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的中午,恒吃过饭后坐在电脑面前上网,门铃声打断了他正在进行的网聊,打开门,两个警察站在门外。
他被警察请上了警车,坐进了警局的侦询室内。
此时他才知道,借给朋友的车出了状况,后备车厢内发现了尸体。
朋友在星期六晚上向他借了车,从酒吧出来后,送他到家,朋友就把车开走了。
星期天的上午,朋友开着那辆借到手后还没打开过后备车厢的车,去码头接旅行归来的女友。
拖着行李箱准备塞进后备车厢时,惊见一具女尸,弯曲着双腿,塞在后备车厢里,身上的白色连衣裙染满了血迹。
听到自己的车内居然有塞着女尸,恒的头变成两个头大。
尸检的报告显示了女尸的被害时间,是星期六晚上十一点至星期天凌晨一点。
恒回忆着,星期六的晚上十点后,他和朋友两人坐在经常光顾的酒吧里,喝酒聊天到了零点后离开。
警察去酒吧找人证时,发现酒吧老板的神情有一丝的慌乱。
被请进警局后,酒吧老板抵不住精神压力,供出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死者生前曾经在他的酒吧里做过陪酒女,后来成为他的情妇,却并不安分,老缠着他娶自己做酒吧的老板娘。
星期六的晚上十一点半,他准备驾车离开,走出酒吧的后门朝自己的车走去,陪酒女追了出来,威胁他如果再不娶她,就把他贩卖大麻的事情告发。
起了杀心的酒吧老板趁四周无人,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死了陪酒女,塞进了后备车厢,转身回到酒吧,一边喝酒压着惊,一边思考着将尸体如何处理掉。
一个小时后,他离开酒吧,驾着自己的车去了城外,寻了一处荒僻之地准备抛尸时,塞在后备车厢内的尸体不见了。
直到警察来酒吧为恒和他的朋友找人证时,酒吧老板才知道,女尸在别人的车里。
他很惊恐,明明把尸体塞进了自己的后备车厢内,竟会出现在恒的后备车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