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收藏协会古玩委员会副主任 贺涛
中国书法、绘画艺术历史悠久,历代书画家创作了大量的书画作品,其中不少既是精湛的艺术品,又是珍贵的文物。而千余年来,人们又因各种原因制作了许多赝品。因此在传世的书画实物中,存在着鱼龙混杂,真伪杂糅的情况。对每个喜爱书画的人来说,无论是研究、欣赏,还是购买、收藏,其首要的问题就是如何辨别真伪。
书画辨伪是与书画作伪联系在一起的。据记载,南朝时已有人伪作二王法书,唐代张易之曾使人伪作名画,然而五代以前,此类存心作伪之事并不多见,人们临摹复制古书画主要还是作为一种流传研习的手段。宋代,随着商业的空前发展,书画作品成为一种获利颇高的商品,一些大都市中出现了包括书画在内的文物市场,如汴京相国寺的集市上即有专门买卖书画的铺席,于是作伪谋利的现象就变得较为普遍了。北宋米芾称其所见宋初李成的画作,仅两件是真迹,其余三百件皆是赝品,而据宋人记载,米芾本人也曾经伪作古书画以骗取他人真迹,作伪之风于此可见一斑。在这种情况下,书画辨伪之学便勃然而兴了。当时不少书画家和文人学者都以精于鉴赏著称,他们在论述历代书画作品时,常提到真伪的问题。南宋赵希郜所撰《洞天清录》是我国第一部以辨伪为主要内容的文物鉴赏著作,其中“古翰墨真迹辨”、“古画辨”等篇即专论书画辨伪。从书中所述看,当时已能根据艺术风格、纸绢、笔墨、幅式、装潢、印章等方面来辨别真伪了。如论李公麟之画,“殆无滞笔,凡有笔迹重浊者,伪作”;论幅式,“古画多直幅,至有画身长八尺者,双幅亦然,横披始于米氏父子(米芾、米友仁),非古制也”;论墨色,“古画色黑或淡墨,则积尘所成,有一种古香可爱,若伪作者,多作黄色,而鲜明不尘暗,此可辨也。”明代,书画作伪之风更兴,当时不但有个别人的作伪,而且还出现了专制假画的作坊,相应的,人们对书画的真伪也更为注意。曹昭原著,王佐增编的《新增格古要录》中有“古画论”、“古墨迹论”等篇,所论书画辨伪问题较前人更为广泛而深入。高深《遵生八笺燕闲清赏笺》有“论帖真伪纸墨辨正”、“画家鉴赏真伪杂说”等篇,书中所论,在不少方面对《新增格古要录》有所纠正和补充。此外,许多书画著录书对辨伪问题也时有涉及。
清代以来,书画作品的功能有所扩大,名人字画不仅是一种可供鉴赏、摆设的文物古玩,而且被人当作可储藏保值的财富,甚至还常被用以贿赂馈赠,成为一种谋取官职,疏通关系的手段。这促使书画买卖更为兴盛,价格日益提高,于是作伪的规模更大,手法也更高明。因为书画的真伪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经济利益和官场活动的成败,所以凡与书画打交道的人,如书画家、收藏家、古玩商等,都对辨伪问题十分重视。当时有关书画辨伪的论述和论著颇多,由于历史考据学和古器物鉴定学的发展,人们的辨伪方法更为完善,指导思想也更为正确。如钱泳曾提出要独立思考,多看实物的基本原则,否定了以往流行的“须具金刚眼力,鞠盗心思”的捉贼式辨伪方法。这显示出,清代的书画辨伪已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
民国时期,书画辨伪的方法更加进步,水平也有所提高,并日趋制度化、学术化。有关的专论和专著不断发表和出版,辨伪的知识更为普及。当时,政府的古物陈列所和博物馆中有专门的人员从事系统的书画鉴定、辨伪工作,而日益发展的古玩业中也出现了大批精于鉴定、辨伪的行家,有些人还据自己的经验撰成专著,如赵汝珍的《古玩指南》中即有论述书画作伪和辨伪的专篇,至今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解放后,随着史学研究的深入和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包括书画在内的文物研究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书画辨伪走上了科学化和系统化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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