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因在书画鉴定中耳闻目睹过好些位国家级鉴定专家以假当真大范围误证文物之事,有感而发我曾写过一篇题为《书画艺术市场误证之害猛于虎》的文章,发表在《美术观察》1999年第10期,当时十分希望该文能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并杜绝此类现象的再发生与蔓延。没想到事与愿违,到后来此类事还是愈演愈烈了。近期媒体又接二连三披露了国内5位顶级鉴定专家为骗子自制的“金缕玉衣”开出24个亿的天价评估以及在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展出的一件磁州窑白地黑花鼓“壶王”又使数位国字号文博界专家陷入尴尬境地的事,对我来说那是一点都不会像以往那样触目惊心了。倒是它们似乎以最真实而详尽的事例向世人再次说明了文物鉴定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与勉强的道理,也再次印证了“纸包不住火”、“时间可以证明一切”这样的至理名言。
事到如今,也许很多人会充满好奇地问:为什么我们有那么多冠以国家头衔的文物鉴定专家连那些算不上高级的仿品都看不出,从而无形中帮了造假者或骗子的忙?是众专家们在利益面前纷纷都有意放弃了原则与道德吗?多年的工作经验与见识告诉我,其实这些都只是表面的现象而已,同等性质的现象国内在近十多年时间里已发生过不计其数。现在最需要我们做的应该是冷静地思索一下产生此形象的根本原因。我个人认为应该归咎于在这二三十年以来我们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在推选确定“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各专项委员人选上存在严重瑕疵。据我所知,以往或现有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各专项委员的人选都仅局限于国家与地方博物馆或文博事业单位中的研究人员或官员范围,不在国家正式编制的社会人员无论真实业务水平如何则不能当选,这就是症结所在。说到这里,我不能不说文物鉴定这一专项工作客观上的复杂性及其对鉴定工作者实践能力的特别要求。因我国的文物造假历史很悠久,近些年已进入高仿时代,所以文物鉴定中的辨伪工作比公众想象的要难上加难。也因此对从事文物鉴定者的工作条件与经历要求更高了——决不是仅仅认知了某一文物类项的书本理论知识就可以了,更重要的是鉴定者必须具备长期置身于鉴真辨伪工作第一线、在充满很大风险与责任的长年累月的无数次实践中,已取得相对成功的直接经验,从而洞悉了该文物类项古往今来的种种作伪秘招。这些有关实践性的经历是任何一个胜任于文物鉴定工作者的“必要条件”,它是类似于“准入制度”一样的一条硬杠杠,没有这些条件的存在是万万不能从事这项工作的。衡量到上述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各专项委员会委员们仅局限于国家与地方博物馆或文博事业单位研究人员或官员中推选的作法这就存在较大问题了。从总体而言,凡国家与地方博物馆或文博事业单位这些特定机构,其既定的行政管理模式与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在编工作人员极少具备有文物鉴定之“必要条件”者。也许较少关乎文物真伪问题的考古挖掘或带理论性的写作讲评之类是他们所具有的天然优势,但有关文物真伪判别的鉴定实战能力恰恰是他们共同的不足。以己之“短”,防彼之“长”,岂能不被动埃打呢?实话实说,现阶段要想从国有机构文博系统找出能胜任于实战型真正意义上名实相符的文物鉴定专家委实不多。难怪收藏圈子中常有人发出“文物鉴定的学问不在官府,学问‘藏’在民间”这样的感叹。
文物鉴定不仅是一门特殊的学问,更重要的是和谐社会遏制文物造、售假行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正由于辨伪与造假双方之间本应是相互制约、此消彼长的关系,所以我们有理由说现在文物造、售假的泛滥成灾与现有国家最高文物鉴定机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工作职能大面积“失守”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问题的严重性远不止于此,近十几年国家级鉴定机构中的一些人已屡屡被职业造、售假者与骗子们盯上并被其所利用,亦有不法分子通过极力捧红一些名实严重不符的国家级鉴定专家来实现其制、售假的“良性循环”。许多由国家级文物鉴定权威的“意外”所造成的“祸国殃民”局面也已证明,而媒体对几个案例的报道不过是不计其数客观存在事实的冰山一角。如今“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有”比“没有”带来的后果更可怕,客观事实上“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已成为当前文物收藏鉴定领域产生诸多社会问题的“隐患”。基于此,我怀着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颗赤诚之心,呼吁尽快解散并重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所属名下的各专项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