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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书
有两义:(1)指具有法度、可作楷模的法书。(2)指‘真书’,但亦有人主张‘楷书’与‘真书’应予区分,近人唐兰《中国文字学》二九章认为‘楷书’是隶书、八分之变,而‘真书’是参入行书的‘八分书’即‘章程书’之变,至唐初方合为一体,迄今犹然。
正书(正楷)
即‘真书’。《宣和书谱·正书叙论》:"在汉建初有王次仲者,始以隶字作楷法。所谓楷法者,今之‘正书’是也。人既便之,世遂行焉。于是西汉之末,隶字石刻间杂为正体。降及三国钟繇者,乃有《贺克捷表》,备尽法度,为正书之祖;晋王羲之作《乐毅论》、《黄庭经》,一出于世,遂为今昔不赀之宝。
铭石书
魏·钟繇三体之一。原义为石刻碑铭之书体,一般皆用正体恭书之,以示庄重。后人解释有三种:(1)认为钟为‘正书’之祖,故‘铭石书’应是钟公‘正书’。(2)认为‘铭石书’应为‘八分’。(3)认为钟繇所处之世,铭石之书应为规整的汉隶。近人著作中多此种观点。之所以看法不同,源出于对‘楷书’、‘八分’、‘隶书’的理解和用法不一致。
大楷
真书大字。极大者称‘榜书’、‘擘窠书’,普通数寸以下大字称‘大楷’。‘大楷’常用来作为书法的基本练习。
中楷(寸楷)
指径寸见方之楷书,亦曰‘寸楷’。唐碑中多有,明·丰坊《书诀》分楷书为五等,‘三曰中楷:率更神品上,永兴妙品上,河南妙品中,嗣通妙品下’。
小楷
指楷书小字,普通小楷数分见方,如王羲之《黄庭经》、《乐毅论》、王献之《十三行洛神赋》等等。清·宋曹《书法约言》曰:‘作小楷易于局促,务令开阔,有大字体段’。
蝇头书
普通指‘小楷’中小如蝇头者。明·赵宦光《寒山帚谈》卷上《权舆一》称‘蝇头书,如《麻姑坛》、文氏《文赋》之类。’似较大的楷书亦可呼为‘蝇头书’。清·叶昌炽《语石》卷八《大小字》:‘小字以卧龙寺经幢(女弟子陈氏造)为冠,蝇头清朗,布置停匀。’清·姚孟起《字学忆参》:"蝇头楷用大笔提空写,势乃开展。"
细字
特小的字,言如细黍,故名。宋·龙衮《江南野史》曰:"应用以书法名,善写细字,微如毛发。尝于一钱上写《心经》,又于一粒麻上写‘国泰民安’。"
字体
欧体
指唐·欧阳询的书体,详见笔法篇楷书部分。
颜体
指唐·颜真卿的书体,详见笔法篇楷书部分。
柳体
指唐·柳公权的书体,详见笔法篇楷书部分。
赵体
指元·赵孟俯的书体,详见笔法篇行书部分
瘦金书
宋徽宗赵佶变薛稷之体,运笔至瘦而不失其肉,号为"瘦金书"。河南新乡《大观圣作碑》即赵佶所书。
魏体
指北朝元魏时的书体,见于当时的石刻、摩崖、造像等。时楷书初兴,脱出隶法,故体貌百变,而以方正凝重为主,世称‘北碑体’,或以元魏三朝中北魏水平最高,又名之曰"魏体"。从书法史上看,"魏体"是楷书的发展时期,上承王、钟,下启隋、唐,至唐楷书完全成熟;魏体"与南方书法比较,发展较慢,经阮元、包世臣、康有为的鼓吹,学习"魏体"之风大炽,形成"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