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在相关纸媒、公众号以及一些工作群和朋友圈中,关于书画家作品是否应掏钱买的话题,不时会有《兄弟,你还欠我一幅字!》之类的文章表述看法。
这些文章,几乎都讲到书画家成功不易,作品要想有点模样能入眼,都需付出大量的精力和时间,都需花去不少笔墨纸砚的费用。对此,不存在任何异议。但据此得出“要作品就给钱”的结论,笔者以为须加辨析,不能简单对待。
试问,热衷于汽车拉力赛的车手,其投入不可谓不大,他们怎么变现自己的技术?登山爱好者不仅要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还会有生命危险,何曾有获取利益的途径?钓鱼爱好者各方面投入也不少,怎么回收?他们的乐趣主要在他们爱好的行为上。就钓鱼者而言,很多人享受的就是垂钓的过程:“爱尔双钩直,垂纶意自闲。”健康的爱好燃烧时间、精力和财物,在燃烧中生命得以变得厚重和崇高。
书画作品是特殊商品,与一般商品属性不完全一样,不能生硬理解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其价值通过价格来反映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通过书画家在技进乎道的过程中,蕴含于作品中的艺术理想和生命高度来体现。
很多书画家为了心中的艺术理想、艺术生命,也许矢志不渝追求一生,作品也不一定有市场。梵高就是这样的例证。他在世时,几乎卖不出一张作品,生活长期靠他弟弟提奥周济,才勉强度日。尽管这样,梵高并没有放下画笔。因为只有拿起画笔在画布上描绘心中的星空、麦田和向日葵,他才能找到精神栖息的家园。他曾说:“我总是全力以赴地画画,我最大的愿望是创造美的作品。”至于画好后的作品能否有买家,并不是梵高的第一追求。
中国艺术史学家、台南艺术大学荣誉教授徐小虎先生说过一句非常到位的话:“真的艺术家用不着给他钱,他的灵魂要释放一种东西。”这样的艺术家创作时,是在释放其精神的光彩和灵魂的馨香。俗话说:武人不惜力,文人不爱财。包括书画家在内的真正的文人,所看重的是创作出优秀作品。有的穷困潦倒至“举家食粥酒常赊”之地步,也痴情不改,如蒲松龄、路遥、常玉等等。“真的艺术家”的作品,即便有买家,也只是艺术道路上的附加值。
我认识的一些书画家,不少就是以挥毫敷彩、实现艺术理想为人生最大幸福。艺术之于他们,不可须臾分离。他们绝不会唯钱至上,绝不会俗陋到只认钱,不讲关系、友谊和情分。书画家对自己的作品既要当真,也不可太当真,切不可把别人的赞誉当作不变的金言。要对自己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大体的定位:如不奋进超越,很可能只是书画史上的一朵浪花,会随时而灭,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而留不下任何声息。也要知道,即使自己技艺超群,如没有较大的产量、出量,也很难有历史的流量、存量。历史上水平一流,因无遗迹而声名不传的书画家,代不乏人。
书画家应有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对他人要作品,不能总是钱字当头。当然并非任何人一要作品就给,应有所区别。所谓秀才人情一张纸,对于熟人和一般群众中的识者、喜好者、德高者、有特殊关系者,当高看一眼送作品。具体如何把握,可以借鉴一些先生的做法:要字者,不要三遍不随便答应。因为有的人可能只是应景说说而已。
书画家如何看待自己的劳动,如何看待自己的作品,反映出书画家的艺术理想和人生境界。书画家若能成为“真的艺术家”,就会在作品中释放生命之光,就可能处理好作品“送与不送”的关系,切莫因为钱而泄去追求艺术理想的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