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包括对书画作品,特别是原作的大量接触,对古代文献的研读,对前人经验的汲取。书画的风格、笔法等特征,离开对实际作品的感受、分析是无法认识与讨论的。书画作品的时代风格、个人风格及各种特征是客观存在的,而鉴定者能比较准确地把握它,则往往需要经过多方比较、反复揣摩,逐渐归纳总结,包括对自己以往鉴定标准不断修正的漫长历程。优秀的鉴定家会在头脑中镌刻下一部形象的书法史和绘画史,成为鉴定的依据。鉴定是以比较为内容的。实际的鉴定过程,除实物间的比勘外,更多的则是鉴定者将被鉴定的实物与自己头脑中存储的风格标准、作品样板和相关知识进行比较、验证,从而得出结论。鉴定者实践所受到的局限,必然导致鉴定的局限。由于鉴定的感知成分,鉴定标准亦具有个性化。对于某些作品,鉴定家们有时会得出不同、甚至相反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