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艺术样式。在没长的中国文化史中,书法并未获得独立的艺术地位,成为独立的学科,而是紧紧地与中国传统文化学科联系并进,共同发展。在古代,大凡读书人,都将书法作为求学人仕、建功立业的墓本手段。因此,书法在古代的读书人中具有着广泛的“群体性”基础。这与古代的科举制度、教育制度都是密切相关的。自唐以后,尽管科举制度随着统治者的更替,在考试的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变花但强调八股人仕之风和标准小楷书写的具体要求,则越来越严格而“规范”。各种不同形式的教育,都要牢牢地围绕科举应试的要求而进行,广泛强调规范地书写汉字。在古代特定的社会环境下,对一名普通的知识分子来说,除了诵习解说“四书”、“五经”,并以此规范作文外,还要进行严格的汉字书写技能训练,而且这种训练要终其一生。书法曾有过知识分子人人必习的辉煌历史,在士、农、工、商中,所有的士都是书法的监护人。书法既是他们超乎常人之上的那一部分聪明才智所滋养出来的奢侈品,也是他们借以区别于其他社会阶层的修养标志。因此,在古代知识分子群体中,书法正是以远远高于其它学科和艺术门类的角色,客观地存在、并渗化于传统的文化教育之中。同时,在古代广大的知识分子书法群体之中,在不同的朝代或历史时期,不断涌现出专事书法或特长于书法的书法“精英”。他们对书法的研究、理解、认识乃至于创作的层面,又远远高于同时代其他的知识分子。由于他们毕生的研究和实践、承传和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支零散的、不系统的,但又有强大的创作能力和研究能力的书法专业队伍。由于他们的突出贡献,使其成果连同他们的名字一起载人了史册。他们中间有以政事为业,但书艺突出者,有以文学为业,书法显露特长者。也有专事书法而留名书史者。他们的创作实践和研究成果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构成,同时也体现了古代书法艺术的专业性特征。这也可以说是没有书法学科时期的书法专业成果。
社会发展到20世纪初叶,民主主义革命的前驱们,将中国文化教育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封建制度的结束,近代文明慢慢地进人民众之间,与封建社会相比,民众受教育的面越来越大。特别是新文化运动的推进,加快了中国文化的发展和新文明的进程,广义的书法受教育者的群体得到了很大的扩充。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真正实现了全民普及文化教育的理想,于是,文字作为文化教育的载体,得到了全面的普及;在写好字这一层面上,书法对生活在新中国的每一位公民来说,便成了一个基本要求。这为后来书法艺术的繁荣和发展打下了广泛的群众基础。这期间,尽管经过了“新文化运动”、“文字改革”,以及对传统文化的多次改革和冲击,使书法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在较长时期内产生了动摇;在一段时期里,书法即使以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的角色出现,也要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但书法艺术形态的巨大历史惯性,以及顽强的适应性,维护了自身的合理存在,几千年来在中国人内心形成的对书法文化的祟尚心理,始终没有也无法改变,它像一个带惯性的运动物体一样,冲破各种障碍物,不断地、艰难地向前运动着。80年代,改革的春潮给前行的书法文化艺术以强大的推动力,使书法这一传统文化艺术样式,在广大知识分子乃至全体民众中得到了重新确立。上自领导干部,下至工农学商;上自退休高寿老人,下至中小学生,均进人了一个热爱书法文化的阶段,并掀起了“书法热”的高潮,为书法艺术的繁荣和发展莫定了雄厚的群众基础。爱好并参加书法活动的人比任何学科和艺术门类的人要多,并多到惊人的程度。这正是中国书法群众性特征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书法赖以生存和发展,并长久不衰的根本所在。
辛亥革命以来,中国书坛出现了一支职业化的书法家队伍,使书法作为一门独立艺术的专业化倾向日渐明显。重新审视传统书法中实用加欣赏的模糊观念,逐步将书法艺术从日常书写中剥离出来,将书法活动确认为一部分特殊人才的专利,把书法引向了专业化、知识化、学术化的道路,并与群众性的书法文化形成强烈的反差,结束了所有书写者皆可参与书法艺术创造活动的历史,在书法文化与书法艺术、群众书法活动与专业书法艺术活动之间挖掘了一道深深的鸿沟。这期间,各种书法社团活动是书法专业化趋势的重要标志,一批具有新型知识结构的书法理论工作者以及书法理论著作的相继出版,成为书法专业理论的基本构架.社会分工的高度发展和知识分子职业的多元化,使书法家从事书法创作、书法教育之类的专业行为成为可能。书法从古代士大夫生活中的日常应用技艺,变成了近代以来职业书法家谋生的手段。出现了从以个体自然隐秘的书法状态,向以社会公众化观赏为目的的创作原则的重大转换{并得到社会的确认。1943年中国美术学院设立书法专业,这标志着书法学科化、专业化的开始;1981年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成立,标志着书法艺术作为一个独立艺术门类,真正登上了中国现代艺术的殿堂;20世纪90年代,中国美院、首都师大等院校获取书法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资格,标志着书法专业的学科建设已臻成熟。上海书画社出版的《书法》杂志和中国书.协主办的《中国书法》以及《书法报》、《书法导报》等一系列书法专业报刊的间世和发展,将书法文化艺术推向了“社会文化艺术广场”,从而对书法文化艺术生命赋予了全新的内涵,对书法艺术的普及和提高作出了重大贡献。
不容置疑,近多年来书法艺术在专业化、学科化建设和发展上,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同时社会上众多的业余书法爱好者的人数也在继续增加,书法审美的观念在日益改变,书法创作的质盆在迅速提高,人们对书法艺术的认识不断深化,对其追求更加热烈。但必须认识到,在一定的意义上说,群众性书法活动和专业性书法活动正在或已经滋生着背向分裂的倾向,各自对书法创作活动的理解和认识均有约定性的审判标准,互相的认同性越来越差,其认识的距离也越来越远,致使书法专业创作人员所创作的作品得不到广大书法爱好者真正的理解和认同,仅获得的是观念上的盲从和崇拜。这一现象从思想深处严重地形响了书法群体之间的亲和力和感召力。可以断言,书法艺术得不到群众的喜爱和支持,就将有回归到“宫廷化”艺术范畴的可能,也就将会失去相应的支撑力和生命力。同时,书法艺术应当有新的创新观念和时代的审美意识,应当有高层次的学科研究和建设。如果书法永远以实用艺术和次艺术的资格出现在群众文化领域,就难以与其它艺术和学科门类比肩。解决这一问题的惟一途径是逐步提高书法群体的认识水平、审美观念和创作标准,缩短书法爱好者与书法专业创作者在对书法艺术认识上的距离。这一任务有待于书法艺术教育的全面普及来完成。