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不是讨论“怎样鉴定书画”的基本常识或方法、原则问题。因为,几乎每一个关心或在参与书画鉴定的人都知道,每一部关于书画鉴定的着述往往会写道:“怎样鉴定书画?主要依据是作品的笔墨风格,辅助依据是作品的印章、题款和题跋、纸绢和幅式,旁证材料是参考着录书、影印本等等。”而其中,尤以主要依据即作品的笔墨风格最起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具体到某一家的作品鉴定,我们还常常可以看到一些着述中这样写道,他的师承是怎样的?个人的创意又是怎样的?具体分为几个时期?早期多少岁到多少岁的笔墨风格有何特点?中期多少岁到多少岁的笔墨风格有何特点?晚期多少岁到多少岁的笔墨风格又有何特点?
然而,当我们懂得了“怎样驾驶汽车”的基本常识和方法原则,只要准确地运用这些方法,总是能把一辆汽车成功地开动起来;而当我们懂得了“怎样鉴定书画”的基本常识和方法、原则,即使准确地运用了这些方法,却无法保证一定就能把一件书画作品的真伪成功地鉴定出来。这里不是说熟练不熟练的问题。假定有甲、乙两位国家级的书画鉴定家,年岁大致相同,从事书画鉴定的时间大致也相同,取得“国家级书画鉴定家”职称的年份大致亦相同,乃至在鉴定界所取得的成就和地位,大致还是相同,总之,两人对于书画鉴定是同样的熟练。现在,试来鉴别一件作品,无疑,两人所运用的方法、原则,尤其反映在“以笔墨风格为主要依据”这一点上,也毫无分歧。从理论上,鉴定的结论应该是一样的;可是,从事实上,却往往有可能截然相反:甲说真,乙说伪!
这,不能不使人对于“怎样鉴定书画”的常识、方法、原则,尤其是对于所谓的起决定作用的“主要依据”产生怀疑。当然,事实上,这一些都是毋庸置疑的。但本文也不能不指出,在“怎样鉴定书画”的诸方法中,笔墨风格虽然是最重要的一条,但它却不是最具说服力的——有时,简直就是最没有说服力的。因此,自然,它也就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它,并不能算是“铁证”,对它的解释权,正、反双方可以从完全不同的方向同等去运用。
首先,一件作品,假定它是未带署名的,无论它是真迹也好,伪作也好,可以肯定,它的笔墨风格在表面上却是笔势跌宕而雄强骏快的。于是,主真者,往往用这些风格特点来作为它是真迹的证据;而主伪者,又往往用“在本质上不符合这些风格特点”来作为它是伪作的证据。此外如徐悲鸿的马、喜鹊等等,也有如此的情况,除非它的笔墨明显用赵叔孺或江寒汀的风格。一件伪作,你要想从笔墨风格上说它不是徐悲鸿,非常没有说服力。同理,真的徐悲鸿,你要想从笔墨风格上说它是徐悲鸿,也是显得缺少说服力的——同样的话,我们也曾听到有人用它们来指证徐氏的伪作为真迹。
其次,虽然是同样的笔墨风格,但真迹必然自然流畅,没有造作;精妙生动,不是拙劣;浑厚有力,绝去轻浮……而伪作则反之,如此等等。能这样,看上去对于笔墨风格的认识更要细致,更深入了,应该可以具有说服力了吧?事实上,并非如此。米芾的《研山铭》有人说真,有人说假。说真的,除了指证它的笔墨风格,与米氏的风格吻合无间,更具体地指证它某一字的某一笔如“千钧一发”,非高手如米氏莫能。说假的,当然不能说它的笔墨风格不是米的风格而是赵佶的风格,而是针锋相对地具体指证上述某字的某一笔简直是拙劣不堪,一高手如米氏,怎么会如此不懂笔法,写出这样的东西来!那么,究竟这一字的这一笔,是如千钧一发的精妙绝伦呢?还是不懂笔法的拙劣不堪?又如,有一位朋友,由一位国家级鉴定家向他推荐而购买了一件潘天寿作品,拿到我那里一同欣赏。打开后我看假,理由当然不是与潘氏的风格不符,而是笔力轻浮。朋友却说,该鉴定家表示,潘的笔墨风格以雄强着称,一味霸悍,而此图的笔墨正是极其浑厚有力,非潘莫能。试想,这笔墨的力轻还是力重?又不能用秤去称量,所以,说它轻,没有说服力,说它重,同样没有说服力,唯一有说服力的,便是说它轻的人有地位,还是说它重的人有地位。但这样一来,书画鉴定又将从何谈起呢?我当时对这位朋友说,事关数十万元,不是小数目,你可持此画去杭州找潘公凯先生,不要对他说任何人的鉴定意见,由他来决定。但当天我从画册中找到此图的母本,两相比照,朋友所购的那张系照画册仿造无疑。于是,这位朋友即持此画册找到向他推荐的鉴定家,退画还款。此外如笔性,甲说相符,乙说不符,也是一件不敢做“亲子鉴定”的事情。
正由此事,使我深感,笔墨风格在书画鉴定工作中的重要性虽然无可替代,但用它来证明一件作品的真或伪,却是最没有说服力的。最有说服力的,或可以称得上是铁证的,是什么呢?那便是如上述潘天寿的母本,只要把这样的证据摆出来,正方无须再作反复的说明,而反方的滔滔雄辩自然也会掩息。所以,在书画鉴定的工作中,“以理服人”不是真理,“事实胜于雄辩”才是真理。
当然,所谓铁证不一定限于找到母本,而是指类同于母本的事实。比如说,一件署名名人的作品,其中出现了康熙的避讳,这就是铁证。你要说它是伪作,从笔墨风格上证明它不是明代某某人的,时代风格不对,个性风格不对;从笔墨的精劣上证明它不是某某人的,如何拙劣,如何浮薄,尽管表现的笔形相似,内在的笔性如何不符,这一些,诚然很有“理”,但不能说服人。尤其当有人主真的情况下,他也会用同样的证据来证明它是真迹,且也显得很有“理”。然而,当你举出其中有康熙玄烨的避讳,一切也就不证自明了。
证明一件作品是伪作,最有力的是铁证;证明一件作品是真迹,最有力的当然也是铁证。但二者的情况又稍有不同。当铁证证明一件作品为伪作,那它必伪无疑;而当铁证证明一件作品为真迹,那还有可能为伪作。这里面有几方面的原因。一、通过电脑制作,做出书画家本人在伪的作品前的照相;二、因书画家本人各方面的原因,留下了与伪的作品的合影。所以,铁证可以百分之一百地证明一件伪作之为伪作,但却不能保证百分之一百地证明一件作品为真迹—— 在这种情况下的铁证,一般不是我们找出来的,而是作伪者制作出来的,但是,我们却无法找到证明他制作“伪铁证”的铁证。
那么,当一件作品在没有铁证的情况下,它究竟是真还是伪呢?一般说来,在60%的情况下,真的就是真的,伪的就是伪的;在20%的情况下,真的有可能被当成伪的,而伪的有可能被当成真的,需一定的时间才能翻案平反。
行文至此,本拟结束,恰好有一位朋友刚买了一轴刘旦宅的《东坡玩砚图》,请求鉴定真伪。打开一看,上面还有诗塘,也是刘书“玉德金声”四字,画的年款为丙子(1996年),诗塘的年款为壬午(2002年)。书和画,都伪,伪的理由何在?不是笔墨风格不对头,笔墨风格当然是刘旦宅的,否则也不可能冒充刘旦宅。而是因为笔性、笔力,包括运笔的顿挫转折等等,软弱轻浮,与刘的爽利劲健,完全不能吻合。但是,这样的解释,虽然是最关键的,最根本性的,然而,却又是最没有说服力的。所谓“可与知者道,不可与不知者说”,所谓“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等等,固然是深入了个中的三味,但又是多么没有说服力啊!而恰恰这位朋友,拿出了铁证,刘与此图的照相两张,一张在看此图,诗塘还空白着;一张题好了诗塘,正在重新观赏。照片,当然是卖家同时给这位朋友的。刘先生我们是很熟的,他决不会把这样的画看做是自己的真迹,更不会在上面题诗塘。那么怎样来解释这两张照片呢?我认为,刘在看的那张是真迹,所以起了诗塘,现在眼前的这张是据之伪造的。但朋友不信,认为眼前的这张就是照片上刘在看的那张。照片小,许多细节不可能看清,最简单的办法,带这位朋友到刘家即可分明。但通常不能随便把陌生人往人家家里带。这样,问题就讲不清了。无奈之下,我只能再比较诗塘。二者之间细微的不同,当然不能作为铁证,因为有摄影角度的不同而引起透视上的变化。但原作上,“金声”两字,“金”的末笔有粗的笔丝,连带到“声”的首笔,而照片上,“金”、“声”两字则是不连笔的。找到了这个铁证,朋友才信服,表示要去找卖家退货。由此再一次证明,要想使人相信一件作品是真的或伪的,最有说服力的是铁证。
所以,“怎样鉴定书画”?笔墨风格等等当然还是最重要的,我们必须继续充分地去认识它;但最有说服力的,我们必须去努力寻找铁证。一个铁证,足以抵得上千言万语的解说。至于什么是铁证,则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