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书画也有原始股?800多人被唬7800余万
信息来源:墨客网 | 阅读次数:1713次 | 更新时间:2017-06-27 09:53:00
一名证券从业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吸收公众存款
投资购买名家书画“原始股”,最低可获利20%。沈阳800多名市民信以为真,投资7800余万元,最终发现上当受骗了。6月2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四名案犯是如何运用投资名家书画“原始股”实施犯罪的详细过程,值得广大市民警惕。
投资购买名家“书画原始股”
60多岁的吴先生退休后手头有些闲钱,想炒股又怕有风险,存银行获利息又觉得比较低,一直想找个投资回报高的项目。一天,吴先生在街头上收到了沈阳盛潮轮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盛潮轮公司”)的宣传单。宣传单上称,投资购买名家书画原始股,稳赚不赔。平时,吴先生也留意文化艺术品交易,被宣传单吸引了。
吴先生拨打了宣传单所留电话进行咨询,从而走进了位于三好街附近的沈阳盛潮轮公司。在这里,吴先生看到了许多和自己年龄不相上下的老年投资者。沈阳盛潮轮公司工作人员称,投资名家书画是新行业,好赚钱,政府大力支持项目,前景广阔。公司和香港中天国际文化产业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香港中天国际”)合作,将名家书画打包成有一定估值的“原始股”,向会员进行销售,然后再将这些书画拿到二级文化交易中心进行网上交易。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像炒股一样追涨杀跌,从中赚取差价。
听了对方介绍后,吴先生还是有些不放心,决定继续关注看看。后来,这家公司召开了多个投资推介会,吴先生看到许多人都投资购买了某名家“书画原始股”,也跟着投资数万元。
名家“书画原始股”是这样卖的
在网上,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搜索到香港中天国际所推销的这批名家书画的相关消息。香港中天国际先向市民介绍了两位书画名家,并称收藏了这两位书画名家的50幅山水作品。香港中天国际将这50幅作品定价为2500万元,拆分成2500万份原始股,每股1元。其中,500万份为限制流通产权,由长春中慧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中慧公司”)持有,限制期为60天。香港中天国际还称,公司拿出2000万份作为流通产权,只对注册会员们发售,其中75%即1500万以线下申购发售,25%即500万以网上中签发售。这批书画线下申购期为2015年7月15日至8月10日,会员最低需要购买3万份。这批书画计划在当年10月中旬在香港中天国际文化产业交易中心上线交易。
吴先生投资购买“书画原始股”后,每天都上网交易平台关注着,发现网上交易异常活跃,每天都有大笔交易。会员每交易一笔还需要向平台交纳一定的手续费。等到了10月中旬,吴先生仍迟迟没有看到何时这批书画上市交易的信息,打电话咨询得到的都是“快了,正在审批中”等答复。一直等到了月底,吴先生没能等到上市的消息,却接到了警方立案侦查的消息。
多个公司参与800多人被骗
原来,投资者姜某在皇姑区北陵大街的辽宁博亿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博亿公司”)手中购买了香港中天国际的书画原始股后,发现电子交易平台出现了停盘,遂向公安机关报了警。警方发现辽宁博亿公司及香港中天国际均没有合法的审批授权手续。2015年10月19日,警方将李某抓捕归案,顺藤摸瓜又将涉案的董某、黄某抓捕归案。
经侦查,2014年4月至2015年10月期间,董某和黄某进行了预谋分工,先后成立了长春中慧公司、香港中天国际及深圳中天慧福财富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审批授权手续的情况下,将购买的书画作品分组打包,高额定价后拆分成每股1元股权进行销售,并承诺客户能够获利20%以上,后委托李某经营的辽宁博亿公司等多家公司销售资产包股权,非法吸引客户吴先生等776人投资款,共计7249万余元。另外,董某、黄某在销售完原始股后,利用公司的电子交易系统作为平台进行股权交易,还向投资者们收取千分之三的手续费,骗取被害人孔某等776人的交易手续费近269万。与此同时,警方发现了詹某经营的沈阳盛潮轮公司也涉案,2016年3月将詹某传唤归案。经审查明,董某、黄某委托詹某销售书画原始股,并向其支付佣金及手续费。2014年10月,詹某成立公司后开始销售,先后吸引吴某等数十人登录香港中天国际的电子交易系统平台进行股权交易,从而非法吸收投资款368.2万元。经统计,共有800多人被骗7800余万元。
四名案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均被判刑
该系列案分两批在皇姑等两地法院审理。皇姑区人民法院最先审理了董某、黄某、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认为投资人参与香港中天国际的电子交易平台,并不是由国家监管挂牌成立的,只是涉案公司内部的交易平台,每笔交易会收取千分之三的手续费。董某、黄某非法设立电子交易平台后,雇佣了多名键盘手进行大量的买入或者卖出,伪造成交量、促成大盘活跃的假象,控制大盘走势,吸引客户参与交易。最终,皇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董某、黄某、李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董某、黄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李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对董某、黄某、李某违法所得依法继续予以追缴,并按投资比例返还投资者。
沈阳某区法院审理詹某案后,依法判决詹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詹某不服提起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詹某为引诱社会公众进行投资,制作宣传单并在公共场所向不特定人发放,组织签订认购合同。另外,詹某作为有经验的证券行业的从业人员,对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有比一般人更多的知晓和遵守义务,其明知将艺术品拆分股权进行销售的行为不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赚取佣金和服务费。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