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欣赏书画艺术的同时,常常要对作品的真伪及其艺术价值作出合乎事实的判断。要能够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欣赏传统的书画艺术,提高自己鉴定书画的能力还需做好下面两方面的工作。
第一:练习书画技艺,提高对各种风格和技法的感性认识。
为了熟悉并牢固掌握历代书画家们的不同艺术风格,许多有经验的鉴赏家都曾经不同程度地学习过传统的书画艺术,由此来熟记不同时代代表性书画家们的创作特点。不少精于书画创作的艺术家,同时又是颇具“法眼”的鉴赏家,也是因为他们在长期的书画学习、创作过程中,大量地临习了前人的作品,这样,如果遇到自己非常熟悉的书画家的作品,其真假优劣,当然也就能够鉴别出来了。
现代著名书画家、鉴赏家吴湖帆在谈到鉴定书画的真伪时说过,善于制造伪作的人,都有一套弄虚作假的本事,甚至还有一套以假为真的方法,有些手段高明的人,简直可以达到乱真的程度。但是,这些人的本领再高,纵然能够在轮廓布局,运笔敷色方面摹仿得一模一样,而对于画面中的细小微末之处,却往往不能顾及。如点苔布草,剔茎描叶,坡斜水曲的笔势、章法等等,还是不免要露出破绽。
第二:尽可能地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便于在鉴赏中触类旁通,举一反三。
这里所说的知识面,不仅指书画的专业知识,而且指其他方面的专业知识。例如古代的文学、历史、社会风俗、生活习惯,甚至道德思想、精神面貌等等,都有了解的必要。对于古代文献的查找、利用方法等,更需要具备相当的基本功夫。例如,有的专家在鉴定柳公权的一件传世墨迹《蒙诏贴》时,发现柳公权在文中提到自己从宫中迁职到翰林院时,用了“出守”这个词,认为这是不合法的,于是便将此现象也作为否定《蒙诏贴》是真迹的证据之一。从常理来看,“出守”多指官员从京城到外地担任行政长官,“出”,即“出京”之意;“守”,指负责一方的事务。但是,有人举出了大量的实例证明,在唐代时也存在着对“出守”一词的另外一种用法,即如《蒙诏贴》中所说的由宫中迁职到翰林院,也可以说是“出守”。在提出这个证据的过程中,涉及到当时的不少文献记载,在引用这些文献时,还要先弄清它们的可信程度,以及事实背景、事情经过等,如果对当时的历史、语言、职官制度、公文制度等等缺乏了解的话,就无论如何办不到。当然,《蒙诏贴》的真伪,关键不在于“出守”一词运用得是否妥当,还是要看它与柳公权书法的一贯面貌是否相合,但通过对“出守”一词用法的辨析,多少可以为今后避免再出现这类失误而提供一些有益经验。
鉴赏书画,从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来说,是一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艺术享受,若把它作为一门学问来看,却是十分艰难而复杂的。书画鉴赏,特别是鉴定,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