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据了解,艺术类共设置3个批次,包括校考本科批次、统考本科批次和统考高职(专科)批次。
第一批次为校考本科批次。少数经批准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含1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批次为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分别设置A段和B段进行录取。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要求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向我省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列入A段录取。列入B段录取的为除A段以外的其他院校(专业)。
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在每个批次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艺术类别的志愿,其中音乐类、表〈导〉演类中的细分小类或方向可兼报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音乐类中对乐器类别等有特殊要求,按照主、副项,声、器乐成绩等进行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经我省同意,可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单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音乐类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三批次为艺术类统考高职(专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