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字演变成一种艺术的,怕只有是中国的汉字了。文人讲究一些书艺之道,这是十分必要的,千百年来,人们总津津乐道“墨凝柳骨,笔挺韩筋”的那种横空出世、马嘶剑鸣般的书艺。
杜甫诗曰:“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李白赞叹怀素和尚的书法为“少年上人号怀素,草书天下独称步,黑池飞出北溟鱼,笔锋杀尽中山兔”,更是留下千古诗文书艺的一段佳话。
书艺墨海佳话多多,但也有不少笔墨的纠缠。中国书法史上,不乏以字形外观来评判书法优劣的。唐代书法理论家张怀瑾就贬王羲之的书法“有女郎才,无丈夫气”;而李煜则贬颜真卿的书法为“叉手并脚田舍汉”。以李煜写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诗才和气质来评判颜真卿不难理解,不知明白“深识书者唯观神采,不见字形”的张怀瑾,为何还会贬王羲之的书法?是不是“文人相轻,自古而然”的陋习沿袭所致?清代书画家石涛有语:“磅礴睥睨乃是翰墨家生平所养之气”。但如果仅是从个人所爱出发而睥睨,就难免挂一漏万了。艺术形式的讲究,诸如书法中笔力内蕴,笔势开张,笔走恣肆,能够造成一种表达的气势,如迅雷飞电,龙蛇云物。我们不一定接受他的观念,但不得不为他的智慧和气势所震慑,不得不为他的艺术手腕而击节称羡,而注目良久。
这也似在告诉我们,作为书法者和文字作者,在向艺术殿堂的探索中,应逐步形成自己的风格,使之“风格即人”。但对艺术品的评判中,却不能有“风格”,应容得和看到牡丹之艳、风荷之俏、月季之丽、秋菊之韵。不少时候,恐怕对于一株小草的微微翠色,一棵青葱的微微亮色以及一粒桑果的丝丝甜意,也要慧眼顾得,胸中容得的。
说到书法的发展和创造,真也是人类智慧的结晶。被当今不少书法家练成拿手好戏的隶书,史载是一位秦朝的狱卒所发明的。可知人有许多时候是要被摆错位置,需要脱颖而出的。而在中国书坛还有一件事也颇可玩味———中国书法字体历代都是以书法创始人的姓名命名的,唯有宋体字却以朝代命名,为何? 宋体字的创始人是宋朝秦桧。一代奸相,万古罪人,这是定了性的。“人自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这是其子孙后辈的愧疚之词。但秦桧倒真是状元出身,他不仅博学多才,而且在书法上造诣很深,总结前人书法之长,自成一家,创立了宋体字。他早年为官,名声尚好。但后来高宗时为相,迎合高宗偏安政策,镇压抗金将领,以莫须有罪名在风波亭害死岳飞父子,天怒民怨。于是,人们由于厌恶他的人品德行,就将他创立的字体改为宋体字了。
这段历史应该说是铁定的,并不如胡适说的“历史是一个乡下姑娘,你爱怎样打扮她,就可以怎样打扮她”。也正如冯英子先生所说:油炸桧才是真正的历史。当然,宋体字是秦桧创造的,我们也不否定。只是“尔曹身与名俱灰,不废江河万古流”,做官太恶,为人太臭,行世遭骂,尽管有点发明,但老百姓连名字都不愿提及,这恐怕是做一世人之中最可悲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