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作,本应是“铁面无私”的,从种种角度“侦破”,按极公正的情理宣判。但他究竟不同自然科学,“一加二是三”,“氢二氧一是水”。而鉴定工作,则常常有许许多多社会阻力,使得结论不正确,不公平。不正不公的,我初步得出了八条:
一、皇威。是指古代皇帝所喜好、所肯定的东西,谁也不敢否定。乾隆得了一卷仿得很不像样的黄子久《富春山居图》,作了许多诗,题了若干次。后来得到真本,不好转还了,便命梁诗正在真本上题说它是伪本。这种瞪着眼睛说谎话的事,在历代最高权利的集中着皇帝口中,本不稀奇;但在真伪是非问题上,却是冤案。
康熙时,陈邦彦学董其昌的字最逼真,康熙也最喜爱董字。一次康熙把各省官员进呈的许多董字拿出命陈邦彦看,问他这里边有哪些件是他仿写的,陈邦彦看了之后说他自己也分不出了,康熙大笑(见《庸间斋笔记》)。自己临写过的乃至自己造的伪品,焉能自己都看不出。无疑,如果指出,那进呈人的礼品价值就会降低,陈和他也会结了冤家。说自己也看不出,又显得自己书法乱真。这个答案,一举两得,但这能算公平正确的吗?
二、挟贵。贵人有权有势有钱,谁也不便甚至不敢说扫兴的话,这种常情,不待详说。最有趣的一次,是笔者从前在一个官僚家中看画,他首先挂出一条既伪且劣的龚贤名款的画,他说:“这一幅你们随便说假,我不心疼,因为我买的最便宜(价最低)。”大家一笑,也就心照不宣。下边再看多少件,都一律说是真品了。
三、挟长。前边谈到的那位前辈,误信伪题,把清人画认为元人画。王畅安先生何我惹他生气,他把我们叫去训斥,然后说:“你们还淘气不淘气了?”这是管教小孩的用语,也足见这位老先生和我们的关系。我们回答:“不淘气了。”老人一笑,这画也就是元人的了。
四、护短。一件书画,一人看为假,旁人说它真,这不要紧,至少表现说假者眼光高、要求严。如一人说真,旁人说假,则显得说真者眼力弱、水平低,常至大吵一番。如属真理所在的大问题,或有真凭实据的宝贝,即争一番,甚至像卞和抱玉刖足,也算值得,否则谁又愿惹闲气呢?
五、尊贤。有一件旧仿褚遂良体写的大字《阴符经》,有一位我们尊敬的老前辈从书法艺术上特别喜爱它。有人指出书艺虽高但未必果然出于褚手。老先生反问:“你说是谁写的呢?谁能写到这个样子呢?”这个问题答不出,这件的书写权便判归了褚遂良。
六、远害。旧社会常有富贵人买古书画,但不知真伪,商人借此卖给他假物,假物卖真价当然可以赚大钱。买者请人鉴定,商人如果串通常给他鉴定的人,把假说真,这是骗局一类,可以不谈。难在公正的鉴定家,如果指出是伪物,买者退货,常常引鉴者的判断为证,这便与那个商人结了仇。曾有流氓掮客,声称找鉴者寻衅,所以多数鉴定者省得麻烦,便敷衍了事。从商人方面讲,旧社会的商人如买了假货,会遭到经理的责备甚至解雇;一般通情达理的顾客,也不随便闲评商店中的藏品。这种情况相通于文物单位,如果某个单位掌眼的是个集体,评论起来,顾忌不多;如果只有少数鉴家,极易伤及威信和尊严,弄成不愉快。
七、忘形。笔者一次在朋友家聚集看画,见到一件挂品,一时忘形地攘臂而呼:“真的!”还和别人强辩一番。有人便写给我一首打油诗说:“独立扬新令,真假一言定。不同意见人,打成反革命。”我才凛然自省,向人道歉,认识到应该如何尊重群众!
八、容众。一次外地收到一册宋人书札,拿到北京故宫嘱为鉴定。唐兰先生、徐邦达先生、刘九庵先生,还有几位年轻同志看了,意见不完全一致,共同研究,极为和谐。为了集思广益,把我找去。我提出些备考意见,他们几位以为理由可取,就定为真迹,请外地单位收购。最后唐先生说:“你这一言,定则定矣。”不由得触到我那次目无群众的旧事,急忙加以说明,是大家的共同意见,并非是我“一言堂”。我说:“先生漏了一句,定则定矣之上还有我辈数人呢。”这两句原是陆法言《切韵序》中的话,唐先生是极熟悉的,于是仰面大笑,我也如释重负。颜鲁公说:“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葵丘之会,微有振矜,叛者九国。故曰行百里者半九十里,言晚节末路之难也。”这话何等沉痛,我辈可不戒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