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您手上有收藏品需要拍卖吗?我们有专业的合作拍卖机构,与您签正式的合同,拍卖价格包您满意!”这听起来是不是很具有吸引力?大家,请注意,这很有可能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大骗局。今天(7月5日),记者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获悉了这么一起案件。
2017年,被告人张某、张某硕事先通过违法手段获取老年藏家的个人信息,招聘业务员给老年藏家拨打电话,冒充专家夸大藏品价格,并虚构能够通过公司的合作拍卖单位将藏品送至香港高价拍卖。为骗取被害人信任,被告人前往香港以200元一天的价格招募人员举办虚假拍卖会,拍摄相关视频给被害人观看。至案发前,被告人以收取运作费、场地费、宣传费为由,共骗取60余名老年被害人239万余元。
玄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张某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张某系主犯,张某硕系从犯。两名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张某、张某硕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六年,并处相应罚金;责令被告人张某、张某硕在各自诈骗范围内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近年来,在收藏热的大背景下,收藏品类诈骗犯罪分子渐渐将矛头对准了缺乏拍卖经验的老年人,利用老年人希望通过售卖老物件获利的心理实施诈骗。本案中,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在收藏品和拍卖知识方面的认识不足,迎合老年人想高价出手收藏品的心理,夸大收藏品价格,并通过举办虚假拍卖会的方式取得老年人信任,获得大量不义之财。
法官表示,拍卖藏品,需认准有拍卖资质的拍卖公司,知晓收藏品和拍卖的基本知识,切勿在陌生、缺乏资质的机构签订拍卖合同。同时对收藏品要有合理预期,切勿贪图小利,轻信他人,牢记“高回报往往伴随着高风险”,要提高对诈骗手段的识别能力,避免落入拍卖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