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对书画作品的收藏,大致分为皇室和私人两部分。对收藏或过目的作品作详细记录而形成的书籍,称为著录书。著录书不仅反映出当时的收藏情况,也体现了鉴定成果与水平,是书画鉴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皇室编纂的著录书主要有北宋宣和年间修撰的《宣和画谱》和《宣和书谱》,清乾隆年间开始陆续编辑的《石渠宝笈》(初、二、三编)。历代私人编撰的著录书较多,其中较为重要的有宋米芾的《书史》和《画史》,元周密的《云烟过眼录》,明文嘉的《钤山堂书画记》、张丑的《清河书画舫》,清卞永誉的《式古堂书画汇考》、安歧的《墨缘汇观》等。这些著录书不仅是对书画藏品最为详尽的记录,而且也是当时和其后鉴定家可资比勘、考证的文献。
鉴定家在书画作品上所留下的题跋和印记也是了解鉴定历史的重要方面,唐张彦远在其所著《历代名画记》中具列了他所见前代有跋尾、押署的鉴识艺人,这些鉴识艺人即是对鉴定素有研究的专家。这些题名大致相当于后来的鉴定家所普遍采用的鉴定印记,表明所题作品业经鉴定。这些鉴定家大都兼事收藏,有的本身即是书家或画家。传世的许多书画名迹都留有他们的题跋或鉴定印记。
在从事鉴定活动的同时,一些鉴定家对鉴定方法的见解、议论散见于他们的著述中,如在米芾的《书史》等著作中就有这方面的论述。其中虽不乏十分精辟的见解,但都比较零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