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20年前,上大学攻读书法还是很少见的事。而到目前,开设书法专业的大学已处处可见了。在有些学校的书法专业,除了本科生,还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书法艺术在大学的学科建制中占有一席之地,这本是大势所趋。
然而,大学书法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是培养书法家,还是培养书法理论家?
一种观点是,大学书法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书法理论家而不是书法家,就像中文系的目标不是培养作家一样。而在我看来,二者的综合或许才是恰当的答案。
毋庸置疑,书法研究是大学书法专业的优势。很多书法家并不出自大学的书法专业,而当代大部分的书法研究成果出自大学书法专业的师生。然而,优势和培养目标不能混为一谈。一个人比普通人拥有更多的财富,并不意味着他把财富当作唯一的生活目标。
一个人固然可能偏重于创作或偏重于研究,但是如果把书法实践和书法研究割裂开,就会导致某种危险,那就是无论哪个方面都很难深入下去。乏于书法学养的书法家,和乏于创作体验的理论家,在某些节点上都会面临自身的瓶颈。从书法研究的总体考虑,二者的割裂也可能导致学术成果流于一偏。有的学者对技法非常陌生,但是对书法史做出了富有价值的考证工作。我们一方面感谢这些学者,一方面也要看到,如果所有的研究都是关于人物、世态、制度的考证,而在书法之所以为书法的“本体”研究方面过于单薄,那是一种巨大的遗憾。
疏于创作体验,还可能导致难以理解古人关于书法的言论。孙过庭、苏轼、黄庭坚、米芾、董其昌讨论书法,多是切身体验所得,我们唯有带着自身的书写体验,才能领略先贤言论中的真趣。“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一度是文学理论界讨论的热门话题,人们一方面觉得古代文学理论是巨大的宝库,一方面觉得古人讨论文学的概念、话语似乎和今天完全是两回事,于是二者之间的“转换”便成了一个让人费神的问题。古今之间自然会有不同,然而古代的文学理论对于当代竟然变得如此陌生,或许并不是进行理论研究便能够解决的,问题恐怕出在研究者的文学创作体验无法和古人契接得上。如果能够契接,读古人之所论,便如晤对古人,又何来“转换”一说?没有这份共感,典籍上的文字便真的沦为古人之糟粕了。中文系如果一味重视理论研究而忽视写作,年长日久必会导致这样的问题,书法专业同样如此。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习,实践之谓也。朱子注云:“既学而又时时习之,则所学者熟,而中心喜悦,其进自不能已矣。”研究某种道理,要与实践相互证成,这是学习的题中应有之义,学道如此,学书亦然。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邓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