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梁巘行草书法作品论书语十则
梁巘(1710—1788),字闻山、文山,号松斋,又号断砚斋主人;祖居亳州十九里镇。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敕授文林郎壬午科举人,由鹹安宫教习转任湖北巴东县知县;寿州(今安徽省寿县)循理书院院长(山长)。其在书法上的成就远大于政治,他与乾隆年间五位(张照、王澍、刘墉、王文治、梁同书)重要书家齐名,为清代著名书法家之一。
清代梁巘草书论书语,中茂圣佳2012春拍,成交价32.2万元。
梁巘《草书论书一则 》纸本155×66cm
梁巘行草书《论书轴》,纸本104×51cm,安徽省博物馆藏。
释文:米元章评纸如陆羽评泉,各极其致。而笔法都从颜平原幻出,与吾友王宇泰所藏天马赋笔法正同。
梁巘行草论书条幅
梁巘行书韦诞书论行草轴,纵139厘米、横44.5厘米。
梁巘草书画禅室随笔-评法书,156×83cm,长风2011秋拍,成交价25.3万元。
清 梁巘行书节录画禅室随笔,嘉德2012春拍,成交价94.3万元。
梁巘行书论书语
梁巘行草论李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