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在《板桥自叙》曾写道:“酷嗜山水。又好色,尤多余桃口齿,及椒风弄儿之戏。然自知老且丑,此辈利吾金币来耳。有一言干与外政,即叱去之,未尝为所迷惑。”余桃口齿,椒风弄儿,都是好男风的典故。大意说是自己尤其喜好男色,但是因为老丑,常常是因为金钱而接近他。只是他却不许男妓干扰他外政,否则就驱逐出去。并没有因男色而耽误县治。
曾主张改刑律中的笞臀为笞背。身为县令,一次不得不对一犯赌美男施以杖责,竟至于差点当堂落泪。
在《明清文人那些事儿》中,作者指出郑板桥如此清贫皆因他是个同性恋,“他在外面养了多个男宠,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郑板桥一生做官的俸禄与卖画所得的钱,几乎全花在此事上……”所以他是一位崇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