的《书法正宗》、王宗炎著的《论书法》、包世臣著的《书法津梁》、白德馨著的《书法金缄》、李象梓著的《书法》;民国有张鸿来著的《书法》、陈钟年著的《书法》、丁文隽著的《书法精论》、杜锡五著的《书法秘诀》、陈林和著的《中国文字与书法》——称“书法”在明朝以前非常之少,至清朝称“书法”者日见增多,“书法”的概念越来越被更多的人接受,至民国直到现当代,“书法”几乎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并被广泛运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